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科技大学2022年自主招生和综合评估招生工作。
第二条 潍坊科技大学招生实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潍坊科技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潍坊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12843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街1299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受教育程度:本科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八条 潍坊科技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政策和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九条 潍坊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潍坊科技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1.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省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
2、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编制各专业招生生源计划网校哪个好,制定学院招生规章制度;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客观介绍学院情况和招生规则;
4.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条 潍坊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2022年安排自主招生200人、综合评价招生200人计划,招生专业为: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市场营销、应用化工技术、园艺技术,各专业招生计划可在学校招生网()上查阅。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2022年高职(专科)分考招生面向我省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考的社会人员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或同等学历;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十三条 报名条件须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的规定和要求。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2022年高职(专科)自主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测试)将以线下方式进行。自主招生考试时间:2022年2月27日,文化科目考试:09:00-10:30,素质测试:14:30-15:30。综合评价考试时间:2022年2月27日,素质测试:14:30-15:30。
第十五条
1. 分数计算
1. 单独注册
考试内容及分数构成:考试采用“文化素质+专业技能”形式,总分为43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200分,专业技能测试230分,两项原始分数均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测试。包括文化科目测试和素质测试,均由我校组织。文化科目测试为:语文(满分75分)、数学(满分75分),采用合卷形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素质测试侧重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素质,满分5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内容包括考生的道德品质、团队协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等。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须参加山东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我校予以承认,并根据考生实际成绩计入总成绩。
2.综合评价录取
考试内容及分数构成:考试采用“综合素质测评+素质测试”形式,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评(60%)+素质测试(40%)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按规定比例折算成总成绩。
1、综合素质测评。学校成立评分专家组,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40%)和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占20%)进行集体评定和评分。以上两项数据均来源于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
2、素质测试。此项测试为笔试,占比40%,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素质,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内容包括考生的品德修养、团队协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理解、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等。
分数相同处理原则:考生总成绩相同时,自主招生各类别按专业技能、语文、数学、素质测试的顺序比较分数,分数较高者优先录取;综合评价按素质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顺序比较分数,分数较高者优先录取。
二、专业志愿者报名及录取原则
自主招生必报一个专业,综合评定必报一个专业,调整一个专业,各专业计划可根据申请情况进行调整。
参加自主招生(退役士兵除外)的考生,由高校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测试原始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组成。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由高校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组成。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后潍坊科技学院报考代码,于2022年4月6日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经学校自主招生或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春季、夏季统一高考招生。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资格审核。所有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检查和入学资格审核。如发现以伪造材料、冒充他人、体检作弊等方式获取入学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开除学籍。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补贴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政府办公室《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学费减免、勤工俭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和学校有关规定确定。
第八章 资格审查与发证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核,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注册。
第二十条 毕业生完成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或者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满全部学分潍坊科技学院报考代码,可获得潍坊科技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奖学金、助学金、特殊困难学生等。
1.本、专科学生全部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平均比例达20%以上。
2、学校实行特困学生资助资金制度,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保障特困学生正常学习。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申请信用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