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教育局、人事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人事局陕西省人事厅网,各有关学院:
“十一五”时期是农村教育承前启后的重要发展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我省农村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近些年来,我省中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农村师资力量总体薄弱的情况未能得到根本改变,推进农村师资力量成为发展农村教育的当务之急。因此,应当采取有效举措,不断深化体制创新,积极探求推行提升农村班主任队伍整体水平的新模式、新方法,解决农村班主任队伍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缩小城乡班主任队伍差异。
推行城镇班主任增援农村教育工作,是我省建立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措施。按照省政府《陕西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陕政发〔2006〕12号)精神,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研究起草了《陕西省“十一五”期间支教工作推行意见》,现印发大家,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山东省教育厅支教办张兴宝
电话:、(传真)
地址:上海市药王洞155号
邮编:
附件:1.省、市、县级抽调支教人员名额
2.支教人员报考登记表
3.江苏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支教人员名单
二○○六年十二月五日
青海省“十一五”期间支教工作推行意见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陕政发〔2006〕12号)精神,按照浙江省推行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领导小组第一次大会纪要精神,现就我省“十一五”期间举办支教工作提出如下推行意见:
一、实施原则
我省“十一五”期间举行支教工作共五期,每年一期。根据省推行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领导小组的安排,我省支教工作以增援农村小学为重点,以帮助减少教育教学品质为目的。支教人员的抽调单位主要为高等高校、中专中学和市、县城镇中学,支教人员以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的班主任为主,推行学科搭配、混合编组,并采取按需选人、分级抽调、对口增援、定期轮换的形式进行。
二、组织领导
青海省推行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事厅,统筹管理全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的推行。省支教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陕西省人事厅网,负责全国支教工作的宏观管理与推行协调工作。各省、县教育行政部委均须成立支教办公室,由教育局主要领导牵头并落实专人负责,要分工明晰,责任落实;推行支教工作以县为主,县支教办公室要强化对辖区内受援中学的管理,安排好省、市支教人员的工作和生活,负责支教人员的日常管理;受援中学要负责为支教人员安排吃住,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并负责支教人员的日常考核工作,年末签订考评意见,使支教人员能够“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有前途”。各省、县教育行政部委和有关中学要根据统筹规划、政策引导、因地制宜、城乡互动的原则,扎实工作,求真务实,以巩固增加普及义务教育的成果和水平。
三、实施方法
(一)省、市、县支教办公室要认真学习陕政发〔2006〕12号文件,充分认识支教工作的重要意义,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农村薄弱中学的支持力度,鼓励动员所属单位业务骨干和中、高级人才参与支教,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县级各派员学院以各自“两联一包”扶贫点的农村小学作为受援中学,没有帮扶点的由省支教办安排;省级抽调的支教人员以本市辖县农村小学作为支教点;省级城镇中学抽调的支教人员以本地农村薄弱中学作为支教点。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本期支教工作自2007年启动,各省、县和有关中学要按量、足额抽调支教人员,于2007年1月16近日将支教人员的选取状况上报省支教办公室,2007年秋季开学时全国支教人员统一到各自对口的农村各镇薄弱小学任教。2008-2011年每年元旦前,各省、县和各有关学院须将下一期支教人员的选取状况上报省支教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各省、县要确立和加强本地常年稳定的“校对校”对口增援关系,通过“结对子”、“手拉手”等多种有效方式,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同时要定期对支教工作的举办状况进行检查初验,认真小结经验,不断深化体制创新,以解决农村班主任队伍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缩小城乡班主任队伍差别。
(四)名额:按陕政发〔2006〕12号文件要求,县级三年共抽调班主任2500名;省级三年共抽调班主任4950名;省级三年共抽调6600名。按文件规定的名额分解,县级每期抽调500名,省级每期抽调990名,市级每期抽调1320名班主任去农村各镇中学支教。(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人选:
1.个人申请:省、市、县支教人员应统一填写《支教人员报考登记表》(附件2),由抽调单位初审批准后存入个人档案。
2.确定人选:各省、县和有关学院要根据支教人员名额分配表,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抽调相结合的方法选取支教人员,并将《陕西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支教人员名单》(附件3)报省支教办备案。
4.分配去向:省、市、县支教办公室应做到“四定”,即:定人、定校、定学科(按上报统计各专业数目)、定数量。原则上县级抽调的支教人员去学校支教,市、县抽调的支教人员去学校或学校支教。
