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简介
陈 凯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党组主任,省知识产权局主任、省食安办教授(兼)
赵 辉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书记、党组副主任(兼)
张大中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一级巡查员,省药械监督管理局主任、党组校长
沈林红 省省委监委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主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王 箭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党组成员
周传军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党组成员
苟小兰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党组成员
黄 俊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党组成员
欧根河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党组成员
李晋川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主任、党组成员
欧根河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安装工程师、党组成员
徐 勇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主任、党组成员,人事处处长
董若洁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总经济师
余德仲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主管
孙 强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巡查员
李晋川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巡查员
白云生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巡查员
朱佑富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查员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当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组织代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执委议案。组织编制本部委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车祸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工科作。
(二)综合规划处。承当协调推动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推进变革工作。组织举办相关新政研究和综合剖析。拟订全国市场监督管理中常年规划并组织推行。承当重要综合性文稿的制定和方志编撰工作。承当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负责推行市场监管协调制度。
(三)法规处。承当组织制定本部委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相关立法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初审,负责行政罚款案件的初审和听证工作。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监督行政执法。承当有关行政抗诉、行政应诉和行政索赔工作。负责本部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治初审。承当本系统权责清单机制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登记注册处。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机制举措并指导施行。组织推动推进商事体制变革。承当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焦化作。承当登记注册信息的剖析公开工作。承当企业法人基础信息库的构建、维护工作。
(五)信用监督管理处。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体制举措。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测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行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牵头协调“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当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牵头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和监管。
(六)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处(规范直销与惩处传销办公室)。拟订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严禁传销的机制、措施、办法并组织推行。指导云南企业在国内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指导施行公正竞争初审工作。承当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惩处传销工作。
(七)售价监督检测处。拟订有关报价、收费监督检测的机制举措、规则手册。组织推行商品售价、服务价钱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计费的监督检测工作。指导全国售价监督检测工作。
(八)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详细举措、办法并组织推行。指导消费环境建设。组织指导投诉举报维权机制建设。指导消费争端调处,协调解决跨区域消费争端。承当搜集、掌握、综合剖析和研究全国市场监管执法机构查办案件工作中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负责投诉、申诉、举报中案源材料的搜集、分流、统计及结案、销案。
(九)网路交易监督管理处。拟订推行网路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体制举措。组织指导网路交易平台和网路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推行网路市场检测工作。依法组织推行协议、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全国协议信用建设。
(十)广告监督管理处。拟订推行广告监督管理的体制举措。指导广告公布登记和药械、保健乳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乳品广告初审工作。组织指导检测各种媒介广告公布状况,组织指导举行广告取缔。指导广告业发展。指导广告初审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十一)品质发展处。拟订推行品质强省战略的新政举措并组织推行,承当统筹全国品质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推行品质奖励机制,推动品牌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产品和服务品质提高、产品品质安全车祸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机制。举办重大安装工程设备品质监理有关事宜。承当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举行服务品质监督检测,组织重大产品品质车祸调查。
(十二)产品品质安全监督管理处。拟订全国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推行。组织推行产品品质监督抽检、风险监控、预警管理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品质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负责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管理工作。承当棉花等纤维品质监督工作。
(十三)乳品安全协调处。拟订推行乳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新政举措并组织推行。负责对有关部委和省级政府履行乳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评评价工作。承当统筹协调乳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建立乳品安全跨地区跨部委协调联动制度工作。
(十四)乳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生产环节的乳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管。拟订并组织推行乳品生产监督管理和乳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举措。组织举办乳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测。指导督促乳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企业推行建立乳品安全可溯源机制。承当生产环节乳品安全情况调查工作。组织食醋生产品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国啤酒和乳品添加剂乳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乳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的乳品安全监管,组织推行并指导举办监督检测、安全情况调查工作。剖析把握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乳品安全情势,拟订乳品流通、餐饮服务、市场销售饮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乳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举措。组织精盐经营品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推行餐饮品质安全提高工作。指导重大活动乳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六)特殊乳品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美容乳品的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环节全链条全过程品质安全监管。剖析把握美容乳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乳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乳品领域乳品安全情势,拟订并组织施行特殊乳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体制举措。根据授权承当特殊乳品注册核实工作。组织施行特殊乳品相关备案管理工作。
