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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相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和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现将甘肃中医药大学2021年学期本科学历教育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有哪些?
甘肃中医药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_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信息平台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甘肃中医药大学2021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待业本科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考生可以申请与原本科专业不同学科类别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类别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别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具体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及本科专业,可登录教育部网站()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因专业培养要求,报考中药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当年参加高考时必须是理工科考生。
注:中医学、中药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中药材栽培与鉴定、藏医学等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的专业不能申请中医学第二学士学位药品。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色盲和色弱考生将不被录取。
三、报名方式
考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 若填写多个专业,以第一个填写的专业为准。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3日-30日(工作日)。
报到地点:甘肃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和平校区明德楼209室)
注册材料要求如下:
(一)从甘肃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下载填写《甘肃中医药大学2021年第二届学士学位教育报名表》一份,并要求考生签字。
(2)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各1份。
(四)完整的本科学习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院公章)。
(5)大学英语四级、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能够反映本科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报名材料不齐全或无法阅读分析所提供的材料的,报名将被视为无效。 考生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入学方式
(一)报考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招生方式采取申请-评审制。 具体要求如下:
1、学校对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
2、学校根据考生本科学习期间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
3、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和综合评价结果选拔优秀学生;
(二)报考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的,录取方式采取申请-考核选拔制。 考核时间和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三)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2021年7月中旬在甘肃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对公告无异议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教育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四)考生可登录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5)考生须保证手机畅通。 因疫情防控如有调整,将通过甘肃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和考生报备手机进行通知。
五、学费、住宿费标准
(一)学费: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费与当年普通高考相关专业本科生学费相同。 中药学专业4600元/学年,应用心理学专业4300元/学年。
(2)住宿费:1100元/学年。
(三)入学前收费标准发生调整的,学校按新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六、入学要求
(一)被录取的考生须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学校办理录取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入学的2024年甘肃中医药大学录取分数线,应提前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和专业所在学院申请请假。 休假一般不应超过两周。 无故超过一周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学生入学后,学校参照普通高考本科招生相关要求及相关补充规定审核入学资格。 新生复试不合格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及教育部和甘肃省有关规定处理。省。 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或者学籍。
(三)新生因就读其他高等教育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籍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四)学生报到入学时,须将党团组织关系及档案移送学校; 是否将户口迁移至学校由学生自行决定。
七、栽培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制两年,为全日制学习;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调整专业(包括专业变更、相关选课等),并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甘肃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管理2024年甘肃中医药大学录取分数线,相关学院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
(二)在学习期限内修完规定课程,符合毕业和学士学位要求的,发给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对未达到毕业要求的,不予延长学习时间,不实行留级或降级制度。 ; 符合毕业要求者,颁发结业证书; 未达到毕业条件和退学的学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发给毕业证书或现实学习证明。
(三)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照现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管理规定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毕业证书上会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 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毕业生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学生中途退学的,以应届毕业生入学的,在退学当年作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派遣。
(五)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不能凭本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护士资格考试。
(六)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资助和学费均参照相应专业的本科生。
八、工作机制
(一)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工作在甘肃中医药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我校在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运作过程中坚持公开透明,招生工作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招生过程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取得的所有相关资格和证书,包括报名资格、录取资格、学籍、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学位证书等。
(四)甘肃中医药大学未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进行招生、考试、录取等工作,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辅导。 甘肃中医药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及招生相关信息,经甘肃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审核确认后以省招生考试机构官方网站为准。
9、本手册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相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十、本手册由甘肃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