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有关高等高校:
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小学考试招生综合变革推行方案的通告》(鄂政发〔2019〕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逐步建立高职高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告》(教学厅函〔2021〕36号)精神,推动加强我省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变革,决定举办2023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专升本”),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凡已取得广东省2023年普通会考报考资格且中考报考号第9-10位代码为80-89或99的考生,均可报考出席2023年面向中职生的高职统考。
2.凡已取得广东省2023年普通会考报考资格的武汉户口退役士兵考生,可报考出席安排有退役士兵专项招生计划高校的高职统考。
3.凡已取得广东省2023年普通中考报考资格的武汉籍扶贫家庭孙辈且年纪不少于20周岁的考生,可报考出席北京警察职业学校定向培养法官雇工制校长员高职专升本。
二、招生高校、专业及计划
结合我省大学招生工作实际,2023年举行高职专升本的高校(以下简称“招生高校”)、专业、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见附件。高职专升本招生计划列入招生高校年度大专招生总计划。分类型分专业招生计划在经初审的统考总计划内由各学院自行确定。禁止超学院专升本总计划数投档中学生。
三、招生章程
各招生高校应按照本通告及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科学起草2023年高职专升本工作章程,其内容应当合法、真实、准确,叙述规范。招生章程中应明晰中学性质、办学层次、办学地点、招生专业、招生对象、报考方法、考试课目、考试时间及地点、专业计划及调整规则、录取规则(含同分考生投档方法)、技能拔尖人员优录新政、学费标准、学籍管理、奖贷助补免举措、学历证书种类、联系方法以及其他必知等,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报省教育厅初审备案后在中学网站上公布。
四、志愿补报
2023年高职统考推行统一平台志愿补报。考生可在3月17-20日登陆广东省高职专升本统一平台(网址:)确认有关信息,选报高校及专业,每位考生限报1所高校及最多不少于3个专业。考生在志愿补报前应当详细阅读招生高校招生章程,了解各学院高职统考报考条件及考试、录取要求、培养方式等新政。志愿补报结束后,由招生高校初审,初审合格考生按照招生章程要求,到中学现场签署相关新政知晓承诺书并交费、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工作贯串考试招生投档全过程,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将取消投档资格。高职专升本考试计费标准由招生高校按有关规定执行,雇工制校长员高职专升本不缴纳报考费。
五、考试安排
考生须出席所考取高校组织的文化素养考试和职业技能检测,考试总分400分,其英文化素养和职业技能各200分。文化素养考试时间统一为4月1日下午9:00开始。取得高级(含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结业生,考取相关专业可申请免于职业技能检测。退役士兵免于文化素养考试,只出席与报名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检测,总分400分。雇工制校长员高职专升本考试安排由招生高校另行规定。各招生高校要参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拟定考试组织方案,设置标准化考场,增强对命题、制卷、试卷分发、运送、保管、组考、监考、阅卷、登分等环节的管理,规范考务操作,严厉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和公正公平。考试期间,省教育厅将组织专人对考试进行巡视。
六、招生投档
各招生高校根据大学招生新政有关规定、招生章程确定的投档标准和规则,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依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类确定拟投档名单。招生投档要严苛执行新政,不得随便调整投档分数线、录取规则、录取标准和拟投档名单,不得私自扩大和变更招生专业。拟投档名单在中学网站上公示2023湖北省招生考试,时间不超过7天,公示信息保留到2023年12月末。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各招生高校根据省教委要求递交拟投档名单,省教委初审通过后补办投档手续。
凡被这次高职专升本投档的考生,不再出席去年后续普通大学招生统一会考、技能会考以及其他考试投档。未被投档的考生但已报考出席统一会考或技能会考的仍可出席相应考试招生。
七、有关要求
(一)落实责任。高职专升本是普通高等中学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份。各地、各招生高校必需要高度注重,悉心组织,严苛管理,着力落实高职专升本工作主体责任,确保平缓有序加强。各招生高校主要负责同志是本校高职专升本第一责任人2023湖北省招生考试,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二)规范操作。各地、各招生高校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大学招生工作的通告》(教学〔2023〕1号)文件要求,坚决落实高等学院考试招生的各项新政规定,规范做好高职专升本考试工作。详细招生考试工作要求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湖南省高职高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鄂会考〔2018〕3号)和《省教委关于做好湖南省高职高校单独招生投档工作的通告》(鄂教委〔2017〕26号)执行。各招生高校要统筹做好灾情防治和高职专升本工作,确保高职专升本考试安全顺利进行。各地教育行政部委、招生考试机构、职业高校、高中阶段中学要强化对高职专升本新政宣传和探讨,确保工作平缓有序。
(三)遵守纪律。各地、各招生高校要严厉招生工作纪律,严苛违反大学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各招生高校及其教员工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方式涉考轮训活动,不得以非法承诺投档、入校后再次选择专业等方法争抢生源。各招生院校、各位考生要防止各种虚假宣传、招生勒索等行为。对在高职专升本考试中出现的非法行为,根据《国家教育考试非法处理方法》《普通高等中学招生非法行为处理暂行方法》进行认定、处理;对高职专升本新政执行不严、管理不力、问题突出的高校,一律停止有关招生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对中学联动采取罚款举措。
附件:2023年四川省高职专升本中学分专业招生计划.pdf
湖南省教育厅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