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社会各界对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启动寄予厚望。 另一方面,建设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重启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何意义? 有什么影响? 如何进一步完善自愿减排交易体系? 本报记者就上述话题对中国技术经济学会环境技术经济分会常务理事张建红进行了专访。
张建红,中国技术经济学会环境技术经济分会常务理事,高级工程师。 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和中央媒体发表署名文章50余篇,参与编辑绿色金融、PPP等书籍两本。
中国环境报:重启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何意义?
张建红: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是对碳排放交易市场的有益补充。 在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中,根据相关规则,企业的减排项目和新能源项目可以通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获得核证减排量,即CCER()。 CCER是 的缩写,是一种碳抵消机制。 即排放控制企业向实施碳抵消活动的企业购买核证数量,以抵消自身的碳排放。
从微观层面看,将经过认证的自愿减排抵消机制纳入碳交易市场,可以有效降低排污企业的履约成本,为企业节能减碳转型保留资金,同时提供经济收入对 CCER 项目开发商的激励。 ,推动林业碳汇、可再生能源、甲烷减排、节能增效等项目推广和发展。
从宏观层面看,CCER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纳入全国碳排放权市场。 可以为社会和企业参与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新的平台,有利于推动更广泛的行业和企业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 最大限度降低社会减排成本、持续绿色低碳转型,对于实现我国“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环境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与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有何关系?
张建红:碳市场包括一主一辅两个市场。 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交易产品为碳排放配额(简称CEA)。 配额结算过程中,重点排放单位(排污企业)每年可以用国家核证的自愿减排量抵扣碳排放配额结算,抵扣比例不得超过应缴碳排放配额的5%。 CCER市场是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平行的市场。 在CCER市场中,根据相关规则,企业减排项目和新能源项目可以通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获得核证的减排量,并且该减排量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
全国碳市场对碳信用抵消的限制比地方试点市场宽松。 取消了项目类型和项目区域的限制,有利于CCER减排量的快速消化。 由于CCER的交易价格相对较低,企业购买意愿将会较强。 如果引导得当,把握开放CCER登记的节奏,将是对全国碳市场的有益补充。
中国环境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将对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产生哪些影响?
张建红:CCER抵消机制将通过市场化手段促进可再生能源、甲烷回收、林业碳汇等产业的发展。 CCER市场重启后,首先将为林业碳汇、可再生能源等行业带来利好。 二是为甲烷减排、节能增效、CCUS技术发展带来效益。 这三类技术是当前工业生产环境下控制碳排放的有效手段。 尤其是CCUS技术对于实现碳中和目标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第三,将带动碳排放监测与核算、碳汇计量监测与核算服务的需求。
在CCER机制下,更多企业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方式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开始发展可再生能源,合理利用资源参与CCER交易,减少企业碳排放,从而帮助全社会实现目标碳中和。 因此,CCER的重启将有助于激活碳市场的活跃度,完善我国碳市场建设,帮助金融机构、碳资产管理机构以及各类非排放控制企业参与国家碳市场建设。市场,从而提高减排效益,提高碳定价效率。 同时,研究表明CCER交易和抵消机制将降低碳配额交易价格,缓解取消电价补贴对风电、光伏的负面影响。
未来,随着全国碳市场配额分配的收紧、许可行业的扩大以及高碳价格的维持,全国碳市场与CCER的关联性将更加紧密。 再加上企业之间的ESG(环境、社会和治理)竞争,将持续带动企业对CCER的直接需求。
我们还应该看到,CCER市场重启后,碳排放强度较高的排放控制行业将愿意选择购买更多的CCER,其中火电行业可能成为主要的CCER需求方。 CCER交易可能会削弱全国碳市场的碳减排效果,并且随着CCER供应总量的增加,这些效果将变得更加明显。
中国环境报:根据您的预测,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潜在规模有多大?
