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学院性质:独立学院(教函[2004]72号)
学校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鹿巷路1235号
培养层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
国家标准代码:13682
第二条 西安工程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简介
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是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独立本科院校(教发函[2004]72号)。 是一所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确立了“以工科为主,经、管、文、理多学科协调发展,坚持面向企业、面向一线、服务区域经济的本科教学机构”的办学定位。 ” 以“尊重个性、突出特色”为基本原则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学费,形成了“双元教育环境、三个学期周期运行、五模块教学结构”的人才培养模式。在保证本科理论教学体系的基础上我们注重“因材施教”,通过分级教学、加强技能培训、校企合作等多种方式,培养社会需要、企业欢迎、家长满意的应用型学生,成才。企业合作、本科人才国际交流。
第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审核期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考试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西安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毕业证书。科技大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西安理工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毕业证书。 大学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六条 西安工程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西安工程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纪委、监察室监督。
第七条 西安工程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 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和监督学院的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招生办公室是专门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及专业具体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办(考试局)公布的西安理工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2018年省级及专业招生计划。 根据国家规定,我院将招生计划总额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在规定的投入比例下调整报考我院的在线学生人数的不平衡情况。
第四章 入场规则
第九条 西安工程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的招生工作由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按照“学校责任,招生监督”。
第十条 西安理工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招收理学、工学、文史专业。
第十一条 在考生通过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高考成绩达到当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省志愿报考录取模式,按照“成绩第一,志愿者跟随”的原则。 他们之间没有等级差异。 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根据英语(文史)和数学(理工科)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招生规模和招生比例根据各省招生模式的招生要求和生源情况确定。 实行平行志愿招生的省份入学率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非平行志愿招生省份的入学率一般控制在120%以内。 之内 %。
第十三条:获得加分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进行排队。 高考总成绩相等时,优先考虑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对加分考生给予政策照顾。
第十四条 入院时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第十五条 江苏省考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成绩必须达到CC以上。 录取后,按照“先成绩,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 当提交的成绩相同时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学费,所选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 若仍相同,则按照江苏省招生部门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
第十六条 考生身体状况必须符合《西安理工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普通高考体检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 实行招生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份,招生政策按照所在省份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 西安工程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不限制考生参加任何外语考试。 非英语母语考生入学后必须参加英语考试。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审查。 对弄虚作假、冒充、违规报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以招生当年陕西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准。
工程类、经济类、管理类专业收费标准:17000元/年;
文学类收费标准:14500元/生; 住宿费:1200元/生。
2018年收费项目和标准如有变化,按物价部门备案的标准执行。
第六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励、贷款和资助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学院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相结合的奖励资助制度,并在新生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有经济能力的家庭。困难都能让学生顺利录取。
1.现行奖学金政策:(分为三种形式)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国家奖学金:贫困生2500元/年/人,特困生3500元/年/人。
(二)综合奖学金
特等班:3000元/年/人; 一等舱:1500元/年/人
B级:800元/年/人; C级:300元/年/人
(三)前十名大学生:3500元/年/人
三好生:500元/年/人
优秀学生干部:300元/年/人
2. 帮助困难学生的措施
为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学院根据学生的贫困程度、工作时间、工作强度,提供相应的劳动岗位,并给予生活补贴。 学习期限为9个月)。
一类:A级:3150元/年/人; B级:2700元/年/人
二类:A类:2250元/年/人; B级:1800元/年/人
学院在寒暑假期间设立临时勤工助学岗位,补贴标准为35元/天/人(其中工作小费25元/天/人,生活补贴10元/天/人)。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西安理工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话:(029)
传真:(029)
电子邮件: 网站: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巷路1235号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