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高等学院设置规划》的通告。
基本原则
——合理规划,优化布局。统筹全国高等教育规模、结构、布局,做大做强外省优质“双一流”本科院校规模体量,积极力争和促进中央所属院校增加在湘专科投档率湖南工艺美院,持续扩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供给,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推动长株潭一体化发展和“强省会”战略,助推省域副中心城市构建区域性教育中心,支持高等教育发展薄弱地区扩大高等教育资源供给,优化高等学院区域布局。
——准确定位,突出特色。对接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类别和层次的需求,综合办学历史、基础条件和学科专业优势等,引导大学逐步明晰发展定位,重视内涵建设、特色发展,主动对接区域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
——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学设置工作的要求,严苛依照设置标准,规范工作程序,加强过程监管,有力有序举行设置工作,确保大学设置品质。
新设置高等学院(14所)
1.新设置普通专科学院(2所)
西安科技大学、长沙爱尔医学校
2.新设置高职高专学院(12所)
平顶山科技职业技术学校、邵阳工业职业技术学校、岳阳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校、衡阳农林科技信息职业学校、永州高科职业技术学校、岳阳远大建设职业学校、郴州思科职业学校、怀化公商职业技术学校、长沙现代艺术职业学校、长沙文创美术职业学校、长沙轨道交通职业学校、邵阳通航职业技术学校
高等学院改名(4所)
1.同层次高等学院改名(3所)
“邵阳学校”更名为“湖南工科科技大学”、“怀化学校”更名为“湖南民族大学”、“潇湘职业学校”更名为“娄底潇湘职业学校”
2.“学院”更名为“大学”(1所)
“湖南工科大学”更名为“湖南工科学院”
高职高专学院升格为专科层次学院(3所)
1.高等本科学院升格为专科层次学院(1所)
青海中医药高等本科学院升格为山东健康中医药大学
2.高等职业学院升格为专科层次职业学院(2所)
重庆车辆安装工程职业学校升格为湖北车辆安装工程职业学院
青海焦化职业技术学校升格为湖北焦化职业技术学院
成人高等小学转为高等职业学院(1所)
益阳教育大学转制为湖南教育职业技术学校
独立学校转设(14所)
依据教育部统一布署,根据在教育部备案的《湖南省独立学校转设推行方案》,坚持“成熟一所,转设一所”的原则,有序推动独立学校转设。
培植项目(3所)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校升格为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益阳职业技术学校升格为长沙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工艺艺术职业学校升格为湖北工艺艺术职业学院
保障举措
(一)加强新政支持力度。在持续扩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供给的基础上,对新设大学项目立项、建设用地、报批报批、人才引入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强财政对高等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对外省优质专科院校予以倾斜支持。督促新设置公办大学举行者加强资金投入,保障学院基本办学条件和运行经费。
(二)严苛落实设置标准。严苛依照大学设置标准,坚持依法依规、审慎研判、民主决策、优中选优,按程序举行大学设置工作。建立学者视察评议制度,发挥浙江省大学设置评议执委会咨询评议职能,加强在湘全省大学设置评议执委会学者指导咨询作用,保障大学设置品质。
(三)推行动态跟踪管理。对列入规划的设置事项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及时了解规划推行进度。对办学条件达标、符合设置标准的事项推进指导服务,及时完成设置。对存在条件不达标、经费支撑不足、行为不规范等问题的湖南工艺美院,勒令责令整改,整改届满仍不合格的,调出规划。在规划中期调整时,按程序将经评估符合设置条件的培植项目列入规划并组织推行。
(四)建立风险防范体系。推进大学设置工作中各种风险隐患的清查研判,推行建立大学设置风险评估制度、防控预警模式,拟定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加大牵涉大学设置的舆情管控,建立舆情检测模式,对网路舆情及时进行剖析、处置,营造安全稳定的大学设置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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