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高中非应届毕业生;
3.以欺骗手段在高中阶段非毕业年份注册,非法参加普通高考(包括国家统考、省统考和高校自主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考生)的应届毕业生。高考);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而被暂停参加高考且在暂停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 其中,未成年人适用相关法律规定。
(三)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的考生,必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中等师范学校、技工学校)),其余报考条件与普通高考相同。 对应招生专业类别为:农林牧渔业、土木水利、金融商贸、计算机、电子信息、智能制造、公共管理与服务、文化艺术、旅游、餐饮、纺织等服装、护理、医药、材料、化工、资源环境、教育、汽车、交通技术与服务。
报考一流高考的考生还必须遵守教育厅《关于加强一流高中生学籍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3]746号)的规定。 具体报名资格审核办法由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招考机构制定。
(四)国内藏县、凉山彝区“9+3”毕业生报名办法按照我省藏区、凉山彝区“9+3”毕业生和“9 +3”省藏族和凉山彝族地区的毕业生。 按《关于毕业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通知》(川教考院[2016]206号)要求执行。
往届“9+3”毕业生须有四川省户籍。 应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并携带“9+3”学校毕业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招聘机构现场确认。
2. 报名方式
(一)我省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含普通高考考生、对口招生考试考生、一流示范高考考生、保送生、少年班考生、特教独立考生、体育独立考生)录取考生、高水平体育考生、团体考生以及拟报考高职高考的考生等)原则上应到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户籍所在地。 确需到学籍地报到的,须本人亲自申请,经所在中学同意并经县(市、区)招生批准后方可报读。机构。
具有地区加分和录取政策的县(市、区)考生须有当地正式户籍连续三年以上(即2021年8月31日前户籍在当地),才能享受当地加分及入场政策。 。
只有来自三地十七县两区、连续三年以上在当地正式户籍(即2021年8月31日之前已在当地落户)的少数民族考生,才可以申请少数民族。省属院校预科课程。
拟享受地区积分并申请办理与户籍有关的各类计划的,应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办理登记。 其中致远班、宏志班、清航班、富民安康班等考生在就读县(市、区)报名; 没有高中等学校等特殊情况的县(市、区),经相应市(州)招考委员会批准,可以在本市相关实施范围内跨县报名(状态)。
凡拟享受普通高校招生政策(按《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细则》执行)及拟申请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申报亲自。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申报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名方式将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二)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三个阶段。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4日至20日,网上缴费时间为10月21日至25日。艺术、体育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6日至11月2日,考生信息库数据报送工作须于11月4日前完成; 其他类别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6日至11月13日,11月14日考生信息库数据报送工作已于近期完成。 具体安排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具体实施。
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完成文化考试报名后,需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专业考试费用。 各专业统一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定为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具体办法详见《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报名考试办法》大学”。
各市(州)招聘机构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报名工作具体安排,并告知考生。
(三)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工作和住所(含租房)的随行子女,具有高中学生身份,并在父母工作、居住地完成三年完整学习经历,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考的,可以在地、县(市、区)招生机构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流动儿童,应于2023年10月20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县级招生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所在县出具的房产证明或父母暂(住)证。级公安机关并由有关单位出具。 父母合法稳定就业的证明,以及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习年限和学籍证明。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注册。
不符合外省高考录取条件的四川籍人员,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县级招考机构报名考试。 对错过我省规定报名时间返川的人员,我省将适时组织补报名。 其中,艺术类不再补报名。 各地招聘机构在统一组织补报名前,应做好考生补报名登记和提醒工作。
(四)在四川省定居并符合申请条件的外国人,须凭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到定居县(市、区)招聘机构办理登记由省公安机关。
(五)华侨、港澳台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华侨、港澳台学生联合招生考试报名办法按照《教育等四部门规定》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及港澳台学生的规定》 按照《工作通知》(教[2018]4号)的规定执行。
(六)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录入考生基本信息,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评价等其他信息由报名点录入。 所有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与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一致。 户口登记信息必须与户口登记信息一致。
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须按照报名网站公布的缴费流程和提示,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考试费。 未缴纳费用的考生报名无效。 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重新印发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行政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条例[2022]484号)执行财务系,即学生每人130元(不含艺术体育专业考试报名费)。
应聘者须持居民身份证及招聘机构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到县(市、区)招聘机构或县(市、区)招聘机构指定地点现场确认并核准报名信息。他们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招聘机构。 我将提供我的网上报名信息和缴费信息,并完成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面颊特征、指纹特征信息的采集。
(七)现场确认时2024高考志愿填报,考生须仔细核对本人照片、姓名、民族、身份证件号码、户籍地址、城乡户籍属性、毕业学校、历届及考试类型、报考科目、专业类别等。 《报名表》待报名信息正确后签字确认,您将对真实性负责。 考生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再更改。 因信息不准确或输入、确认错误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未经签字确认,考生报名无效。
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过渡性培养学生身份信息的收集工作,由转入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招生机构负责。 领取时间与普通高考同步。 具体办法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中考和高中入学考试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转岗五年综合训练成绩单信息收集的通知》执行。
