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新政,制定有关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教育变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推行。
二、负责各级各种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教育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推行。
三、负责推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推动教育公正,综合管理和宏观指导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中学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负责教育督察与评估初验;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四、负责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全市教育制度变革工作。
五、全面推行素养教育。负责指导各级各种中学的育人、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和法治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远程教育和教育信息焦化作;指导教育教研和科研工作石家庄市教育局网站,组织小学承当国家、省、市下达的科研项目,促进科研成果的转换和推广。(六)负责省、市发放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新政,指导所属学院后勤管理,监督检测县(市、区)教育投入状况,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剖析。
七、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小中学长队伍建设和班主任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党务公开工作。会同有关部委,参与拟订大本科高校结业生就业新政石家庄市教育局网站,指导大本科高校举办师生就业、创业工作;举办师范类大本科结业生就业报到工作。
八、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和维护稳定工作;会同有关部委做好学校安全、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预防中学生犯罪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组织有关安全车祸的调查处理。
九、负责组织各种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十、负责对外教育交流和合作工作。
十一、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直属小学和市属大学工青妇、思想政治、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洁建设工作;根据党员管理权限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直属中学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直属中学领导党员的调研、任免等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直属小学中层党员队伍建设和校级后备党员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体制建设。协调推进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型态工作,以及国家教育发展战略、中常年规划、教育重大新政和制度变革方案的落实。
十三、完成县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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