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城乡规划师在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的一个周期内,需要继续接受相关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时间应不少于12天,每日时间应不少于8小时,并应采用集中学习、自学等形式进行。在继续教育中,城乡规划师应接受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以保持其专业知识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
1. 确定所在机构或部门的继续教育安排,了解具体的时间、地点、形式等要求。
2. 准备必要的教材、资料和设备,如电脑、耳机、麦克风等。
3. 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按照要求进行签到并了解当天的课程安排。
4. 按照课程安排,集中注意力听讲,做好笔记,积极参与课堂讨论。
5. 课后及时复习,认真完成作业,如有疑问及时向老师请教。
6. 按照要求参加必要的考试或考核,确保继续教育合格。
7. 结束继续教育后,向所在机构或部门提交继续教育证明,以便归档和使用。
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专业水平、适应发展需要的重要途径。城乡规划师应该充分重视这一教育方式,通过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为城乡规划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