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达
必须
知道
按照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为确保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安全,确保新生报到和疫情防控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开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您提前做好准备,按要求报到入学。
01
首批新生
01
在学院注册
食品与化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人文艺术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跨境电商专业除外)
02
报名时间
2022 年 9 月 13 日至 14 日
03
报名地点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位于平顶山市姚店大道中段23号,报名期间学院在长途汽车站、客运中心站、平顶山火车站、平顶山西站(高铁站)、平顶山宝丰站设立接待点,如因故迟到,可乘坐市内3路、21路、42路公交车到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站下车。
特别说明
1、如您乘坐火车来校,请尽量购买直达平顶山站、平顶山西站(高铁站)的车票,如确实需要在宝丰站(原平顶山西站)下车,请拨打咨询电话-,下车后与我们联系,方便学院接送。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北门为新生报到专用入口。
2.请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上注明的录取专业二级学院到校报到。
02
第二批新生
01
在学院注册
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技术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跨境电商)
02
报名时间
2022 年 9 月 20 日至 21 日
03
报名地点
1、信息工程学院2022年录取新生报到地点为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宝丰校区。
详细地址:平顶山市宝丰县宝义路西段(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宝丰校区)。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宝丰校区
2.计算机学院、经管学院(跨境电商专业)2022级新生报到地点为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示范区校区。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示范区校区
详细地址:平顶山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龙翔大道与长安大道交叉口西900米
特别说明
1、学院在平顶山长途汽车站、城市客运中心站、平顶山火车站、平顶山西站(高铁站)、平顶山宝丰站设立新生接待点。
2.请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上注明的录取专业二级学院到校报到。
03
疫情防控具体要求
01
注册前准备
1. 自我监测健康情况,继续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准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足够的口罩;餐具(饭盒、筷子、汤匙);手机自封袋或塑料袋(旅途中手机用);消毒湿巾(旅途中随时清洁防护);体温计(旅途中及返校后随时测量体温);一次性手套或橡胶手套(有效防护)。
2、及时加入辅导员按专业组建的新生报到微信群或QQ群。
3、增强机体免疫力。选择适当的运动方式,注意饮食卫生,增加营养摄入,保持规律的作息和充足的睡眠,保证良好的身体状态。
4、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非必要不出门英语作文网,如必须外出,做好个人防护,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必须完成新冠疫苗接种(有禁忌症者除外),不能接种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禁忌症证明,否则不予报到。如实填写《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返校前14天健康卡》《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及同住人员返校前14天自测体温登记表》,报到时交给辅导员。
02
办理登机手续时注意事项
1.新生报到注册过程中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
2.在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尽量减少与他人接触,避免聚集,与他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报到途中如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鼻涕、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近就医。乘坐火车、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应积极配合乘务员等工作人员做好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及时如实向学校报告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
03
报名所需疫情防控条件
1.来自低风险地区、且返校前7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凭健康码“绿码”、通讯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登机、乘车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返校;
2.符合下列情况者,应当推迟返校:
(1)返校前7天内有境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新增本土病例)及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
(二)接到有关部门电话告知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被要求返校前7天进行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的人员;
(3)返校前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且未经医生确诊患有该病者;
(4)场地代码异常、健康代码红黄的人员;
(五)返校途中需停留在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
不符合报到条件或因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学生,须提前向学院招生办公室(0375-,)申请休假。
3.乘坐私家车到校的学生应在校门口下车进入校园。根据疫情防控安排,送行车辆及亲友可送至校门口,不得进入校园。行李包裹尽量简朴、方便携带。
4.学生在来校途中应加强自我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他人交流,与同车旅客保持距离,体温正常方可到校报到。如在来校途中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鼻涕、咽痛等症状,应就近就医,并及时向学院报告相关情况。
