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生政策。
1、管理制度。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市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实行“省指导、市级统筹管理、县参与”的管理体制。
2.录取依据。 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将根据学生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招生评分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入相应学科成绩,总分为720分。 录取将根据学生评分科目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录取。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均达到及格以上且总成绩达到我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以上的考生,可考入普通高中。
3. 在线填写申请表。 山阳县普通高中招生控制分数线最低为370分,已上线的学生可于7月14日7:00至7月24:00期间登录“商洛高中招生网上平台”(:3307/) 17、选择填写申请表,实行全市统一网上录取。 申请分两个级别:市内只有一所申请,即商洛中学,属于非必修选项; 县内招生申请有多种(包括定向生、普通招生、特长生)。 考生须填写我县普通高中。 志愿者。 未按时在平台填写申请的考生将不被普通高中录取,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学校要做好政策宣传)。
4.定向招生。 我县四所普通高中将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分配给辖区初中,并适当倾斜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 符合迎新要求的考生可以填写入学申请表,申请迎新高中申请。
5.跨县学习政策。 本县户籍学生在外县就读的,必须返回户籍地报名参加中考,并与其他户籍、学校都在本县的考生具有同等入学资格。 在县外参加中考的学生,欲进入本县普通高中就读的,应先进入参加中考的普通高中就读,经县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入学。我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可以跨省、市、县转学? 在我县同类型、同级别学校学习。
六、招生资格学校范围。 我县四所普通高中不允许跨县招收学生。 商洛中学可在我县等7个县区自主招生。 除商州区外其余6县招生计划为150人,录取人数占我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150人。
七、特殊人才招生政策。 体育特长生:符合申请资格、通过专业水平认证(体育考试成绩)、达到申请高中录取门槛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中考评分科目,额满为止; 艺术类特长生:符合申请条件,通过学历和专业水平认证(体检成绩),达到所申请的高中录取线的申请者,按照高分总分之和进行排名学校入学考试计分科目和专业考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直至招生满为止。
8、特殊考生的优惠待遇规定。 按照《陕西省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精神,除国家规定的关爱政策外,其他地方加分项目原则上取消。 根据陕西省《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可优惠20分录取”。 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减收10分录取,“驻边县(市)、沙漠地区、国家确定的偏远地区三类地区和特殊学校”军队确定的一类、二类海岛现役军人子女,申请入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可享受20分优惠录取。” 需提供相应文件和材料:烈士子女需提供《革命烈士证》、个人申请表和县(区)民政局的介绍信; 残疾军人子女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个人申请表和县(区)民政局的介绍信; 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应提供《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个人申请表和县(区)民政局介绍信; 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应提供《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中华民国残疾军人证明》、个人申请表及县(区)介绍信)民政局;符合优待政策的现役军人子女,须提供军人所在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个人申请表和县(区)介绍信民政局信。
(二)
具体工作。
1.招生计划。 我县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2800人,其中山阳中学1800人; 市区三中学生600名(其中体育特长学生30名); 钟村中学200名学生; 满川中学学生200名(其中体育特长学生2名)。 ,有艺术天赋的学生3名)。 普通高中占59.67%。
2.迎新学生情况。 根据市教育局2021年高中招生工作计划要求,优质高中招生计划的50%分配给县内初中。 我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招生1400人(其中山阳中学900人、市区三中300人、钟村中学100人、满川中学100人)。 根据各学校符合定向生招生要求的学生人数比例,将定向生招生计划平均分配给各初中。 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3. 自愿填写申请表。 登录“商洛市高中招生网上平台”(:3307/),填写普通高中申请表。 一、山阳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为370分。370分以上(含370分)的学生应报考普通高中,370分以下(含370分)的学生应报考普通高中。 )可以报考职业高中。 二是统一招生报名开始前,各初中将提供网上报名表填写技术指导。 统一招生期间,严禁任何学校以辅导名义组织学生填写申请表山阳县教育信息网,严禁强迫考生填写所在学校的邮寄地址等信息。从。 对违反规定、干扰学生申请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是市内只有一所录取选择(商洛中学),属于选修。 填写申请表并被录取后,学生将前往商洛中学就读。 必须填写县入学申请表。 我县有5所,即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4所(含定向生、普统招生、文体生、职教中心志愿者)。 四是我市普通高中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原则,即各选拔之间存在平行关系。 达到本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检索。 平行志愿者实行“成绩第一、跟随志愿者”的原则,由市教育局、科教局、县招生办网上批量录取。 五是首批录取的定向生。 六、全市第二批统一招生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将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一次性补充招生。 若有本市第二批招生结束时未录取的考生,其中考成绩达到补充招生学校普通高中招生控制分数线的,可重新填写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补充招生。
4. 录取。 招生学校向学生发出录取通知书,作为新生录取和注册的唯一依据。 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高中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须向学校申请延期,但延期期限不得超过两周。 未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后未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普通高中入学资格。
5、纪律要求。 今年,省、市、县纪委把中小学招生工作作为加强作风、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 各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商洛市普通高中招生“十五严禁”纪律要求。 我市招生纪律监督电话为:0914-、县科教局监督电话。
二
必修科招生工作
(一)
招生政策。
1、管理制度。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市级统筹、县区为本、属地管理”的管理体制。 县科教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负责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学籍管理和监督实施。
