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团队负责人:Dean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
成员:其他副院长、学院党委副书记、教授委员会主任
二、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指导组
组长:研究所党委书记
副组长:纪委委员
成员:办公室主任、教师代表
三、2023年全日制硕士招生复试小组
每个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公正公正、科研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沟通能力强的教师(原则上应为本专业硕士生导师)至少5人组成,设组长1人,现场记录人员至少1人。专家组应组织专人(2人以上)共同筛选、确定复试、转学人选,并做好记录。
四、复审方式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达到各学科专业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并通过复试资格审查。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于第一志愿考生不足的学科(专业),凡符合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具体复试名单将于复试前在学院官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官网(网址:)。
一、复试内容及分数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考核
思想政治道德考核是保证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考核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主要考核考生自身的实际表现。考生《思想政治道德考核表》可用于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等。
2.专业笔试(100分):笔试科目详情请见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招生简章附件《华东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专业笔试安排请见官网稍后公布的《软件学院第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公告》。
3.专业综合面试(100分):
(1)专业素质与能力(50分)。主要考试内容包括:在校学习状况、成绩;综合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情况,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和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与能力,职业兴趣与素质等。
(2)综合素质与能力(50分)。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学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学科(专业)以外的实际工作表现;敬业精神、责任心、纪律性(遵守法律法规)、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人文素养;礼貌、表达与礼仪等。
4.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100分):考试主要考查考生对地道英语语言表达的理解能力。考试设置不同的话题,让考生围绕选定的话题进行自由表达,并回答考官的提问。考试内容选自日常对话、电话录音、电台新闻、简短讲座等,包含听力和口语内容。
2. 复审方式
我院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请考生于2023年3月31日14:00到华东交通大学北区软件学院405室报到华东交通大学录取分数线,考生凭准考证及个人身份证件即可进出校园。
3. 复试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31日。考生携带复试审查所需材料至华东交通大学北校区软件学院405室,按顺序接受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提交《2023年统招硕士复试情况表(考生本人填写)》(附件1)。
2.复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请留意官网后续公布的《软件学院第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公告》。
四、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1.准考证(可在研究生招生网下载);
2.身份证;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学籍网上核查报告》;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验证报告》。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如提前毕业无法进行网上验证或验证不通过,需提供教育部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5.申请人签署的《华东交通大学2023级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6.《华东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招生思想政治道德评估表》(附件3);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申请者,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伍证明》;
8.全日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须提供《华东交通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申请表(含就业证明)》(附件4);
9、享受初审总成绩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10.通过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方式可毕业的本科生(2023年9月1日前)须提交个人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相关材料须提交原件,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
5. 体格检查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办[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中取消乙肝检测的通知》(教办[2010]2号)有关规定,体检由我校医院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将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考生可下载打印(双面)《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体检表》(附件5),粘贴1寸照片一张。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统一体检的考生,须经本学院批准,到二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报告将在拟录取后一周内邮寄至本学院。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校医院负责解释。无故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须在离校前完成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
6. 分数计算
复试通过者,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重考总成绩×40%,其中重考总成绩=重考专业笔试成绩×30%+重考专业面试成绩×5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20%。
VII. 拟录取
一、招生原则
1、复试不合格或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结果由我院及时公布。录取时,将按照学科(专业)专业要求,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者,按全国统考科目总成绩排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生重考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修养和政治审查不合格。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3.在报名、初审、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
(三)全日制硕士生定点就业人员复试时须提供就业证明。定点就业人员须提交经定点就业单位批准的《定点就业申请表》。
(四)我校原则上不再允许其他考生保留入学资格,除师范生外。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应在录取通知前向学校提出审核。录取通知截止后,按教育部规定不再受理。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将纳入当年招生单位招生计划。
(五)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录取阶段不再修改,对不符合报名资格要求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查的考生,不予纳入公示或上报录取人选名单。
(六)录取名单确定后网校头条,学院将按规定及时公布。
(七)任何考生经查实不符合考试资格、隐瞒重要情况或以欺骗手段获取初试、复试、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予录取;已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8. 相关费用
凡拟录取考生须缴纳体检费(100元/人),由校医院收取。
九、其他
实行全过程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营造公平公正的研究生招生环境,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学校招生督导电话为:-(招生办公室),0791-(校纪委办公室);学院招生督导电话为:-,0791-。
严格考试道德与纪律。我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对复试中违反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华东交通大学录取分数线,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软件学院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