5.报到期间,由于人流量大,人员成分复杂,新生和家长应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不要轻易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家庭住址、电话,以免受骗。
04
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
规定:
1、所有新生均按所录取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住宿费标准如有变动,须经物价部门批准。
2.被校企合作项目录取的学生无需向校企合作单位缴纳技能培训费用,举报热线为:校企合作办公室0375-。
3、新生需自备生活用品及床上用品(床尺寸200cm*90cm),如携带行李不方便,可到校后自愿购买。
4.学生在读期间所需教材由学院统一指定,公开招标,中标教材由学院统一配送,费用由学生自行按优惠金额与中标企业结算。
5、付款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我院原则上不接受现金付款,具体付款方式请参阅招生简章中的付款指南。
05
报名方式及流程
1、新生入学前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领取个人档案,并妥善保管,报到时交给二级学院辅导员。党团组织关系人自备。
2、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个人档案报名。
3、新生到所录取专业的二级学院——审核——缴费(办理助学贷款)——入校上课(见辅导员)——办理军训服——办理饭卡——安排住宿——带领学生入住宿舍。
4.如实填写《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返校前14天健康卡》《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及同住人员返校前14天自测体温登记表》,到校时交由辅导员,并如实填写来校方式、具体车次及时间,提交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学生档案邮寄地址为: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处,0375-(须使用EMS快递,以免丢失)。
06
党群关系
1、党组织关系:学生入学分班后另行处理。
2. 处理团组织关系
1、携带材料:团员档案、介绍信。团员档案一般包括: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团员证。如团员档案遗失或丢失,应到原学校办理遗失证明。
2. 具体材料要求
(1)团员受到团内纪律处分或者在团内、区级以上受到表彰的,原则上应将相关材料复印件存入团员档案。
(2)团员证首页基本信息必须如实填写,照片须加盖发证单位团委印章;团员登记页应有历次登记信息;组织关系转移页须确保转移信息填写完整并加盖团委印章。团员证如有遗失,应及时通过原单位团组织补办。
(3)团员档案一般应随其学生档案或人事档案一并转入我校。如有特殊情况,可将团员档案由原单位(学校)团组织封存,个人携带,经登记后报学院团委统一审核。
3. 网上转帐准备
新团员在报到入学前需确保能凭个人信息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在线申请团组织转移,入学分班后统一转移。
07
关爱学生、真诚帮助学生
1、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生活费)。学生可根据自身需要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便捷、高额、长期),也可到校后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大学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毕业当年6月30日前)由政府补贴,毕业后利息由学生本人承担。
2.退役士兵选择自主就业,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学费减免和国家奖学金。
3.根据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核批准后,可分别享受每年2600元、3300元、4000元的国家奖学金。
4.根据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含)以上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经审核批准,每年可获得5000元奖励。
5.根据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二年级(含)以上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经审核批准,每年可获奖励8000元。
6、学院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河南省质量工程学院,满足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需要,并获得相应的资助。
7.支持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已建档立卡家庭(享受扶贫政策且未消除风险的家庭)学生凭相关证明材料到校报到,可获赠“健康防疫大礼包”和“生活大礼包”。
8.具体学生资助事宜,请到校报到时向各二级学院绿色通道办公室老师咨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375-
08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
收到入伍通知书后,到当地武装部领取《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伍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填写。当地武装部办结后,到我校学生处办理手续(携带入伍通知书、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办结后河南省质量工程学院,我校留存一份,家长(或代理人)交当地武装部一份。
如不能到校办理,可通过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邮政EMS必须寄送)。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沾河区姚店大道中段23号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0375--。请附上收件人、家庭住址及电话。我校办理完毕后,将以邮寄方式寄送学生家长(或代理人),由家长(或代理人)转交当地武装部。
注: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后,无需缴纳任何费用。请妥善保管高考档案、通知书、准考证等。退伍后,请携带退伍证及上述材料,与当年新生一同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09
办理户口登记注意事项
1.河南省内户口不转移,非农业户口可就地办理农业转非农业户口手续;省外户口可自愿选择迁入我校或继续留在原地。
2、外地户籍学生如需办理户口迁移证明(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一致,身份证号码须填写并加盖户口登记章),请于10月20日前持身份证到学院保卫处办理相关手续。《户口迁移证明》内容在学生入学期间不得更改。
10
新生须知
1、我院为国家公办高等院校,日常教学和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凡违反上述规定,不请假、不上课、学业成绩不达标的学生,我院将按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2.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对通过录取文件的考生按照专业偏好分配录取专业;学生如需变更专业,按学院新专业变更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