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 新生按照入学时的学年学费预缴学费,按年结算。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个人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 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项资助政策,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放注册。 “绿色通道”。
温州医科大学是浙江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前身可以追溯到1912年创办的浙江医学院。1958年8月温州医科大学几本,浙江医学院由杭州迁至温州成立。 原名“浙江第二医学院”,后根据学校所在地更名为“温州医学院”。 2013年,“温州医科大学”更名为“温州医科大学”,成为浙江省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共建大学。
学校1958年开始招收五年制本科生,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是国家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现有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临床医学、护理学、中医、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医学、中西医结合等一级学科硕士点8个,药学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 ; 设有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拥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13个、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 浙江省“最重要一级学科”2个,浙江省A类一流学科3个温州医科大学几本,B类一流学科7个,浙江省高校重点学科10个。
学校设有26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法学、教育学七大学科门类。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288人(不含独立学院——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其中博士生118人,硕士生2839人,学历教育留学生755人。 学校形成了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