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考生基本考试成绩要求:
1、普通考生:不低于国家A区第一志愿专业初试成绩。
2、“高层次少数民族重点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硕士招生计划复试成绩要求总分不低于251分。
附2022年考研全国线: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1年研究生成绩线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复试考生基本成绩要求
1、普通考生:不低于国家A区第一志愿专业初试成绩。
2、“高层次少数民族重点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硕士招生项目复试成绩要求总分不低于249分。
附2021年全国线路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0年研究生成绩截止点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学位招生考试复试公告
第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划分:
1、普通考生:会计学硕士(代码),总分205分,单科达到国家水平A类; 其他专业的分数线参照A类考生《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高层次少数民族重点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硕士招生项目复试成绩要求总分248分。
附2020年全国线路:
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19年研究生成绩线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9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复审名单的确定及要求:
1.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复试成绩的考生,根据各硕士点招生计划和学科专业考试总成绩列入复试名单。从高到低。
2、复试考生调整: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以调整生源。 但考生的初试成绩和资格必须符合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教育部规定的相关规定。 每个主题点必须基于计划。 人数、培养目标、专业要求等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分数线,综合考虑考生专业、初试科目、成绩、填写转学志愿申请时间等因素,确定复试考生名单。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的插班考生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分数线,根据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复试名单。 考生提交转学申请的顺序等非学术标准不得简单作为选拔依据。
各学科、各专业录取的转学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与调整服务系统”。 各学科、各专业可根据学生需求和学生转学情况,及时在转学系统中设置本学科的学生空缺情况。
三、参加专项复试的考生:专项复试的原则和要求如下:
(一)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考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秀或科研创新表现突出的考生,可报考允许申请第一志愿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例外复试)。
(二)要严格把握专项复试条件,严格控制专项复试考生人数。 招生专业有足够合格生(含调整生)的,一般不再进行专项复试。 学校专项复试录取学生总数不超过我校今年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 各学科专项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
(三)例外复试基本程序:考生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硕士学位复试申请表》,经复试批准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 -所申请专业硕士点(二级学院)考试工作组。 凡有特殊情况的学生,经组委会批准后方可参加复试。
(四)例外复审遵循相同的原则和标准。 各学院可针对各学科、各专业制定专项复试具体要求。
4、复试原则上按照1:1.2-1:1.5的比例进行。 具体比例由各硕士点(二级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含转学生)(生源充足的学科)情况确定,专业比例可适当高于此,但一般情况下不应高于1:2.5)。
5、各学科点须在复试前两天将参加复试的全部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办公室; 研究生院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各科点负责将复试具体安排告知本部门。 参加专业复试的考生。
附2019年全国线路:
5.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18年研究生成绩线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复审名单的确定及要求:
1.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复试成绩的考生,根据各硕士点招生计划和二级总成绩列入复试名单。科目从高到低。
2、复试考生调整:对于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以进行校外调整。 但调整考生的初试成绩和资格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复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和相关规定。 各科目分必须根据拟转复试名额、培养目标、专业要求等,结合考生专业、初试科目、成绩等情况确定转学复试考生名单。填写转学志愿者的时间。
各学科点录取的转学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整服务系统”办理。 各学科点可以根据学生需求和转学生情况,在调整系统中及时设置本学科点的学生空缺状况。
三、参加专项复试的考生:专项复试的原则和要求如下:
(一)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考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秀或科研创新表现突出的考生,可报考允许申请第一志愿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例外复试)。
(二)要严格把握专项复试条件,严格控制专项复试考生人数。 招生专业有足够合格生(含调整生)的,一般不再进行专项复试。 学校专项复试录取学生总数不超过我校今年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 各学科专项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
(三)例外复试基本程序:考生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硕士学位复试申请表》,经批准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来自他们申请专业的大学。 只有有例外的学生才能参加。 重新测试。
(四)例外复审遵循相同的原则和标准。 各学院可针对各学科、各专业制定专项复试具体要求。
4、复试原则上按照1:1.2-1:1.5的比例进行。 具体比例由各硕士项目(二级学院)根据本单位的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含转学生)(生源充足的学科)情况确定,专业的比例可适当高于此,但一般情况下不应高于1:2.5)。
5、各学科点须在复试前两天将参加复试的全部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办公室; 研究生院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各科点负责将复试具体安排告知本部门。 参加专业复试的考生。
附2018年全国线路:
6.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17年研究生成绩截止点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复审名单的确定及要求:
1.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复试成绩的考生,根据各硕士点招生计划和二级总成绩列入复试名单。科目从高到低。
2、复试人选调整:对于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以进行校外调整。 但调整考生的初试成绩和资格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复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和相关规定。 各科目分必须根据拟转复试名额、培养目标、专业要求等,结合考生专业、初试科目、成绩等情况确定转学复试考生名单。填写转学志愿者的时间。
各学科点录取的转学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整服务系统”办理。 各学科点可以根据学生需求和转学生情况,在调整系统中及时设置本学科点的学生空缺状况。
三、参加专项复试的考生:专项复试的原则和要求如下:
(一)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考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秀或科研创新表现突出的考生,可报考允许申请第一志愿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例外复试)。
(二)要严格把握专项复试条件,严格控制专项复试考生人数。 招生专业有足够合格生(含调整生)的,一般不再进行专项复试。 学校专项复试录取学生总数不超过我校今年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 各学科专项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
(三)例外复试基本程序:考生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硕士学位复试申请表》,经批准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由他们申请专业的大学决定。 只有有例外的学生才能参加。 重新测试。
(四)例外复审遵循相同的原则和标准。 各学院可针对各学科、各专业制定专项复试具体要求。
4、复试原则上按照1:1.2-1:1.5的比例进行。 具体比例由各硕士点(二级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含转学生)(生源充足的学科)情况确定,专业比例可适当高于此,但一般情况下不应高于1:2.5)。
5、各学科点须在复试前两天将参加复试的全部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办公室; 研究生院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各科点负责将复试具体安排告知本部门。 参加专业复试的考生。
附2017年全国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