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适合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收岗位的专业或者技能要求;
(五)报考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六)报考医疗卫生岗位的,已办理医生执业注册的,其执业范围应当与报考的岗位相匹配;
(七)具备招收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按照《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住院医师培训合格的具有学士学位的临床医师实行“两个同等待遇”政策。
定向或委派工作毕业生报考前须经定向或委派单位同意;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不得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入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以整年整月累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1日。
应聘人员须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已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除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明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等材料。对尚未取得国外学位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宽容”的方式,先参加考试,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证明。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在职员工(含已签订聘用协议的人员)须经原聘用单位同意,并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2. 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16个,具体招聘要求及条件详见《潍坊市第六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 个人注册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1日9:00—2022年10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0月11日11:00—2022年10月14日11:00
应聘人员应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核评聘板块(以下简称“考核评聘”),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报名时所用身份证件与应聘时所用身份证件须一致。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资格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初审不合格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更换到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信息不全、不真实,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填报虚假重要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10月11日11:00—2022年10月14日11:00
招聘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初审不合格的,应当说明理由;对提交的材料不齐全的,应当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正。网上报名期间,咨询时间内将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笔试比例一般按1:3确定。其中,急需、紧缺岗位不设比例。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数未达到计划招收人数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收1人,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收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所需比例相应缩减招聘计划。取消、缩减方案将在招聘单位和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变更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 网上支付
缴费时间:2022年10月11日11:00—2022年10月14日16:00
资格初审合格者网校头条,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在线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根据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费用[2022]55号)批复的标准,笔试费用为每人40元。
4. 打印准考证
成功缴费者可于规定时间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及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
具体时间将在潍坊市第六人民医院官网另行公布。
四、考试及现场资格审查
急需紧缺专业岗位采取面试(面对面沟通、专家评审)方式,免除笔试;其他招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100分制计算。
1. 笔试
笔试仅有一门科目,根据不同专业分为不同科目,主要考察岗位专业知识。为保证新员工基本素质,笔试设置最低及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拟招聘岗位数量及笔试成绩确定。如笔试出现空缺,则取消招聘计划。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有缩减的可能),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者,则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若达不到招聘比例,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可在潍坊市第六人民医院网站查询。
2.现场资格审查
被选中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与初步资格审查结果不一致的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权利。因放弃或不合格而导致的面试空缺,在笔试成绩高于及格分数线的,按笔试成绩先后顺序递补。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申请人签署的《登记表》(含诚信承诺书);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位证明;
4.专业资格证明(有职称要求的岗位提供);
5.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见附件2);
6.专业资格证明;
7.在册证明(需派遣期的岗位需提供);
8、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9.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和已参加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须提交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体检证明(附件3,提供该证明确有困难的,最迟应在体检前提供);
10.任职资格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原件及A4复印件请按顺序摆放在透明文件袋内,并写明姓名、电话、应聘职位)
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资格审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申请人手写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须按规定缴纳面试费。根据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费用〔2022〕55号)批复的标准,面试考试费标准为每人70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要求或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将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将被辞退,应聘人员需承担相应后果。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将在笔试结果公布后在潍坊市第六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布。
(三)面试
急需紧缺岗位采用面试、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其他招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考核、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为保证新员工入职质量,面试最低分数为70分,分数低于70分者不纳入体检范围。面试结果由主考官当场评判,并在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4. 总成绩计算及排名
面试结束后,对急需紧缺岗位人选,根据面试成绩和专家评分结果确定排序;其他人员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部分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及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将进行加试确定排序。
五、检查与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报名人员总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体检的人员。
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报考权利。如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仅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影响录用疾病或病史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考核体检放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由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依次填补,填补次数由招录单位决定,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6. 公开招聘
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单位和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或者所举报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由招考单位提出录用意见,经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局审批并办理录用手续。如所举报的问题影响录用,经核实,不予录用。
录用人员名单公布后,空缺岗位不再补齐。
新进员工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收人员均在总量控制范围内。
VII. 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全程实行监督制,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对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通知及附件,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沟通渠道畅通、有效。如因个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责任自负。
3.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期间,将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相关工作安排作出适当调整,应聘人员应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其他未尽事宜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办理。
本公告由潍坊市第六人民医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