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的地址分别为:南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南湖狮子山街一号)、北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以及黄家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湖市黄家湖大学城湖北工业大学)。
湖北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科为主,覆盖工、文、理、艺、经、管、法、教、医等九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名湖北轻工学院,2002年更名为湖北工业大学。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请查阅官方文件或与该校的招生办公室联系。
湖北工业大学的专业主要有:材料科学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包装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复合材料与工程、功能材料、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汽车服务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类、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生物工程类、生物工程、生物制药等专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您查阅学校官网。
湖北工业大学2022年招生简章可以参考如下内容:
一、学校概况
湖北工业大学(Hu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简称“湖工大”,坐落有“九省通衢”之称的美丽城市——武汉,是一所以工为主,覆盖工、文、理、艺、经、管、法、教、医等九大学科门类,集教学、科研、生产、服务社会为一体的多科性大学。
二、招生计划
学校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招生计划编制原则,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等情况,制定面向全国的年度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取得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具体要求如下:
1. 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2. 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 考生须参加当地组织的高考统考,且高考报名时所选科类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要求。
四、录取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 依据各省相关政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3.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各专业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对无法满足所填报志愿的专业志愿,但服从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 对于实施高考改革的省(市),录取原则以各省市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5.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 对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
7. 依照教育部和各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湖北工业大学的部分招生简章内容,具体请参考官方发布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