张建红:2022年我国碳配额平均价格约为55.3元/吨,与国际水平还有较大差距。 未来,免费碳配额比例将下降,总量逐年减少,与国际标准接轨将推高碳价格。
从规模上看,第一、二期合规周期仅覆盖发电行业。 未来,在覆盖八个主要碳排放行业后,北京绿色交易所预计纳入配额管理的碳排放总规模将达到每年70亿吨至80亿吨。 按照不超过5%的CCER抵消碳排放配额的比例计算,CCER需求每年将达到3.5亿吨至4亿吨。 根据当前碳价保守估计温室气体有哪些英语作文网,碳配额和CCER现货市场规模预计分别达到4424亿元和221亿元。
中国环境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立后,还需要解决哪些问题?
张建红:主要问题是抵消机制的双重计算,因为CCER与其他减排工具协调机制之间存在重叠和冲突。 目前,由于缺乏连接绿色电力交易和碳交易的机制,建设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企业理论上可以从同一项目中同时获得绿色电力交易和CCER交易收益。 当前环境权交易市场逐渐升温。 这种情况如果不解决,将会造成减排数据重复计算甚至失真等严重问题。 同时,消费者将承担电力市场和碳市场的成本转嫁。
目前温室气体有哪些,我国已基本就相关市场主体支付的外部成本纳入碳市场合规达成共识,但对产品对接的范围、规模、计量规则等尚未达成共识。
中国环境报:对于完善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您有哪些对策和建议?
张建红:我认为,完善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体系,需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顶层制度设计。 我们将在保证数据真实准确、维护市场公平的基础上,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地推进CCER重启。 简化程序,减少备案事项,缩短备案时间,规范项目数量,加强事后监管,特别是总量控制方面。 允许的CCER结算规模上限应与碳减排目标相结合,动态调整。 同时,初始设置需要严格。 碳配额的发放数量是为了避免对全国碳市场造成重大影响。
二是控制CCER注册节奏,防止“蜂群”涌入CCER市场。 此次重启CCER项目注册,或将带来新一轮“建设潮”。 避免短期“一哄而上”,扰乱碳配额市场价格,影响碳交易的减排效果。 重点抓好项目类型界定、项目审批、减排核查等规则制定、实施和监督。
三是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保障CCER市场健康有序运行。 过去,CCER大宗交易主要通过线下协议进行。 CCER交易价格和交易量不完全透明,存在市场失灵的风险。
四是确保低碳减排政策工具协调联动。 目前,低碳减排政策工具除了碳排放权交易外,还包括绿色电力交易、绿色电力证书认购交易、能源权交易等。 未来可以考虑绿色电力、绿色证书、碳配额、消费、CCER和能源权益等市场的协调耦合。 例如,能源企业在能源权市场和碳市场中需要支付成本,但在电力交易市场中,他们可以通过出售电力来获取利润。 用能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可以在能源权市场和碳市场中获得收益,但需要在电力交易市场上花钱购电。 因此,能源权市场、碳市场和电力市场往往是相互关联的。 相关市场需要形成完整的协同耦合机制,在实现企业节能减排的同时保证企业合理利润,从而支撑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建设。 为使绿色电力、绿色证书、碳配额、CCER、能源权益等政策工具合理并存,最大限度发挥节能减碳的协同效应,应明确不同政策工具支持项目之间的差异,建立联系不同工具之间应合理设置机制,实现各市场之间的深度融合和合理衔接,从而充分发挥价格信号和市场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
五是争取碳信用机制标准国际互认。 过去几年,国际碳信用市场约42%的资金来自林业行业。 工业气体、可再生能源和无组织排放行业的传统碳信用额交易活动也占据了很大的市场份额。 目前,越来越多的地区、国家和地区开始建立自己独立的碳信用机制,这给各机制之间的协调和减排核算的统一带来了挑战。 对于碳信用机制来说,未来的关键是实现标准国际互认,保证协同性,避免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