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规范招生体系建设。 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全面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制度化、常态化,落实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精神、要求和内涵。 “阳光工程”有效融入高校招生管理。 建立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发布内容及时。 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三十条禁止”,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依法治招生,严禁虚假招生宣传严禁违规收费,遵循“谁负责、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度。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 (五)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 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加强招生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江苏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查询,健全国家、省、大学、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招生信息“十公开”,确保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规定、招生计划、考生资格、招生程序、招生结果、咨询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录取审核结果等信息公开新生等全部公开。 申请照顾政策的考生,须经过省、市、县(市、区)学校多级公示,方可予以认定。 未公示的考生及其护理项目,不得享受相应的护理准入政策; 自主招生、推荐生、高中生等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中央所属院校综合评价招生的信息和录取要求,不仅要在学校范围内公示,还必须上传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及时报我省教育考试机构予以公示,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未公示的,不按特殊类别录取。
(六)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 各地要高度重视高考信息安全工作,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网校头条,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安全漏洞。 要加强对重要设备和信息系统运行情况的监测监测,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要加强信息安全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风险江苏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查询,及时发现和处置信息安全事件。 要切实加强考生自愿填报密码的存储、发放和志愿确认管理,防止考生利用志愿填报账号被盗用或被他人非法操纵。 任何人不得在工作中泄露、篡改需要定期保密的信息以及涉及候选人个人信息以谋取非法利益; 建立重要招聘考试信息管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七)加强宣传服务体系建设。 各地、各高校要加强招生宣传领导,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政策解读、志愿者举报、信访查询等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舆论的积极引导作用; 及时进行招生预警或案例公示,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 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早发现并有效应对虚假宣传和恶意炒作,防止招生欺诈等有害信息传播。 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按照《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的规定,及时妥善处理高校招生信访问题。 要按照有关要求为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治安、出行、食宿、卫生等方面的监管,全面保障,营造温馨的考试环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考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