(八)所有考生到县(市、区)招考机构现场确认信息时,必须签署《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3、资格审查
县(市、区)招考委员会负责考生报名资格和各类项目报名资格的审核。 各地须按照报名条件和教育部、公安部、省招考委、教育部、教育部、公安部《关于综合管理“高考移民”的通知》(教[2016]2号)教育厅、公安厅、省民宗委、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09] 】 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公安厅、省统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资格审查的通知》(四川招考)省招考委、教育厅、公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我省重点大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省招考委[2015]26号) 《关于农村和贫困地区考生资格审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8〕9号)、教育、公安、统计、民族宗教、招生部门和集体报名单位应当共同审查、审核候选人的资格。 制定注册资格、加分资格与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省公费师范生计划、地方优秀教师计划、乡村订单医学生计划、乡村振兴计划等联控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各项计划资格审查工作方案,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度,将任务责任落实到部门、岗位、人员。 加强对享受入学照顾的考生和特殊类型考生的资格审查,分类认真履行报考程序,严格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按规定时间和项目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要加强配合,狠抓落实,加强户籍和学籍管理,协调开展管理“高考移民”专项行动2024高考志愿填报,严防“高考移民”发生。打击“入境”、非法报名等事件,确保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考生户籍、学籍及相关材料真实可信,维护高考和社会公平正义。稳定。
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的毕业学校和历年属性进行审核。 公安部门负责对考生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民族、户籍地址、城乡户籍属性进行审核。 实行户籍改革的地方统计部门负责会同公安部门确定人选。 城乡户籍属性由民族宗教部门负责认定。
对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范围内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还负责核实考生在当地高中连续入学年限、是否实际入学就读学校的时间,以及他们实际就读的年数。 公安部门还负责审核候选人及其父亲、母亲或者法定监护人取得现所在地户籍的年限。 其中,对于申请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公安部门还负责核实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或者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是否在农村。
在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秀教师计划和乡村振兴专项计划招生范围内的县(市、区),公安部门还负责审核考生获得当地现有学籍的年限。户口登记。 县(市、区)公安部门在审查农村订单医学生资格时,还负责核实考生及其父亲、母亲或者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所在地是否在农村,以及候选人获得当前当地户籍的年限。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省公费师范生计划、地方优秀教师计划、农村订单医学生、乡村振兴计划等各类项目申报资格如有调整,相关考生涉及调整的将重新获得资格。
对跨县报名的考生,相关市(州)要制定资格审查专项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确保资格审查工作质量。
对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并对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4、体检工作
所有考生均应参加身体健康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既往病史。 考生因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考试时,须提供特定考试医院的相应材料。
体检由县(市、区)招考机构和卫生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必须在定点医院或相应医疗单位进行,检查医师应为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 主检医院或相应医疗单位须遵守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通知(教[2003]3号)残联、省招考委、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7]2号)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四川招生川招考委[2010]9号)、《关于普通高考体检禁止使用直接荧光屏透视的通知》(川招考委[2013]10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患者肝功能异常具体判定标准的通知》(四川教育考试机构招考〔2010〕51号)和《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省《手册》(2017年印发)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出相应、规范、准确的体检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招聘机构指定以外的医疗单位向考生提供的体检材料无效。
各地体检应安排在2024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对于体检结论为“学校可以拒绝录取”的考生,如考生本人提出异议,由县(市、区)招聘机构组织重新考试; 复试后不能得出准确结论的,考生应当提出申请,由主考官批准考试。 县(市、区)招考机构签署意见后,出具情况通报,报市(州)招考机构确定复审医院。 复核工作原则上于2024年4月30日前结束。如对复试结论仍有异议,经考生提出申请并经市(州)招考机构批准后,由省招考指定的期末考试医院考试委员会将作出最终决定。
体检收费标准按各市(州)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负责体检的单位除按规定收取考生体检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各地招考委员会要加强对体检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体检结论完整准确,确保体检工作质量,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明确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严格按照省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制定高考报名预案和应急预案; 做好高考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加强各类风险排查,健全监测预警机制,确保高考报名工作有序开展。
(二)认真细致,规范操作,做好高考报名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核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要结合往年考生报名信息采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报名点及时加强环节管理,组织考生严格按照报名系统流程规定,真实、准确、准确地完成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收集相关注册信息。 完成登记手续及各项登记手续。 要进一步优化资格审查信息报送流程,强化层层把关、分工负责的监督机制,通过“招聘大数据平台”及时报送资格审查信息,并进行数据核对,避免遗漏。和误报。
(三)加强宣传,优化服务,做好高考报名指导。 各地要积极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媒体,大力宣传2024年报名办法和实施程序。 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诚信教育,组织考生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处理办法》 《全国教育考试违法行为》(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考生要自觉抵制违纪、舞弊、失信等行为。 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多措并举,为考生报考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 要认真培训报名人员、指导考生报名,用扎实的工作作风和热情的服务态度,让考生满意、家长放心、得到社会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