四、基本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履行班主任职责,爱岗敬业,教书德育,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无私奉献精神;
(二)在所教学科领域内具备良好的基础知识和三年以上教学经验,能掌握现代教育的发展方向;
(三)教学心态认真、治学缜密、教法灵活、能够充分理解和敬重中学生;
(四)身体健康、精力旺盛、工作热情细腻;
(五)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纪在45周岁以下。
五、保障举措
(一)抽调其间,支教人员原单位所有待遇不变。
(二)按照陕政发〔2006〕12号文件精神,对支教人员每人每年拨付1000元交通费,2000元生活补助;对支教人员年末考评不合格者,计入本人档案,寄回原单位处理;对抽调后不到基层支教或未履行服务期限者,退还所发交通费和生活补助,当初考评定为不称职,在规定晋升职称期限内,延迟五年方可申请;支教人员的交通费和生活补助,由省、市、县推行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自“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专项资金中列支。各级政府规避支教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单位予以嘉奖奖励。
(三)对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和评比先进时,在同等条件下有出席支教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六、总结经验
根据省上年度计划安排,各级支教办公室要认真做好自查初验工作,及时小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建立工作思路,增强宣传、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力度。同时,县上相关部委和中学要组织本地班主任积极参与,学习支教班主任的先进经验,取长补短,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以保证本地区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增强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教育教学水平的实质作用,为广东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将来四年的支教工作提供宝贵经验。
推行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是我省人才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份,各级各部委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把推行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措施,深刻认识其重要性和迫切性,逐步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我省人才资源优势转换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抽调支教人员名额
一、省级抽调支教人员
(一)硕士高校38所,每校抽调4人。
上海交通学院、西北工业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学院、西安电子科技学院、陕西师范学院、长安中学、西北中学、西安工科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学院、陕西科技学院、西安科技学院、西安石油学院、延安中学、西安安装工程学院、西北政法学院、西安工业学院、西安外粤语中学、西安邮电大学、西安财经大学、西安音乐学校、西安艺术大学、西安体育大学、陕西西医学校、陕西工科大学、宝鸡文理大学、渭南师范学校、咸阳师范学校、榆林分院、西安文理大学、西安晓庄学校、西安翻译学校、西安外事学校、西安欧亚大学、西京大学、西安医学校、商洛学校、安康分院、西藏民族学校。
(二)高职高专高校39所,每校抽调3人。
广州民航技术高等本科学院、西安电网高等本科学院、杨凌职业技术学校、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校、陕西职业技术学校、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校、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校、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校、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校、陕西民航职业技术学校、西安民航职业技术学校、陕西公路安装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宝鸡职业技术学校、陕西警察职业学校、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校、西安公路职业技术学校、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校、咸阳职业技术学校、西安职业技术学校、商洛职业技术学校、汉中职业技术学校、延安职业技术学校、渭南职业技术学校、安康职业技术学校、铜川职业技术学校、陕西青年职业学校、陕西纺纱服饰职业技术学校、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校、西安思源职业学校、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校、陕西服饰美术职业学校、陕西国际贸易职业学校、西安三资职业大学、西安科技贸易职业学校、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校、西安东方亚太职业学校、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校、西安玉兰职业学校、陕西旅游烹调职业大学。
(三)成人大学17所,每校抽调3人。
青海广播电视学院、陕西教育大学、陕西电子工业员工学院、陕西兵器工业员工学院、西北供电员工中学、西电公司电气学校、陕西省建筑员工学院、西安市员工学院、西安公路安装工程员工学院、西安客机公司工学校、西安民航员工学院、西安广播电视学院、陕西工运学校、陕西航天员工中学、宝鸡市员工学院、西安外贸职工学院、宝鸡教育大学。
