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兵团考区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根据《关于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3]1号) 《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的通知》(卫人发[2023]80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事项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化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条件的《人事》(人社部发[2021]51号)可申请报名参加相应级别、专业类别的考试。 具体条件如下。
1.初级
护士(教师):按照《护理条例》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可视为取得护士职称; 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或者学士及以上学历并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一年的,可直接聘任护士职称。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护理工作3年以上; 或具有中专学历并从事护理工作5年以上的,可以参加护士资格考试。
药学(技师):具有相应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者,可以参加药学(技术)资格考试。
药师(技师):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 或具有相应专业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并在本专业工作至少1年; 或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在本专业工作不少于3年; 或具有相应专业学位,取得中专学历2024年湖南主管护师考试时间及科目,取得药师(技师)职称,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五年,即可参加药师(技师)资格考试。
2. 中级
具有相应专业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中级考试。
临床、口腔、中医类主治医师:具有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 或具有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后从事医疗工作满2年; 或具有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后从事医疗实践活动满2年; 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注册为执业医师后从事医疗实践活动满4年; 或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已注册为执业医师并从事医疗实践活动满4年; 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已注册为执业医师,从事医疗实践活动6年以上; 或具有中专学历,注册执业医师后从事医疗实践活动满7年。
公共卫生类主管医师:具有博士学位,注册执业医师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 或具有硕士学位,注册执业医师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 或具有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并经历过注册执业医师后从事公共卫生实践活动满4年; 或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注册执业医师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 或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注册执业医师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年。 年。
主管护师:具有博士学位并取得护理执业注册资格; 或具有硕士学位并注册并从事护理工作满二年; 或具有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注册并取得护士职称,从事护理实践,从事护理实践不少于4年; 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已注册并取得护士职称,从事护理实践满6年; 或具有中专学历,注册并取得护士职称,从事护理实践满7年。
主管药师(技师):具有博士学位; 或具有硕士学位,并取得药师(技师)职称,从事本专业2年以上; 或具有学士或学士学位,并取得药剂师(技师)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取得药师(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满6年; 或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取得药师(技师)职称后从事本职业7年以上。
(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作进一步促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到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以下)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三)根据《中央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和关爱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电[2020]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根据《关于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通知》相关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0年] 23号),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注册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级职称。 可以提前一年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有突出贡献、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晋升高级职称的,可直接申请参加考试。 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落实措施的通知》 《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国发电[2020]10号)贯彻执行。 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仅享受1次政策折扣。
(四)在团场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士,可提前一年考取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社区护理三项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 专业类别考试。
(五)2024年申请者,其学历或学位获得日期及专业工作年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职位必须在其当前职位的专业类别中工作至少2年。
注册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2024年湖南主管护师考试时间及科目,是指国家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大学毕业学历或学位。 计算工龄时,从事医疗、护理等专业活动的,从登记时起计算; 取得护士、药师、技师等职称的,从取得相应资格时起计算。
(六)2024年起,职业医学专业并入内科专业,结核病专业并入传染病专业,职业健康专业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并入公共卫生专业。按专业内容分别为妇产科、泌尿科专业; 中医护理专业并入护理专业,各护理专业考试相应增加中医内容。 中医护理专业(初级、中级,原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职业病、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原专业代码为311、314、360、363)分别)被取消。 类别。
对于未列入目录的健康管理、中西医结合等专业,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卫健委将继续采用复核或自组织考试等方式确认其初级专业。根据兵团实际情况,设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资格。
(七)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301至365、392专业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执业医师资格,报考时提交相应的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专业代码203、368-373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注册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滚动管理。 连续两年考试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全国统一考试,即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不同专业(含主修、副专业)各科目的及格成绩不得合并计算为同一专业。 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通过部分科目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报名参加其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保证证书编号一致。 通过兵团分数线的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管理。
2023年报考中医护理(初级、中级)、结核病、职业医学、计划生育、职业健康(中级)专业类别并部分科目合格者,在报考本专业范围内相关专业时,予以保留2024年实行。2023年学科成绩实行滚动管理。 两年内通过4门科目的,视为考试合格,颁发2024年所申请专业资格证书。
(九)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严禁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初级护理(师范)专业考试采用纸笔形式进行。 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2024年4月13日
基础知识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考试日期:2024年4月14日
专业知识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14:00-16:00
(二)其他112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 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2024年4月13日、14日、20日、21日。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基础知识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10:45-12:15
专业知识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16:15-17:45
三、报名事宜
兵团考区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实施。 候选人无需前往该网站。
(一)网上预登记
2023年12月1日至14日,考生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下同)或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下同)进行网上预报名。
1.网上预报名流程:用户注册登录-上传照片-维护学历信息-绑定微信-选择考试项目进行报名-上传报名所需材料-提交报名信息-及时查看网上资格审核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网上支付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未通过者可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
2、上传报名所需材料: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由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并盖章); (二)有效身份证件及毕业证书原件; (3)获得外省中专学历的考生须提供在学证明;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须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在线学籍证明报告; (五)报考初级(师级)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初级(学士)资格证书及执业注册证书原件; (六)报考中级主治(主任)医师的考生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注册证原件; (7)报考中级主治护士或药师(技师)的考生须提供初级(师)资格证书等原件; (八)符合特殊申请条件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考生应对其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所有信息负责。 提供虚假、不实材料的英语作文,应当承担纪律责任。
(二)网上资格审核及确认时间
2023年12月2日至12月15日,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开展网上资格审核确认工作。
(三)网上支付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于2024年1月29日至2月8日期间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 逾期未缴纳费用的,视为放弃考试。
(4) 门票打印
考生可于2024年4月1日至21日登录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打印准考证。
4. 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检测结果将于检测后两个月内在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公布。 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并打印成绩表。
5. 考试费用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司关于降低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信发改费[2014]241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信发改费[2014]241号) 《关于明确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复函》(新发改费[2014]1340号)规定,考试费和考试服务费为每科每人50元。
六、考试工作
(一)资格审查
考试中心、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并报送考生报名资格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6日—2024年1月26日。
(二)注册信息修改
考点、考区考试管理机构登录考务系统修改考生报名信息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
(三)考场布置
考试中心、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考场、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审核考场安排的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至26日。
(4)打印签到表
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自2024年4月1日起可登录考试管理系统,下载并打印《考生签到表》进行监考。 考试前,下载打印《考场清单》、《座位安排表》等材料,并张贴在显着位置。
(五)违纪违规候选人的录用和审查
考点、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必须于2024年5月10日前完成违纪违规考生的录入和审核。
(六)考生基本信息修改
考区考试管理机构须于2024年5月10日前完成考试管理系统考生基本信息的修改。
附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docx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