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五年制招生规定
第一章
一般的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五年一贯招生实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程序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网校哪个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三条 学院全称: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第四条 高校招生代码:12573
第五条 学院地址
龙东校区:广州市天河区龙东北路321号 邮编:
东校区:广州市天河区大观中路大观街639号 邮编:
第六条 五年制学制:五年制学制均在学院东校区。
第七条 受教育程度:专科(高职)
第八条 学校性质:公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
第十条 学院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 毕业证书:凡在我校正式学籍并在学习期间按规定时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结业)要求的学生,发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进行电子登记。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证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结构和职责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3年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政策,负责制定招生条例、招生规章和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分数线,主要职责是按照学院招生条例及实施细则制定招生计划,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处理五年制招生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 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督导信访小组,对招生工作和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进行督导。对有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要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及时处理,并取消其注册、考试、录取资格。
第四回
招生范围及报名要求
第十五条 申请条件
具有广东户籍或外省务工人员子女的初中毕业生,符合报名地(以地级市为单位)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条件。同时,五年制插班生还学制为5年制的,还应当符合2026年广东省高考报名条件。
第五章
专业、招生计划、学制、收费标准及依据
第十六条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制、收费标准及依据。
第六章
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体检
第十七条 报名时间和方式
今年考试实行网上预报名、报名点网上审核、考生网上确认的方式,具体如下:
网上报名时间:考生须于2023年3月17日至21日期间在网上进行预报名并选择报名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预报名的考生将不予补报。报名材料经我院网上审核通过后,考生于2023年3月23日至25日期间在网上进行确认。
考试费用:考生网上确认后,报考我院为文化课考试中心的考生应于2023年3月31日前向我院缴纳考试费用(具体缴费时间及缴费方式请留意我院官网通知,费用标准按粤教考函[2023]3号规定执行)。缴费成功后方可取得考试资格。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修改。未网上确认及缴费的考生,将不予安排考试。
具体报名办法请见我院官网公布的《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23年五年制综合招生简章》。
第十八条 体格检查标准
我院录取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办[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中取消乙肝检测的通知》(教办[2010]2号)有关规定执行。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须到二级甲等(含)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高等教育入学常规体检项目),并在新生报到时将体检结果报送我院招生就业处。 对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在所录取专业就读的考生,按照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开除学籍。
药学、中药学、中药学、生物制药、食品质量与安全、护理、助产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有一定要求,转氨酶异常者慎重报考。护理、助产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有一定要求,男生身高低于160cm,女生身高低于155cm者慎重报考。
药学、中药学、中药制造、生物制药、食品质量与安全、护理、助产专业不招收色弱、色盲人员,色盲、色弱者请慎重报名。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入学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入学体检中取消乙肝检测的通知》对新生进行体质健康审核。经审核体检不合格并被录取专业录取者,将按照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开除学籍。
第七章
考试方式、科目和内容
第二十条 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
具体考试时间:英语上午8:30-10:10、数学10:40-12:20、语文下午15:00-17:00。
第二十一条 考试规则
五年一贯制招生文化科目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出题、统一阅卷实施。
第二十二条 考试科目
报考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五年制综合性高职省统考专业的考生,仅需参加2023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制综合性高职单招考试文化科目考试,我院不设专业艺术类附加考试。
文化课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总分150分,三科总分450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文化课考试内容按照教育部制定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数学课程标准》、《英语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 考试地点
文化课考点分布在各高职院校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分数线,考生可选择就近到考点参加考试。选择我院作为文化课考点的考生请到我院东校区(广州市天河区大观中路大观街639号)参加文化课考试。
第八章
招生规则
第二十四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招生制度,招生办公室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的学业成绩,综合评估其德、智、体、美等素质,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入学规则
(一)普通专业录取办法: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照考生报考院校意愿和我校今年招生计划先后顺序,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二)在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按专业偏好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最低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单科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从高分到低分,学院择优录取)。
我院将在考生报名前在高校招生网公布招生规定(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以我院招生网为准),考生参加五年制高考并被录取后,可继续参加中考、高中入学考试。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果公布
录取结果公布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请见我院招生网。我院录取考生名单须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九章
新生注册及审核
第二十七条 新生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初中毕业证到我院东校区报到、资格审查、办理缴费手续、报到(报到及报到时间以我院公布为准)。未按要求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省统考录取资格。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不予注册。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和申诉
第二十八条 入学监督与申诉
纪律监察和申诉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室
东校区联系人:程老师
东校区督导电话:
龙洞校区联系人:朱先生
龙洞校区督导电话:
龙洞校区传真: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