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东方职业学院位于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市卡伦湖大街888号。该校是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评估认定的国家级优质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开设的专业有: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动漫制作技术、室内艺术设计、音乐表演、航空服务、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内容较多,以下为其中部分内容。
学院概况: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是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职学院。学院坐落于北国春城长春市,位于风景秀丽的净月经济开发区内。
招生计划: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考试信息网站公布的信息。
录取规则:学院录取原则为“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具体如下:
1. 依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按考生报考志愿、高考成绩和招生计划,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 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3. 专业安排原则: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考生第二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当所有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统一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以上是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的一部分,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查阅官方渠道公布的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