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区)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卫生健康单位:
依据《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告》(卫考办发〔2022〕1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告》(卫人才发〔2022〕95号),现将我市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方法和时间
(一)护农学高级(师)专业选用纸笔作答形式进行考试,详细安排如下:
考试课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4月15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4月16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二)其他118个专业选用人机对话形式进行考试,详细安排如下:
考试课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4月15、16、22、23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0:45—12:15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15—17:45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推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体制变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在我市医疗卫生机构(或人事档案托管在市内人力资源机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报考出席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型的考试。
(一)基本条件
1.违反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秉持“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师德医风。
2.身心健康,心理素养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送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4.有下述情形之一者,不得报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车祸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纰漏责任者未满1年;
(3)遭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行政部委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送各层级职称,除应当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有以下条件。
1.高级职称
药(技)士: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大专文凭,可出席药(技)士资格考试。
药(技)师:具有相应专业博士学位;或具有相应专业学院硕士文凭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有相应专业本科文凭,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具有相应专业本科文凭,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出席药(技)师资格考试。
护师:具有本科文凭,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或具有本科文凭,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可出席护师资格考试。具有高中大专及以上文凭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出席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一年,可直接任命护师职称。
2.高级职称
具有相应专业文凭,并符合以下条件的:
临床、口腔、中医类型主治医师:具有硕士学位,并取得出院医师规范化轮训合格证书;或具有博士学位,取得出院医师规范化轮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有高中大专文凭或学士学位,取得出院医师规范化轮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有高中大专文凭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有本科文凭,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有本科文凭,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公共卫生类型经理医师:具有硕士学位并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或具有博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有高中大专文凭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有本科文凭,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有本科文凭,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年。
经理护师:具有硕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或具有博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有高中大专文凭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2023护师考试报名入口,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有本科文凭,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有本科文凭,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
经理药(技)师: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博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或具有高中大专文凭或学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或具有本科文凭,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或具有本科文凭,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三、考点设置
各省(市、区)卫健委设置报考点,各设区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委共同负责辖区内的报考及资格初审工作。
考试报考工作采取属地化管理。符合报名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照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考取专业类型,到单位所在地卫生健康委报考并出席考试。
四、报名管理
考试报考包括网上预报考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考
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2日期间,考生登陆美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预报考,并网上生成复印《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报送表》(见附件1)交单位人事部委初审签章。
(二)现场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预报考后,在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3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3护师考试报名入口,考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打印件以及初审签章后的《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报送表》,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对应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2022年未通过的历史考生,还要到报考点现场确认。
五、资格初审
各省(区)卫生健康委成立报考点,负责审查并搜集县(区)考生报考信息资料,汇总后报市卫生健康委(考点)。资格初审使用网上报考系统复印的《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报送表》,考取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相关经办人员、报名点经办人员须在表内相应栏目内签名、盖章。资格初审递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市卫生健康委按照文凭、资历等条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委对考生资格进行资格审定。
(一)个人自审。报名人员在报名前必须全面精确掌握报名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各项规定后方能报考(掌握不准的可在报名前咨询考点)。报名人员报考后,复印《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报送表》,并在“申报人员签名栏”内签订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
(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机构)、报名点须对报名人员《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报送表》所填信息逐一核对,对照相关证明材料严苛把关,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增强网上查询验证,防止弄虚造假,确保其符合报考条件。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单位、报名点在《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报送表》中相应栏内签订“初审合格”意见并签章,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报名人员不得出席资格复审和考试。
