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复试成绩及复试名单
1、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2.对初试成绩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的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各专业复试人选名单,考生可通过学院官网查询复试名单(见附件1)。
3.各专业计划招生人数如下,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二、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请于3月23日中午12点前提供以下材料接受资格审查,材料以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邮件发送地址为“考生编号-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录取审查时将对原件进行查验。
1.资格审查材料
1、原身份证正反面。身份证遗失的,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贴有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加盖马鞍山印章)。姓名、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提供户口簿或公安局出具的证明。
2.初试准考证。
3、学籍及学历证明(往届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应届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网上验证报告》。具体申请办法请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需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需有“原件复印件”字样并加盖原件归档机构公章)。
5.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
6、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毕业证遗失的,可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的《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凡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均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8.研究生入学前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申请证明和提交办理原学校退学手续的承诺书。
9.网上报名时学籍、学历信息错误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网上学籍核实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核实书面报告。
10、申请“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人员,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伍证明》。
以上材料按顺序高清扫描后合并为一个PDF文档,各页页面大小调整一致,文档命名格式为:“考生编号-姓名-资格审核材料”。
(二)复审补充材料
按照复试要求,我院将加强对考生往届学习成绩、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等进行综合考察。请考生提供个人简历、英语水平成绩单(四六级、托福、雅思等)、计算机水平证书、科研成果或相关论文、竞赛获奖、毕业论文(设计)、社会服务等相关补充材料作为复试综合评价依据。
补充材料采用高清扫描后合并为PDF文档,各页页面大小调整一致。文档第1页为个人简历,文档命名格式为:“考生编号-姓名-复试补充材料”,随资格审核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考生发送前务必仔细检查材料完整性,请勿多次发送。
以上材料复试前需提交扫描件,录取审核时查验原件。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核材料不予退还。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标准
1. 复审方式
1.复审方式:现场复审。
2、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50%。
3.考核时间:3月28日上午8:30开始面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每位应聘人员总面试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考核)不少于20分钟。
4. 考核方式:以面试为主。复审小组将对每位考生进行逐一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复审小组成员将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二)复试内容
复试由综合测评、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测评三部分组成。
1.综合评价(占重考成绩的20%)
考试内容:结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有关信息,全面考察考生历年学习成绩、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
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占重考成绩的20%)
考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应用基本能力及是否具备本专业考研的基本要求。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占复试成绩的60%)
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是否掌握扎实、深刻、宽广的专业理论和相关知识,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招生的基本要求;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等。
(三)考核与评分
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复试小组成员将现场独立对考生进行评分,复试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复审结果
1.重考成绩与初试成绩之和为入学考试总成绩,重考成绩与初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2、按各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按“专业能力、综合素质”排序。
学术学位考生和专业学位考生成绩分别进行排序,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取名单。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未参加补考或补考不及格(补考成绩低于该次补考满分的60%为不及格)。
(3)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的。
(4)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
我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和教育部有关要求及学校报考条件,在入学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审核。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 体格检查
拟录取考生入学后须进行体检中大录取分数线,体检表模板见附件。考生可选择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网校哪个好,体检内容须涵盖体检表模板中的所有内容,体检结果可加盖体检结论章。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办[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中取消乙肝检测的通知》(教办[2010]2号)执行。 体检结果最迟须于2023年4月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学院办公室(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滨红楼1号楼102室李老师0756-),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信息披露
复试录取方案、分学科(方向)拟录取学生名额、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调整信息、复试结果等将在单位网站公布。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信息,将在公布考生名单时予以说明。
重考结果经学校审核后另行公布。
经审核确定的录取名单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七、其他事项
1.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所在单位复试规程、考场规则及复试前本人签署的《中山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不得向外界透露、传播复试试题内容及其他相关信息。
2、研究生院将按照上级统一工作安排,开通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拟录取考生可通过该系统校对、修改邮寄地址中大录取分数线,届时敬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3.本规定未尽事宜,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
八、咨询、投诉和监督
1. 咨询
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办公室
电话: -
邮件:
(二)申诉
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办公室
电话: -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
邮件:
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3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