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培训费管理办法如下:
1. 培训费实行分类综合定额标准,动态调整。
2. 培训费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3. 培训费报销应提供经审批同意的培训通知及签到表等相关材料。
4. 培训费报销标准原则上不超过综合定额标准。
5.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等,应按实际发生金额据实结算。
6. 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旅游、度假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参观考察等活动。
7. 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培训名义公款宴请、安排旅游或以各种名义给予参训人员现金、消费卡或礼品。
以上是北京市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建议查阅官方文件获取更多信息。
北京市培训费管理办法最新变化包括:
1. 培训经费的管理更加规范:各单位应当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 培训范围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培训的范围和对象,严禁违规培训、违规收费、公款私存等行为。
3. 培训方式更加注重实效:各单位应当根据培训对象的需求和培训内容,选择适当的培训方式和方法,注重培训效果和质量,不得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4. 培训师资更加专业化:各单位应当注重培训师资的选拔和培养,积极引进高水平的专业师资和专家学者,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水平。
以上变化旨在加强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培训管理,规范培训经费的使用,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同时,也要求各单位加强内部监督和自我约束,确保培训经费的合理使用和规范管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还有疑问,建议查询政府官网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