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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第二章)

来源:网校头条网络整理 2024-05-17 16:58:56

第一条 全面落实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的《2021年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部署,结合西安电力学院(以下简称“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安电力学院

学校国际代码:11826 陕西招生代码:8110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级别:专科

三年制教育

第四条 学校地点:

西安电力学院本部校区: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180号。

第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电力学院。

证书类型: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院校大专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架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负责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 招生领导小组组长为校长; 副领导是学校分管领导、纪委书记; 成员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及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纪检监察电话:

纪检监察邮箱: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九条 招生对象

扩大对象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工、职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陕西户籍或在陕西工作6个月以上、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员(有工作合同)。 重点关注退役军人和下岗职工。 失业人员、农民工、优质农民、企业职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群体。

已报名参加2021年高考但尚未被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

第五章 考生申请并领取准考证

第十条 2021年10月11日8点30分至10月13日24点,考生根据学校专项招生计划和招生情况,按照自己的意愿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机构门户网站(网址:)高职院校扩大招生的规定或通过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提交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 2021年10月14日9:00至17:00,考生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扩招专项报名申请表》复印件到学校本部(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180号)填写专业申请表,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准考证。

第十二条 具有拔尖技能并取得相关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候选人,必须持有相关证书予以认可。

第六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印发的学校高职扩招专项方案为准。 招生计划同时在学校官网公布。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

序列号

职称

专业代码

电源技术

第七章 考试科目、时间、地点

第十五条 考试科目

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 文化素质成绩采用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采用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退伍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优质农民、企业职工和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免征文化素质测试,但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符合免试条件的拔尖人才,经学校认可后免试录取; 已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的,经学校认可后,免试职业技能考试。

第十六条 审查内容

1、文化素质测试以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大纲的必修部分为依据。 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知识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评估。 每科满分100分,满分3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学校组织实施,总分3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根据招生专业和课程要求,衡量学生未来从事相关职业的潜力水平。

第十七条 考试时间

学校考试时间为2021年10月16日14:00至18:00。

第十八条 考试地点

西安电力学院本部(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180号)。

第十九条 防疫要求

考试当天必须佩戴口罩。 持身份证、准考证进入学校,验证“健康码”并测量体温。 对有“健康码”或体温异常的考生,将按照学校防疫规定进行处理。

请考生在校期间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不要聚集或聚集。

参加考试的家长不得进入校园,不得在校门口聚集。

第八章 入场规则

第二十条 2021年10月21日17时前,学校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生办,并在网上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学校官方网站(包括考生姓名、预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

第二十一条 预录取学生于2021年10月25日9:00至17:00到学校报到。学生到校报到时须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场确认。 否则将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将于2021年10月28日至29日将实际注册考生信息报省招生办,并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

第二十二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招生原则,坚持“ “先分数,后意志”,并按照笔试对考生文化素质进行考核。 录取控制线以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排名划定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分数线网校哪个好,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按照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的平均分计算成绩。

第二十四条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素质笔试成绩、数学、英语、语文成绩排序。 得分较高的候选人将被优先考虑。 入场; 总成绩相同且文化素质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数学成绩排序,分数高的先录取,以此类推)。

第9章 训练方法

第二十五条 学校根据不同来源学生分类,实行灵活的学习年限(至少不少于2年、不超过5年),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和考核评价模式,建立教学组织工作和学习交替的形式。 对退伍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职工、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等积累的学习成果(含技术技能),给予学历教育学分认可。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费用。 各专业学费6500元/学年,住宿费850元/学年。

第十一章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助学金、贷款和资助措施

第二十七条 学校执行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 奖学金、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国家奖学金:分特殊贫困和一般贫困两级,特殊贫困3800元/学年,一般贫困2800元/学年;

学校奖学金:600元至2000元/学年。

各类奖项、助学金的评审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无法筹集学费、住宿费的,可在报到期间通过学校设立的“绿色通道”,确保其顺利入学。 入学后,学校助学金部门将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识别学生的困难,采取不同措施提供助学金。

第三十条 学校是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向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 经济困难的考生可以向原籍地申请助学贷款。 每人每学年贷款金额不超过12000元。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勤工俭学岗位,并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第三十二条 退役军人资助政策按照财政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和《军人教育培训办法》执行。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颁发的《退役士兵》。 《通知》(退役军人事务部[2021]53号)施行。

第十二章 新生入学审核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核。 复试合格者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 复试不合格者,视情节给予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录取时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退回申请材料。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入学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分数线,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对于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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