(十七)乳品安全抽查检测处。拟订全国乳品安全监督抽查计划并组织推行,定期发布相关信息。拟订推行全国特殊乳品安全监督抽查、评价性抽查计划。督促指导不合格乳品核实、处置、召回。组织举办乳品安全评价性抽查、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起草乳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计划,承当风险检测工作,组织清查风险隐患。
(十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拟订特种设备安全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施行。依法组织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测检验机构施行监督检测。依法组织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机组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测,举办风险剖析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车祸并进行统计剖析。按规定权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和检测检验人员、作业人员。
(十九)计量处。建立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机制,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追溯和计量比对工作。负责起草地方计量检定细则和技术规范并组织推行。承当商品量、计量行为、计量诉讼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二十)标准化处。拟订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和管理体制并组织推行。负责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编号、发布等工作,指导市(州)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订工作。推进国际标准焦化作。承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形码工作。
(二十一)认证认可与检测检验监督管理处。拟订全国认证认可与检测检验的新政、发展规划、工作规则和监督管理体制并组织推行。监督规范全国认证认可与检测测试市场。负责全国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负责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的监督管理。规划指导全国认证认可与检测检验行业发展。
(二十二)知识产权规划发展处。拟订和组织推行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战略、规划、政策,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等行政职责。组织加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二十三)商标监督管理处。拟订推行商标监督管理的体制举措。组织和指导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承当原产地物理标识、地理标识产品、特殊标识、官方标识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调解商标争端。承当享誉商标保护工作。
(二十四)专利监督管理处。制定专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新政。拟订推行专利监督管理的体制举措。依法保护专利权。组织调解专利争端。
(二十五)民营经济综合协调处。负责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统筹协调。督导民营经济工作各项新政举措贯彻落实状况,组织举办民营企业评议政府部委、主要领导党员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和商(协)会工作。
(二十六)民营经济发展指导处(小微企业个体公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举行全国民营经济发展调查研究,拟订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新政举措。创新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扶植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四川省物价局,构建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库。详细负责指导全国市场监督管理部委配合党委组织部委举办小微企业、个体公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二十七)民营企业维权处。拟订推行民营企业维权的机制举措。构建完善民营企业行政申述协调代办制度。构建全国统一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四川省物价局,统一受理民营企业诉求。配合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损坏补偿救济制度。
(二十八)行政审批处。牵头协调推动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当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除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集中承当省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加强列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组织推行集中审批的有关业务轮训指导工作。
(二十九)科技与信息化处。拟订推行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促使本系统测试机构资源共享和整合变革。负责提出品质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当相关科研预研、技术引入、成果应用、技术扩建和技术武器管理事项。负责本部委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十)新闻宣传处。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发布机制,承当新闻宣传、新闻公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检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宣传活动。指导本系统新闻宣传工作。
(三十一)财务处。起草推行财务管理稽核机制。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编制预预算、预算执行及财政资金绩效考核工作。承当机关财务、财政专项补贴经费、制装、各项收入及汇票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三十二)人事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员人事、机构编制、劳动薪资、教育轮训等工作。指导本系统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承当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工作。
(三十三)离退职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职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职人员工作。
(三十四)综合执法稽查局。制定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推行;负责市场监管领域全国性、跨区域命案要案的督办取缔和组织协调,承当县级执法事项;指导取缔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非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组织推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承当市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业务指导工作。
二、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工青妇工作。
机关党委办
三、直属单位
青海省纤维检测局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和档案中心
青海省市场监管发展研究中心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乳品安全检测技术中心
青海省保护消费者权益执委会秘书处
青海省个体劳动者商会
青海省产品品质监督检测检验院(广东省品质技术初审评价中心)
青海省标准化研究院
青海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青海省焦化品质安全测试研究院
青海省乳品检测研究院
青海省品质技术监督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