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和面试满分为100分,分别计入总成绩的30%和70%。
1.笔试。 初步定于2013年4月下旬进行定海人力资源网,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定海区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教育基础知识、学前教育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拟招聘岗位数,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入围面试名单。 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照笔试实际参加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形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班级测试,分别按20%和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专业技能测试和班试满分均为100分定海人力资源网,及格分数为60分。
(一)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考试分为规定项目和选修项目,各占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的50%。 规定项目为命题绘画、即兴弹唱; 可选项目为声乐、器乐、舞蹈三项中的任意一项。 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班级考生名单。 专业技能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定海区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2) 课堂测试。 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20%”的方法计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候选人名单按照招聘计划比例1:2。 笔试与专业技能考试总成绩相等的,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较高者排名第一。
课堂考试根据指定教材进行,备课45分钟,上课时间10分钟。 班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纳入体检和考核对象。
班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定海区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舟山市定海区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定教账号)
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单位
本次招生单位是定海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乡镇中心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 此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均为全额资助的企业人员。
2、招聘计划
见附件2: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应聘者除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户籍要求以2013年4月7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4月7日-4月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现场报到地点:定海区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定海区环城西路40号);
3、携带报名材料
(一)应聘“幼儿园A级教师”职位的应聘者,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二)应聘“幼儿园乙级教师”职位的应聘者,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975年4月7日以后出生的应聘者年龄放宽) ,并需提供幼儿园教师任职证明及工资单复印件等)。
报名时须如实填写《舟山市定海区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可自行下载打印)。 每位申请人需提供近期1寸免帽正面彩色照片2张。
4、如委托他人报名,则视为申请人本人填写。 注册时须出具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有效证件; 若报名信息有误或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不一致,影响考试和就业的,责任自负。
5、注册资格审核
每位候选人仅限申请一个职位。 原则上应聘人数为拟招聘岗位数的3倍。 报考人数低于计划招聘岗位数三倍的,经定海区人力资源社会局、定海区教育局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申请人在报名和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以获得资格,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