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地址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红棉大道,具体位置在花都区两所高校(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州校区、广州工商学院)之间。
该校有两个校区,秀全校区地址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春路116号,花都杨屋校区地址在花都区花山镇杨屋村。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81年的广州市文艺职业学校,是广东省唯一一所培养演艺、设计、传媒、文化管理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也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院校。学校设有舞蹈学院、戏剧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文化管理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地点可能会因为时间因素有所变化。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开设的专业包括:
音乐表演专业。
舞蹈表演专业。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
舞蹈表演(舞蹈教育)专业。
影视表演专业。
影视动画专业。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
电脑艺术设计专业。
服装设计专业。
影视多媒体技术专业。
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专业。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
音乐教育专业。
以上就是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的所有专业,学院致力于培养具备良好品德、扎实基础、一技之长、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变化,请以学校官网信息为准。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如下:
1. 学院全称: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2.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3. 学制:三年。
4. 学院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东镜新城。
5. 学院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6. 招生对象: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
7.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兼顾公平和效益,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8.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进档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按其第二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3)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4)对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省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9. 证书类别: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10. 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信息请以学院官方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