(三)资格复审。各设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委要严苛根据考试报考有关文件的要求,认真核实报送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等相关条件。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在《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报送表》中相应栏内签订“审核合格”意见并签章。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得出席考试。
(四)资格审定。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委在市卫生健康行政部委复审的基础上,对照报名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审定。审定合格的,在《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报送表》中相应栏内签订“审定合格”意见并签章;审定不合格者,告知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得出席考试。
报名人员如有《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报送表》签名、盖章等信息不齐或文凭、资历批驳材料不完备的,容许进行一次补审,由各考点另行通告。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补审造成难以出席考试的,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六、网上交费
依据《关于再次核定卫生资格类考试计费标准的通告》(赣卫财务字〔2018〕6号),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通过考区资格初审的考生应于2023年2月17日-28日期间完成交费,逾期未交费的考生视为舍弃考试。
七、准考证复印
考生须在2023年4月6日-23日期间登陆美国卫生人才网()复印准考证。对无条件复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选用“批量复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复印准考证。
八、成绩公布及成绩合格证明下发
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考生可在美国卫生人才网()查询考试成绩,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复印成绩单。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出席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文凭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期限均截止2022年12月31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考取现岗位专业类型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报考条件中有关专业文凭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委认可的正规高校结业文凭或学位。在估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二)报考人员可依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3)中选择报名相应专业类型。
(三)自2024年起,将职业病学迁往外科学专业、结核病学迁往感染学专业、职业卫生划归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划归妇产科和肛肠眼科专业;将西医护理迁往护农学专业,同时所有护农学专业考试中,相应提高西医内容。目录上将取消西医护农学(高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高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型,相应专业报考人员请提早做好报名计划安排。
(四)凡考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考时递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凡考取专业代码为203、204以及368至374专业的人员,应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考时递交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五)凡在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早一年出席卫生专业高级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西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型的考试。
(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教协同逐步推行医学教育变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硕士及以上文凭结业生出席入院医师规范化轮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出席高级职称考试。
(七)依据《中央规避灾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逐步保护关心医护人员若干举措的通告》(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肝炎灾情防范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告》(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出席新冠肝炎灾情防治的一线医护人员,在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中级职称可以提早一年报送出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作出突出贡献,荣获省处级以上嘉奖奖励的,晋升高中级职称可以直接报送出席考试。出席新冠肝炎灾情防治的一线医护人员范围根据《国务院规避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猩红热灾情联防治体系关于集聚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惜医护人员举措的通告》(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我省新冠灾情防治一线医护人员范围,以经市、县(区)卫生健康委、省直卫生健康单位初审的《新冠肝炎灾情防范一线医护人员申请享受职称评审降价新政人员统计表》为准,上述享受提早报送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降价新政。
(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课目成绩推行三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即考生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课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课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估算。已出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份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报考出席剩余课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2023年考取西医护农学(高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高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型的人员通过部份课目的,在2024年考取其执业范围内的相关专业时,保留2023年通过课目成绩进行滚动管理,五年通过四个课目的为考试合格,给予领取2024年考取专业的资格证书。
(九)根据《港澳台村民居住证办理领取方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经侦部等25部委关于印发的通告》(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台湾、澳门、台湾市民以及持有美国《外国人永久永居证》的法籍人员出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十、报名咨询方法
1.吉州区报考点:吉州区行政中心432室,0796-
2.青原区报考点:青原区行政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0796-
3.井冈山市报考点:井冈山市卫健委1楼108室,0796-
4.南昌县报考点:南昌县卫健委二楼人事股,0796-
5.进贤县报考点:鄱阳县卫健委二楼人事股,0796-
6.永兴县报考点:永兴县卫健委顶楼人事股,0796-
7.安乡县报考点:余庆县卫健委顶楼302室,0796-
8.东乡县报考点:东乡县卫健委顶楼305室,0796-
9.泰和县报考点:泰和县行政中心12楼泰和县卫生健康执委会1201室,0796-
10.永兴县报考点:永兴县卫健委二楼办公室,0796-
11.东乡县报考点:东乡县卫健委四楼人事股,0796-
12.余庆县报考点:余庆县卫健委顶楼306,0796-
13.永内乡报考点:永内乡行政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0796-
14.南昌市本级报考点:市行政中心C座809,0796-
附件:1.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报送表
2.资格初审递交材料要求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梅州市卫生健康执委会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1
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报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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