2、年龄要求。 2021年秋季入学小学一年级新生,应为2015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因身体原因需要延期入学的,须由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由镇(办事处)中心小学审核,报科教局备案。 延期入学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
3.招生范围。 公立学校按学区招生,民办学校按批准地点招生。 由县科教局统一管理。 招生计划提前申报,按照审批机关审核批准,在审批地点招生。
4、录取办法。 对报考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进行现场监督。 公证处现场公证,录取结果及时公开,确保随机录取公开透明。 未进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将现场告知。 县科教局将安排学生到相应学区的公立学校就读。 如果没有空位,就会安排到其他公立学校。
5.流动儿童入学政策。 按照《山阳县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细则》,我们坚持以公办学校作为流动随迁子女就学的主要安排。 如果公立学校名额不足,私立学校名额空缺,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学生到私立学校就读。 流动儿童不得集中在少数学校、班级。 未在本县户籍且已在公办或民办小学就读的学生,小学毕业后,可以按照规定选择返回户口所在地或就读地上初中。他们自己的愿望。 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居住证明、户口证明、就业证明、迁移证明等“四证”。
6.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政策。 对因公殉职的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公安英雄和伤残警察子女,按照学校统一印发的学生名单省教育厅、县科教局按照《陕西省优待人员及其子女优待教育待遇暂行办法》、《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优待教育待遇细则》执行《陕西省子女》和《人民警察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全文稍后下发至各乡镇、学校)规定实行优待、优待政策。 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按照《商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他优待对象子女优待办法》,由县教育局执行。科教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残疾程度和类型,通过家庭教育、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三个渠道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应收尽入、入学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无辍学。 放学了。
(二)
工作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基础研究(2021年7月15-20日)。
第二阶段:学区划分及招生计划发布(2021年7月21-31日)。 科教局将根据各学校的摸底情况和学位供给情况,合理划分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学区,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三阶段:私人招生(2021年8月1日-15日)。 职教科负责建立民办学校招生注册系统和电脑随机分配名额。
第四阶段:公职报名及资格审查(2021年8月16日-25日)。 学校发布招生公告、预约注册、资格审查、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阶段:总体规划阶段(2021年8月23日-28日)。 根据各学校学位供给情况,对于超出学校学位供给的学生,由预约注册学校和户籍所在地镇中心小学负责政策宣传和思想动员。 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对空缺名额的学生进行整体安排。 学校。 未在居住地学区就读小学的学生,申请升读居住地学区初中的,由县科教局统一受理和审核申请,根据学区初中名额供应情况统筹安排就学。
第六阶段:注册(2021 年 8 月 31 日)。 各学校通知所有招收的学生于8月31日持《新生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
附录
1.商洛市普通高中招生“十五严禁”。
(一)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无计划、超计划(含特殊人才)、不使用市级统一招生平台组织招生。 严格执行职业普通教育4:6的招生比例要求。 招生完成后,学校不得授权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二)严禁任何公办、民办高中进行宣传、夸大宣传、非法宣传、提前组织招生、提前与考生签订录取协议、向初中收取课本费、住宿费等费用提前毕业,这是变相“捏”生源选择。
(三)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严禁招收50人以上班级。
(四)严禁不具备跨区域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违规组织跨区域招生,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招生和学籍转移。
(五)严禁普通高中招收本省其他市(县、区)及本市其他县区普通高中最低招生控制线以下的初中毕业生。 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入学和转学手续。 抓住。
(六)严禁普通高中跨省直接招收未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生。
(七)严禁本市任何单位、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为外地学校招生提供学生信息、考试场地、生源介绍等便利。
(八)严禁公立、私立高中混招生、混班级。
(九)严禁任何单位和学校以引导学生统一招生期间网上填报为名,组织学生集中填报,或者强制、变相填报。在学校选择上违背了考生的意愿。
(十)严禁本市普通高中为民办学校、培训机构非法招收的学生设立学籍。
(十一)严禁普通高中以高额物质奖励、奖金、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生。
(十二)严禁普通高中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助学金”。
(十三)普通高中严禁学生分离注册、空缺学生注册、伪造学籍、一人重复注册等行为,不得为学生办理转学、转学籍等行为。违反规定入学。
(十四)严禁初中、高中学校对学生高考成绩进行排名,宣传炒作高考尖子生及其升学率。 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对学校高考成绩进行排名,不得向学校提供非学校高考成绩数据。
(十五)严禁招收未参加省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不得为未正式录取的学生建立学籍。
2.商洛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十严禁”。
(一)严禁学校无计划、超计划招生。 招生完成后,学校不得以转学名义招收计划外的学生,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二)严禁学校不利用本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招生,不得以宣传咨询为名提前招生或者“夹击”学生。
(三)严禁学校起始年级班级规模超过55人,或招收小学入学年龄以下儿童,防止出现“实际入学人数高于学生入学人数”等问题。 ”和“招生不一致”。
(四)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等级考试证书作为录取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价等名义选拔学生。
(五)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民办学校”等替代义务教育。
(六)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收学生,严禁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与入学有关的各种费用。
(七)严禁以特色班、特色课程等名义招收学生或设立重点班。
(八)严禁分开学籍、申请虚假学籍、伪造学籍山阳县教育信息网,不得为违规招收外地学生或违规转学的学生转学籍。 。
(九)严禁任何县、区、学校对学生中考成绩进行排名、公布中考尖子生及录取率。
(十)严禁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干预招生。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合公安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严厉打击“托生”、“经纪人”等违法招生行为。
2021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