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方案及范围
1、拟在沈阳、大连市区级单位和鞍山等12个市市级单位招聘岗位120个,面向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见附件1)职位计划和所选大学的附件)6-1 / 6)
2、拟在乡镇(街道)选派岗位150个,针对部分“双一流”高校和辽宁省部分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见附件2,岗位计划见6-1、6-2)所选大学见附件6)。
三、拟招聘法院、检察院职务50人,面向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和部分政法学院毕业生(法院岗位计划见附件3,法院岗位计划见附件4)检察院岗位计划,入选院校见附件6 6-3))。
4、市公安机关拟面向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部分政法大学、部分医科大学毕业生招聘岗位30个,招聘法医学、计算机与网络安全、法学等急需专业人才(岗位规划见附件5,院校遴选见附件6中6-4。
6-1: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海洋大学中国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大学、新疆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理工学院、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治学法学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大源工业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华东大学东华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上海海洋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河南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长安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宁波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
6-2:大连民族大学、中国医科大学、沉阳药科大学、沉阳农业大学、沉阳工业大学、沉阳师范大学、沉阳工业大学、沉阳建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沉阳化工大学沉阳航空航天大学、沉阳工程学院、辽宁师范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大连交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洋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辽宁警察学院、辽宁科技大学、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辽宁科技大学、辽东大学、渤海大学、辽宁工业大学、锦州医科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沉阳体育学院,沉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沉阳大学、大连大学、沉阳医学院、鞍山师范大学、营口工学院。
6-3 法院、检察院任职院校选聘情况
6-1入选高校中,有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
6-4:遴选公安急需专业岗位院校
法医岗位入选大学:6-1所入选大学和中国医科大学。
计算机和网络安全职位入选大学:6-1 所入选大学。
法律岗位入选院校:6-1入选院校及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
2、评选条件
拟调任人选,必须符合《公务员录用条例》规定的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
...
3、品学兼优,作风淳朴,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分配。
4、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毕业生需于2024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生取得双证书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本科生年龄25周岁及以下(1998年8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95年8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2周岁及以下(1991年8月)及以后出生)。 有参军经历的,年龄限制可放宽2岁(年龄计算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应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所选院校学习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含班长、副班长、班团支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级社团负责人)1学年及以上。
(二)在入选院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综合表彰奖励,或者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三)有参军经历。
七、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职务的,还应当符合相应职务的具体要求(见附件3、附件4、附件5)。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规行为、学术不端行为或者道德品行问题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予选调。 选拔范围不包括定向培养、委托培训、自学考试、在职培训、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等。全日制教育,有明确的毕业证书。 适合“兼职”应届毕业生。 与主校同批次录取且与颁发学位证书的院校夏季名称相同的分院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纳入选拔范围。
3. 遴选程序
(一)考生报名及学校推荐
1、报名系统将于2024年3月18日10:00开放,考生须使用iE浏览器或QQ浏览器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应聘职位为了。 每位候选人只能选择1个职位进行报名。 注册网址为:///.aspx
2、报名后,系统将导出并打印《2024年辽宁省选拔学生报名推荐表》。 先到所在学院(系)审核盖章,然后根据学校职责分工到学校组织部或就业部门审核推荐。考生需上传加盖学校组织部印章的报名推荐表或就业部门将本人签署的个人承诺书及报名所需的其他材料录入报名系统。 上传成功后
进入资格审查阶段。
3、报名系统将于2024年3月31日24:00关闭,考生报名及推荐学校流程结束。 系统关闭后,考生将无法再提交或修改相关信息。 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二)资格审查。 辽宁省委组织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出审查意见。 如果您通过审核,您的信息将被锁定,您的报名位置将无法再更改。 审核不通过的,须在报名系统关闭前补齐相关材料并重新提交审核。 请考生及时关注评审结果。 只有通过审核的人才可以参加考试。
(三)统一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1.笔试。 计划于2024年4月中旬进行2024年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录取分数线,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考试》和《应用理论》。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测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应用理论》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考试》成绩x50%+《申请论文》成绩x50%。 笔试不设最低录取比例,选拔和转学计划名额不会取消。 笔试结束后,由辽宁省委组织部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在最低及格线以上的2024年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录取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拔计划人数与拟录取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接受采访的人数。 报考人数低于规定比例的,高于最低及格线的,按实际参加面试的报考人数确定; 最后考生笔试成绩在规定比例内并列的,均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 辽宁省委组织部拟会同有关单位于2024年5月中旬组织面试。 面试将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能力,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 未达到及格分数者,不予录用。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具体笔试、面试公告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 笔试前,考生须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然后发放准考证。 辽宁省学生选拔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组织检查。 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及格线的应聘者,按照应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考察过程中,若有应聘者放弃或未通过考察的,可按照相应岗位综合表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更换。 接替人选的综合表现排名幅度不得超过选拔调动计划人数的1.5倍。 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考试成绩、应聘成绩进行比较。 得分较高者将被确定为考察候选人。 2024年5月中下旬,辽宁省委组织部协调各相关单位组成考察组,前往相关高校考察考生。 通过审查档案、约谈候选人、向有关人员询问情况等方式,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道德品格。
(五)体检、体检及公示。 2024年5月下旬,辽宁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对检查合格并进入体检考生名单的考生组织体检。 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报考公安机关职务的考生,应当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进行体检、考试。 对体检(体检)合格者,由辽宁省委组织部组织有关单位予以公告。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良反应,发现不适合入选学生的,取消其入选资格。
(六)确定招聘人选。 2024年6月上旬,辽宁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 截至2024年7月31日,拟录用考生已按期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博士研究生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时间截至12月31日) ,2024)。 拟录用人选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者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期限报到工作的,选调关系自动终止,不予录用。
四、相关政策
1、转学生为公务员,试用期1年。 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新录用公务员等级规定》的规定进行等级评定。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坚持选拔学员到基层培养培养。 入选市级单位录用的学生,试用期结束后,将安排到村进行培训培训。 选派到区级单位、乡镇(街道)录用的学生到岗后,安排到村进行培训。 锻炼时间为2年。
3.被市级及以下单位招收的选拔生,在本级单位工作满3年后,方可调入或选派到上级单位工作。
五、相关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拔过程。 应聘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的应聘材料。 考生被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不符合公务员录用、选拔条件的,取消选拔资格。 候选人必须诚信申请并保持选拔过程的严肃性。
2、本次评选笔试、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体检费用须由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