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祝贺大家顺利毕业,踏上新的征程。为方便我校毕业生离校后办理相关手续,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公布一些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我校2018届毕业生“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签约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24时,学校本次集中调度数据以截至当时“就业信息网”毕业生信息为准,预计2018年7月6日凌晨系统恢复运行。
学校将于6月29日、6月30日发放报到证,毕业生收到相关材料后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或原籍地报到,报到流程如下:
报到是指毕业生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持相关材料到合同单位或者指定的人事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1.毕业生已实现就业→到单位报到。
2.山东省未就业毕业生→登录“信息网”网上申报(网上实名登记)→向毕业生所在市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3.山东省外未就业毕业生→须遵循相应省份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咨询报到证抬头单位或查阅相应省份的网上通知。
除因学业原因自动休学或申请休学并获批准者外,所有签订或解除合约的毕业生中国海洋大学就业信息网,均须进行第二期实习或调整实习任务,程序如下:
第二次发货(2018年7月16日之后)
二次派遣是指毕业生离校时回原籍地办理就业登记证(含灵活就业),并在规定期限内(自派遣之日起三年)找到就业单位的派遣程序。
1.毕业生在山东省就业→登录“信息网”网上签订协议(具体流程见学校就业网签流程)→网上认证→打印、加盖公章→持身份证、毕业证、原报到证及新单位协议书到新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二次派遣手续。
2、毕业生到山东省外就业→先通过信息网向学校发送《省外就业申请书》,再持学生原籍地登记证原件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就业协议书(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须持学生原籍地登记证原件)→与接收单位签订合同(签约流程见学校就业网)→在“就业信息网”上输入省外就业协议书→持身份证、毕业证、原登记证及与新单位的协议书到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二次派遣手续。
调整及重新分配(2018年7月16日后处理)
毕业生调岗转业是指毕业生向用人单位出具就业登记证明,并在调岗期限内(自派遣之日起两年内),与原单位协议终止,毕业生申请返回原籍地或者与新单位签订合同,办理派遣手续。
1.毕业生在山东省内新单位就业→与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可通过“信息网”网上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网校哪个好,打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由原单位出具纸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再需要学校审核)→登录“信息网”签订就业协议(参见学校就业网签约流程)→打印、加盖公章→持身份证、毕业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报名证明、新协议到新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转岗手续。
2、毕业生在山东省外新单位就业→与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通过“信息网”网上解除合同,打印解除合同证明或由原单位出具纸质解除合同证明,不再需要学校审核)→登录“信息网”向学校发送省外就业申请→持解除合同证明(学校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学籍卡原件、省外就业协议原件复印件3份到学校领取新的省外就业协议(可以委托他人代办,所有材料必须齐全)→与新单位签订合同→登录“信息网”进入省外就业协议→持身份证、毕业证、解除合同证明、学籍卡、新协议到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转岗手续。
3.解除合同后直接返回原籍地的毕业生转岗手续→①我校山东省内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具体办法请参见学校就业网签订合同及解除流程,不再需到学校审核)→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籍证明、解除合同函到原籍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转岗手续;②山东省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具体办法请参见学校就业网签订合同及解除流程,不再需到学校审核)→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籍证明、解除合同函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
结算程序
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到派遣单位落户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籍卡、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学校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转移证明(户籍证明)办理落户手续。如户籍转移证明(户籍证明)有问题,请直接向学校公安部门或八大关派出所咨询(公安部门户籍科电话:-)。
申请二次派遣或调动的人员,办理完毕手续后,应持身份证、毕业证、学籍卡、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到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手续(毕业后未在原单位或原籍地办理户口的,应到学校公安部门或八大关派出所办理)。如有其他户口问题中国海洋大学就业信息网,请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学校公安部门咨询。
毕业生毕业到派遣单位报到后,应及时与单位核实档案是否已寄出,如尚未收到,个人应及时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查询毕业生档案流向。
对于申请二次派遣或调职的人员,在完成上述手续后,需与原任职单位或原单位人事部门联系,参照具体单位或人事部门的档案管理规定领取或邮寄档案,以免延误个人在新单位的报到、落户手续。
登记证更换
派出期限内(毕业之日起3年内)学籍卡原件遗失→到档案保管部门从个人档案中取出学籍卡复印件(因学籍卡发后学校没有存根或备份,学校无法帮忙查阅),在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市级以上报纸上登载遗失公告→报纸发后持报纸和学籍卡原件到就业指导中心开具遗失证明(证明模板附后,下载填写信息后打印)→持以上材料到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补办。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派遣期限过后(自毕业之日起3年)遗失的登记卡,不予补发,仅能出具登记卡遗失证明。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就业登记证遗失证明
其他常见问题解答:
档案流转及党组织关系查询
1.毕业生继续深造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档案按在“信息网”录入的“档案转寄地址”发放;
2.对于目的地为回原籍的毕业生:其档案将寄回原籍,与学籍证上的地址一致。
3、志愿服务西部或公派出国的毕业生申请档案留校的,档案将保留在学院,服务期满或毕业生回国后,可与学院联系领取档案。
4.党员毕业生的入党材料由学院打包放入毕业生档案袋,与其他档案材料一并邮寄;办理转党组织关系、出具党组织介绍信等事宜请直接向学院团委或校党委组织部咨询。
5.第一批毕业生离校后,可于7月24日后登陆学校就业信息网(..)查询档案流向;第二批离校学生查询档案时间请留意学校就业信息网通知。
有意继续深造的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怎么办?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规定,毕业生离校后有意继续学习,但放弃升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须于毕业当年12月30日前向学校申请补办就业登记证。为方便毕业生,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转升学就业”每年办理三次,分别在七月中旬、八月下旬、十一月初。
1. 7月中旬、8月下旬申请的毕业生,须于每年7月10日前、暑假开始后一周内向学校就业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①录取通知书原件; ②如录取学校在8月份提交材料前已开学,还需提供录取学校取消该学生入学的正式文件(红头文件); ③用人单位的录用通知书或就业协议。
就业中心收集全部材料后,与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协商并预约办理,办理完成后通知毕业生领取报到证。
2、11月初报名的毕业生,须于10月30日前向学校就业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①录取通知书原件; ②录取学校取消该学生入学的正式文件(红头文件); ③用人单位的录用通知书或就业协议。
10月30日,就业中心收集完所有材料后,与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协商并预约办理,办理完成后通知毕业生领取报到证。
请毕业生留意截止日期,如毕业生因个人原因而错过上述“升学就业”时间,则无法再办理。
回国的毕业生离开学校后,如果想继续深造或者出国怎么办?
对于2018届毕业生,如已明确决定回乡,毕业后又改变计划继续学业或申请出国留学,为保证其户籍、档案的转移送达,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18年9月1日。在办理相关手续时,须向学校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生录取通知书或国外学校就业证明原件;
2、已核发的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校收集相关毕业生上述所有材料后将进行材料集中处理,完成后通知毕业生。
2018届毕业生忘记就业信息网用户名和密码怎么办?
毕业生本人应与所在院系的就业顾问联系,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