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印发《部分高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方案》(教发[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 经批准,北京大学将继续开展2022年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强基计划),以“为国家选拔人才、培养人才”的宗旨,探索多维度考核和评价模型,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才华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提供后备人才。
01
机构和原则
为加强组织领导,北京大学成立了强基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北京大学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程序,择优录取。
02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各省(区、市)均符合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均可报名。
03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第一组
数学、物理、化学、力学
生物科学、历史、考古学
哲学、中国语言文学(古文字学)
第二组
历史、考古学、哲学
中国语言文学(古文字学)
医疗组
基础医学(八年制)
2、招生计划以北京大学强预科项目报名系统公布的信息为准。
3、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组进行报名。 每个专业组都有自己的方案,分别入围和录取。 医学组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代码招生。
4、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所报考专业的学科要求(见附件)。
5、传统高考省份理工科考生限入I组或医学组,文史类考生限入II组。
6、第一组历史学、考古学、哲学、中国语言文学(古文献学)专业,仅限自愿录取。
04
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4月8日至4月30日:
考生可登录北大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 )和北大强基计划综合优质材料提交平台(网址: )北大自主招生网,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申请北大强预科计划的考生不能同时申请其他院校强化预科计划。
4月8日至4月24日:
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含)及以上的考生,可登录北京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站) :)及北大强预科项目综合优质材料提交平台(网址:),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例外资格申请。
二、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
3. 入围评审方法
6月26日前后,各省本科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按各省确定的分数线),以申请强基计划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为依据分,下同))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省、专业组强基计划招生计划数的6倍确定各省入围考核考生名单(得分相同者为最后入围者),入围标准将予以公布。
对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并特殊情况申请强基项目的考生,北京大学将审查他们的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表现。 。 4月26日,考生可登录北京大学强预科项目综合优质材料提交平台(网址:)查询特级资格审核结果。 审核合格者,获得特殊资格; 未通过审核的,仍按高考成绩确定,也可登录北大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选择取消北大强基计划报名。
所有入围考生高考成绩均应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份扣分为准)。
4. 评估测试
北京大学将于6月28日至7月4日对入围考生进行考核测试,具体安排以网上报名系统通知为准。
1、学科基础素质测试:通过笔试重新检验学生的学科基础能力。 笔试科目:语文、数学。
2、综合素质评估:北京大学将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深入的考核和评价,通过面试核实考生的综合素质材料。
3、体育考试:北京大学将为入围考生组织体育考试。 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指数、肺活量、坐位前屈、立定跳远、仰卧起坐等。 体育考试成绩优异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 对于表现优异的考生,北京大学将根据其学科特长进行个别评估。
五、入学方式
1.综合分数计算方法
强基计划综合得分为100分。 其中,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85%; 北京大学组织的考核成绩(即学科基础素质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占综合成绩的15%。
2.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强基计划下各专业组各省招生计划数量,各专业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预录取考生的综合成绩和专业偏好,按照平行志愿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以下单项顺序和成绩顺序录取专业:高考成绩、学校考试总成绩、基础学科质量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估。
当特等入围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本省相应专业群强基计划中非特等入围考生综合成绩最低线时,北京大学予以录取(不含强基计划招生计划)省公布的基础计划),并根据其竞赛成绩、综合成绩、职业愿望等进行专业招生。
强预科预录取名单经北京大学强预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各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北京大学将于7月5日左右公布录取结果并公布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省(区、市)高考志愿录取; 未录取的考生可以正常参加省(区、市)后续批次志愿录取。
05
培训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的意见,在自身长期深厚积累和丰富经验基础上,借鉴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经验,北京大学将实施“深化基础学科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博雅学院”试点工作,统筹推进强基计划学生培养全过程。
北大强基计划力求实现学生成长、国家人才选拔、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 对录取考生,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方案,完善学士、硕士、博士培养模式,培养有志于从事基础学科研究、或从事高端芯片、软件等重点领域的学生,智能技术、新材料、先进制造、国家安全。 以及国内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综合素质优良的拔尖创新人才。
1、实施灵活、个性化的培训计划。
系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凝练核心课程体系,为强基计划入选学生制定基础性、个性化的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 一方面加强专业基础的培养,另一方面也给学生更大的自主选课空间。 构建与其他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的战略平台,制定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跨阶段选修、跨校选修的专项政策,提高学生的跨学科综合素质能力。
2、采取多元化教学方式,打造多层次教学平台。
通过大班教学和小班讨论教学方式推动教学方式转变。 充分利用翻转课堂、自主研讨、小班授课、研究性教学、实践教学等新的教学形式和方法,加强师生互动,开阔学生视野,拓展知识面,带领学生了解前沿学术问题,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能力。
3、全面落实导师制。
安排院士、讲座教授、优秀青年等顶尖学者担任导师和班主任为学生授课,实行“1+X”导师制,为每个学生配备一名专业导师和多名跨学科导师。 在科学研究、职业规划、思想政治教育、素质教育、心理健康等方面提供指导、指导和帮助,形成全人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模式。
4.鼓励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加强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依托科研优势培养高素质研究人才,为有志于科学研究的优秀学生提供高水平的科研平台和交流机会,鼓励教师融合本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和发展方向纳入本科教学,鼓励学生积极申请本科科研项目,接受完整的科研训练。 在强化本学科基础的同时,提供跨学科领域的学习和研究平台,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创新意识。
5.开展多渠道国际交流。
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学术会议、长期或短期国际交流项目、国际专业竞赛等交流活动,使学生接触世界科学文化研究前沿,融入世界一流学术团体,拓展国际视野,促进学生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的融合。
6、实施全面素质培训。
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北大自主招生网,坚持实践育人,引导学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生活实际,实现知行合一,造就具有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科学知识和能力的学生未来致力于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领域建设。 基础学科专业创新人才和具有科学能力的跨学科复合型创新人才。
(强基计划各招生专业详细人才培养方案参见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站)
06
重要议程
2022年4月8日至4月30日
网上报名强基础计划报名
2022年4月8日-4月24日
为强基础计划候选人申请特殊资格
2022 年 4 月 26 日
公布考生特级资格审核结果(考生登录北大强基计划综合素质材料报送平台查询。特级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登录北大强基计划报名平台,选择取消北大强基计划注册)。
2022年6月26日左右
公布入围结果及入围标准
2022年6月27日左右
开放准考证打印
2022年6月28日至7月4日
评估测试
2022年7月5日左右
公布录取结果及录取标准
07
其他说明
1.考生综合素质材料造假或者在北京大学考核中作弊的,取消其强基项目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 ,有关部门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2、招生专业涉及多个培养单位的,北京大学将根据考生意向和考试成绩确定考生进入培养单位。
3、强基计划的招生和培养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若教育部政策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4、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5、选拔、考试期间,考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入围北京大学考试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报考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可酌情提供交通、住宿补贴。
6、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强基计划审核招生相关工作,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7、学校考核工作计划如遇到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影响招生考试进程的,将根据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08
监督保障机制
一、在本简章实施过程中,北京大学将确保招生计划公开、选拔方式公平、录取结果公平。 如果您对北大强基计划招生有异议,可以以您的名义提出书面申诉。 申诉联系方式为:
地址:北京大学王克桢楼20层2001室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2、北京大学对被录取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审查。 对不符合录取资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