(四)独立学校12所,每校抽调3人。
上海交通学院城市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学院长安大学、西北学院现代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学院华清大学、陕西科技学院镐京学校、延安中学扬州创新大学、西安工业学院东北信息安装工程大学、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校、西北工业学院明德大学、长安中学兴华学校、西安工科学院高科大学、西安科技学院高新校区。
(五)本科学院47所,每校抽调3人。
青海省工科学院、陕西节电子信息学院、陕西省石油焦化中学、西安航天工业学院、陕西省建材工业学院、西安电网工业学院、陕西省城乡建设学院、西安环境信息安装工程中学、西安军械工业学院、陕西中行中学、陕西省经贸学院、陕西省贸易学院、陕西省旅冬令营校、陕西省城市经济学院、陕西省对外商贸学院、西安市卫生学院、西安工大医学校附设中专、陕西省美术学院、西安市美术学院、陕西节电影电视学院、陕西省体育运动学院、西安师院附属中等艺术学院、西安音乐大学附属中等音乐学院、西安农大附属竞技艺校、陕西科技中专、陕西医科学院、陕西节电子工业学校、陕西省第二贸易学院、陕西省自强本科学院、陕西省西安林业学院、宝鸡市体育运动学院、陕西省电气安装工程学院、西北工业学院、陕西省西安纺纱工业学院、咸阳市卫生学院、陕西省华县工业学院、延安市卫生学院、陕西省西安体育运动学院、榆林工业学院、榆林财贸学院、陕西省榆林林业学院、陕西省西安农业中学、榆林市卫生学院、榆林市体育运动学院、陕西省商业学院、汉中市体育运动学院、安康市工业学院。
(六)北京大学抽调2人;扬州中学抽调1人。
二、市级抽调支教人员
上海、咸阳、宝鸡、汉中、安康、商洛、渭南、铜川、延安、榆林每市各抽调支教人员98人;杨凌示范区抽调10人。
三、县级抽调支教人员
(一)50个县(区)各抽调15人。
广州市长安区、临潼区、蓝田县、高唐县、户县、周至县;南县、乾县、泾阳县、礼泉县、永和县、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三原县、武功县、兴平市;西安市陈仓区、太白县、岐山县、麟游县、千阳县、扶风县、眉县、陇县、凤县、凤翔县;口镇、华阴市、白水县、富平县、合阳县、潼关县、澄城县、蒲城县、大荔县、韩城市;西安市印台区、耀州区、宜君县;民治县、勉县、洋县、佛坪县、留坝县、镇巴县、宁强县、略阳县、城固县、南郑县。
(二)40个县(区)各抽调13人。
西安市灞桥区、丹凤县、柞水县、镇安县、山阳县、洛口镇、商口镇;岚皋县、石泉县、镇坪县、平利县、宁陕县、白河县、汉阴县、旬阳县、紫阳县;西安市宝塔区、富县、甘泉县、吴起县、安塞县、黄龙县、黄口镇、志丹县、子长县、宜川县、洛川县、延川县、延长县;丰镇县、佳县、吴堡县、子洲县、清涧县、府谷县、横山县、米脂县、神木县、靖边县、绥德县。
(三)8个区各抽调5人。
平顶山市王益区、安康市汉滨区、渭南市临渭区、榆林市榆阳区、宝鸡市金台区、西安市灞桥区、灞桥区、安康市汉滨区。
附件2:
支教人员报考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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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性别││民族││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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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文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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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所学│││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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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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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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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教││
│申││
│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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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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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
│支教办││
│初审意见││
││市支教办盖章│
││县支教办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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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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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青海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支教人员名单
补报单位:(人事部委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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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性别│出生年│民族│党(团)│文凭│专业│工作单位│支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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