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试
(一)根据《江苏省深化普通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我省高考实行“3+1+2”模式,包括三个统一学院入学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以及考生自选的三个科目。 学术水平可选考试科目。
1. 账户设置
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不分文理科。
选考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 考生先选物理、历史两科中的一科,然后再选思政、地理、化学、生物四科中的两科。
2. 成绩构成及评分方法
高考总分设定为750分。 考生的总成绩由统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三门选修科目成绩组成。
语文、数学、外语三科计入总分,各科原始分150分。 外语科目包括听力30分。
选修科目每科满分100分,其中物理、历史科目按原始成绩计入总分,其余科目按分级成绩计入总分。
3.普通高中学历考试科目
考生选择的选修科目,其所选科目的资格考试成绩必须合格。 未通过选修科目对应资格考试的考生江苏数学高考江苏数学高考,高考期间不得参加相应科目考试,但可以参加志愿申报和备案。
4.考试安排
经教育部批准,全省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和学业水平抽查科目将于6月7日、8日、9日举行。
5、综合质量评价
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继续深造的重要参考。 综合素质评价重点关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自我认识和职业规划六个方面,并建立个人档案。 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将以统一格式提供给院校,具体使用方法由各院校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二)外语考试科目分为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种语言。 考生可以选择其中一种语言参加考试。 申请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当参加外语口语考试,成绩符合相关院校(专业)的申请要求。
(三)报考体育、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必须参加国家统一文化考试和学业水平选考考试外,还必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和招生院校按照规定组织的专业考试。相关规定。
(四)各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中学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各项考试准备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细则。江苏省教育招生. 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考点设置、监考人员聘任、考试培训、考试组织实施等考试管理工作。 参与监考、考试管理的考试人员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具体由各设区市、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政策。
(五)各地高等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和中国残联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网校头条,为残疾人平等报考提供合理便利。当地学校的。
评分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所有科目均采用计算机在线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