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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进步,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要求和期待不断提高,物业纠纷也逐年增多。仅重庆两江新区去年就接到物业纠纷投诉近千件,已成为社区和谐、社会稳定的隐患。针对此,重庆两江新区物业管理协会开展调研,出台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化解物业纠纷。
2019年5月,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指导的重庆两江新区恒众房产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正式成立。成立当天重庆物管员培训,32名人民调解员面向国旗庄严宣誓。
调解中心登记备案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包括:调解辖区内重大产权矛盾纠纷;宣传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承接有关部门委托的产权矛盾调解服务;开展行业矛盾纠纷调查、工作调研等。
调解中心配备持有“人民调解员”证的调解员32名,在受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调解财产矛盾纠纷等过程中,免费为双方提供服务。
调解中心根据有关要求,完善了机制:
矛盾纠纷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物业管理行政部门、街道、社区、行业协会、物业服务企业等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与信息共享单位召开联席会议,了解两江新区物业纠纷状况和动态英语作文网,重点解决物业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组织开展物业纠纷的有针对性的预防和调处工作。
特邀调解员制度。调解中心成立前,就聘请了一批具有社会公信力、品德良好、责任心强、熟悉物业服务法律法规和政策、有一定调解工作经验的物业从业人员、律师、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等,经参加司法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人民调解员资格证书的人员,选拔为物业纠纷特邀调解员,协助调解中心调解物业纠纷。
常态化法律法规讲解机制。调解中心安排调解员定期到社区讲解《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场接受社区居民咨询,现场为社区居民答疑解惑。一方面对可能发展为物业矛盾纠纷的问题进行现场解决,另一方面收集整理社区业主合理诉求,书面传达物业服务公司,提出工作建议。
调解中心的成立引起了业界和广大业主的高度关注,仅成立两个工作日就受理了包括社区业委会选举、物业服务公司遴选、物业管理费拖欠、业主维权等13起诉求。
近日,调解中心了解到,金山街道某物业小区业主张女士因邻居装修问题向物业公司投诉,但一直未得到解决,导致业主与物业公司发生矛盾,并数年拒交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与业主各执一词,双方互不相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通知双方将于6月13日开庭审理。调解中心立即行动,安排人民调解员到场调解。
双方当事人到场后,气氛变得紧张,为了缓和气氛,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先与双方当事人聊天,间接了解双方诉求,并通过讲故事的方式介绍相关法律法规,经过人民调解员现场分析、疏导矛盾,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本案实现了物业纠纷诉前解决,业主与物业公司持续多年的纠纷得以化解,调解结果赢得了双方的满意和认可,实现了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和谐共处。
调解中心的成立,是继承发扬“枫桥经验”的具体体现,树立和运用法制思维和法制调解模式,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更好地推进“党政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种途径、法治保障”体系建设,从源头预防和化解大量矛盾纠纷,畅通群众利益渠道,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物业纠纷,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调解中心的成立,标志着物业行业开辟了化解重大矛盾纠纷的新思路,为物业人自主解决矛盾纠纷提供了平台,有效发挥物业人的专长,利用物业人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减少物业纠纷、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做出积极贡献。
调解中心真正发挥了内部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使得整个物业行业更加自律,带动物业工作者和社区业主自觉维护和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
在行业层面,积极探索建立物业领域专业化调解委员会,坚持机构前置、就地化解矛盾的原则,将人民调解前置到基层,把调解工作往矛盾纠纷发生最早、最基层、最前沿的环节推进,在行政调解矛盾纠纷与法律诉讼之间搭建起缓冲带,发挥化解重大物业纠纷的桥头堡作用。
调解中心的成立重庆物管员培训,是重庆市及两江新区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实质性作用发挥,推动基层治理社会化水平实质性提升的有效举措,将改善行政部门财产纠纷调解过程中“人员少、矛盾多”的现状,充分发挥基层调解中心“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就近解决”的作用,真正做到横向联动、纵向结合,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新格局。
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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