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的地址有两个:本部: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小城故事北街1999号;南校区: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上河东街888号。
长春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学为主,以工程管理、机械、电子、计算机为特色,涵盖工、理、文、经、管、法、艺、林的多元学科的本科高校。学校成立于1950年,是吉林省本科高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如需了解更多学校信息,建议查询学校官网或咨询在校学生。
长春工程学院有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测绘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软件工程、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专业。
长春工程学院招生简章可以参考官方发布的文件,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长春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学为主,工、理、管、文、经济、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始建于1951年,2010年更名为长春工程学院,是吉林省重点建设高校,已纳入国家“双一流”高校行列。
学校招生录取规则如下:
1. 依据教育部规定,学校招生录取实行“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执行国家规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政策以及录取批次,根据考生填报我校的志愿和专业志愿情况,确定录取专业和被录取考生入学后的专业安排办法。
3. 对非平行志愿省份,当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计划余额时,积极组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时,积极与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解决。
4.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和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的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审,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学籍,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更多详细信息可以访问长春工程学院的官网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