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深圳会计从业资格证,新《会计法》规定,财会从业资格证已取消,财会从业资格证不再作为从事财会工作的证明文件,但仍可作为能力水平的证明。按照有关规定,新《会计法》施行之日起,取消财会从业资格认定,各级财政部委不再组织财会从业资格认定以及考试、证书核发和换发、调转登记等工作。依据财政部、人社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具备财会专业技术(含高级、中级、高级、正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自取得财会专业技术(含高级、中级、高级、正初级)资格的次年开始出席继续教育,不具备财会专业技术(含高级、中级、高级、正初级)资格但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必须自从事财会工作的次年开始出席继续教育深圳会计从业资格证,每年出席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超过90学分。居民可在工作地出席继续教育。2020年继续教育可根据《深圳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上海市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告》完成。依据《关于财会专业技术人员2019年继续教育登记的温情提示》,2019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于2020年4月30日截至。现已过截至时间,未能补登记,没有完成的暂未收到有影响的通告。请关注广州市财政局官网、深圳市财会管理综合平台(陌陌公众号或网站)相关通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