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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办学章程(第二条)

来源:网校头条网络整理 2024-03-11 08:17:31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 学校名称:天津大学仁爱学院 2. 学校类型:独立学院

3. 学校级别:本科 4. 学校代码:14038

5.学校地址:天津市团泊新城博学园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天津大学与天津仁爱集团联合创办的。 是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校园建筑、独立招生、独立财务的全日制本科层次普通高等教育机构。 学校位于天津市团泊新城,团泊湖自然风景区内。 校园占地1000余亩,拥有现代化的图书馆、教学楼、实验楼、学生活动中心、运动场、体育馆、学生宿舍、学生食堂。 浴室和其他生活服务。 校园交通便利,环境优美。 2013年7月,我校作为全国首批独立学院之一,顺利通过教育部达标验收,受到专家组的一致好评。

学校秉承天津大学建校一百多年来的优良传统,实行“严谨治学、严格教学要求”的“双严”方针,坚持“育人为先、德育为先”的办学理念。教育第一、能力优先、全面发展”的思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紧紧依托天津大学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师资主要来自天津大学,且大部分担任副教授以上高级职务。 通过有计划的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人才。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管理和监督学校的招生工作。 招生委员会由相关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和校友代表组成。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招生政策、制定学校招生规定、实施具体招生工作。 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负责本科和高职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 我校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以及历年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安排招生来源计划。 各省份、各专业招生规模以各省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我校预留人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整各地参加统考学生人数不平衡的情况。 招生过程中,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机关批准,对生源较好、志愿者充足、录取分数线较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五条 学费标准:经天津市财政局、物价局批准,2016年我校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各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英语、商科 英语等专业学费为16000元/生/年; 财务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工程、工程管理、金融工程、法学等专业学费为15000元/生/年; 艺术设计、产品设计、动画等专业学费21000元/生·年。 住宿费1500元/生/年。 本年度学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各专业详细收费标准请参见各省招生办公布的招生简表或入学后下发的2016级新生报到须知。

第四章 入场规则

第六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和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以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标准,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七条 高等学校自愿录取实行优先录取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当各省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内第一志愿学生不足时,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实施并行志愿服务的省(市)执行所在省(市)相关政策。

第八条 入学考生专业录取遵循成绩优先、专业无等级差别的原则,即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按顺序录取考生他们选择的专业。 如果考生成绩未达到第一专业录取分数线,则看考生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录取分数线,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选择。 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的结果。 考生所申请专业未被录取的,服从专业调整的,可转入未完全录取的专业; 不服从调整的,将予以退出。

第九条 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专业录取将根据提交的成绩而定。 如果成绩相同,实际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 同等条件下,理科(数学、外语)、文科(数学、外语、语文)等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优先考虑。

第十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录取原则解释如下:

对于天津市考生,高考成绩相同的,优先考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好的考生; 专业招生,高考成绩相同的,优先考虑学术能力测试成绩较好的考生。 分数相同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较好的考生优先考虑; 对于应届高中毕业生,只有英语学术能力测试成绩为“A”的考生才能申请我校英语专业。

对于江苏省考生,根据江苏省招生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江苏省考生的排序规则采用“分数在前,等级在后”的录取方式。 所选考试科目和级别以招生计划公布的内容为准。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零”录取规则。

我校2017年浙江省考试科目及综合素质档案招生要求以浙江省教育招生考试厅及我校官网公告为准。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建筑专业的考生须具备基本的素描基础,入学后进行复试; 申请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优秀; 每个专业的男女生比例没有要求。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合考试并成绩合格。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文化课地方艺术类课程控制分数线合格的考生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学费,根据考生的专业志向以及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之和录取。从高到低,最好的会被录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备案原则与我校招生原则不一致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根据学校教学要求,非英语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全部采用英语。 使用小语种的考生必须认真填写表格。

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学位证书

第十五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核符合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毕业生符合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由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和学位证书。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六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当持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逾期请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除外。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审查。 复试不合格者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学费,视情况按照《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奖学金的设立

1.学校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

①凡是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前100名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毕业生,入学后将获得5万元优秀新生奖学金;

②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分数线(即本科一批成绩)并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毕业生,获得2万元优秀奖学金新生入学后;

③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只能享受最高奖励。

2.学校建立了奖学金制度,每年有35%以上的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8000元/生)。 )等三十多种。 学校还为大学生​​设立创新创业奖励(每项最高奖励15000元)。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仅适用于天津大学仁爱学院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

第十九条 本章程经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报上级机关审查。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我校以往本科生招生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本章程发布后,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如有调整,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招生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写申请表的参考,不构成学校的录取承诺。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活动。 因招生机构或个人的欺骗行为给考生及其家长造成的任何伤害,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法如下:

网址::zs@

电话:—/9(入学期间开放)

地址:天津市团泊新城博学园邮编: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招生办公室201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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