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统一管理,做好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准备,方便全国范围内普通发票的统一识别和查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国统一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
(一)普通发票分类代码编制规则
普通发票分类代码(以下简称分类代码)为12位阿拉伯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
第一位为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代码,1为国家税务局、2为地方税务局、0为总局。
第2、3、4、5位为地域代码(地、市级),以全国统一行政区域代码为准,一般行政区代码为0000。
第六和第七位数字是年份代码(例如,2004 年用 04 表示)。
第8位为统一的行业代码,其中国税行业分类为:1工业、2商业、3加工修理修配业、4收购业、5水电业、6其他;地税行业分类为:1交通运输业、2建筑业、3金融保险业、4邮电通信业、5文化体育业、6娱乐业、7服务业、8转让无形资产、9销售不动产、0代表其他。
第九、十、十一、十二位为明细发票种类代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照保证每个发票代码唯一的原则编制。
(二)发票号码(即发票顺序码)编撰规则
普通发票号码为8位数字建筑业统一发票,若发票号码资源不足,设计时应与分类代码相结合,即把分类代码的第9、10、11、12位中的一位设置为批次代码。
对于以公司命名的发票,可以在第 9、10、11、12 位分类代码中设置一位数字来分别表示建筑业统一发票,也可以在发票号码中直接为每个公司分配一个号段。
(三)印刷位置及规格
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统一打印在发票的右上角:第一行打印分类代码,第二行打印发票号码。
发票号码采用号码机打印,号码机采用字体。手工发票、定额发票、电脑发票(平推式打印)号码机的规格为:字高3.34mm、字宽1.86mm、字笔划0.34mm、字间距0.99mm、数字总长21.81mm。卷筒式发票号码机的规格为:字高3mm、字宽1.66mm、字笔划0.32mm、字间距1.19mm、数字总长21.61mm(见附件)。发票号码采用喷墨打印,按照号码机的规格打印。
分类代码的印刷规格应与发票号码一致。
2.统一编码及发票号码实施时间
为保证新旧分类代码、发票号平稳过渡,2004年7月1日起启用全国统一分类代码、发票号,2004年12月31日停止使用旧分类代码、发票号(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各地可在总局规定的过渡期内确定具体启用、终止时间,并报总局备案。
3.工作要求
(一)尽快确定编码方案。各地要按照总局统一的编码规则编制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票号。各地确定的分类代码和票号编制方案须报税务总局税务管理司和信息中心备案。
(二)发票印制相对集中。结合普通发票统一分类代码和票号的实施,普通发票在地市级印制,有条件的地区和重要票种在省级印制。
(三)抓住开展发票查询机遇。各地要充分利用统一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有利时机,按照税务系统信息化规划“两级处理”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网校头条,依托现有税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建立普通发票电话、网上查询系统。
(四)落实、及时反馈。各地要充分认识统一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对实现发票管理规范化、信息化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更换准备工作,按要求逐项落实,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问题和建议,促进此项工作不断改进。
附件:号码机字体规格
国家税务总局
2004 年 4 月 28 日
附录:
号码机字体规格
图1{适用于手工票、定量票、电脑票(平推式打印)}:
字符高度:3.34mm 字符宽度:1.86mm 字符笔划:0.34mm
字符间距:0.99mm 八位数字总长度:21.81mm
图2(适用于卷装发票):
字符高度:3.00mm 字符宽度:1.66mm 字符笔划:0.32mm
字符间距:1.19mm 八位数字总长度:21.6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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