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课程

移动资讯

扫一扫
关注网校头条
掌握一手资料
免费试听
  • 今天
    环球网校教师资格单科强化班

    今日 免费试听

    立即试听
  • 今天
    环球网校教师资格考点精讲班

    今日 免费试听

    立即试听
  • 今天
    环球网校教师资格精品VIP班

    今日 免费试听

    立即试听
  • 今天
    环球网校教师资格高端签约班

    今日 免费试听

    立即试听
  • 今天
    环球网校教师资格试听课程送大礼

    今日 免费试听

    立即试听
  • 今天
    新东方在线教师资格小学笔试全程班

    今日 免费试听

    立即试听
  • 今天
    新东方在线教师资格中学笔试全程班

    今日 免费试听

    立即试听
  • 今天
    新东方在线教师资格数学专项班

    今日 免费试听

    立即试听
  • 今天
    新东方在线教师资格语文专项班

    今日 免费试听

    立即试听
  • 今天
    新东方在线教师资格试听课程送大礼

    今日 免费试听

    立即试听
开课流程: 注册会员 → 免费试听 → 选课报名 → 支付学费 → 再登陆听课

您现在的位置:网校头条 > 教师资格 > 2023 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方案:原则与要求解析

2023 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方案:原则与要求解析

来源:网校头条网络整理 2024-08-04 20:32:01

1. 调整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适龄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调整生源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整工作,学校每次调整生源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

二、调整条件及评选规则

我校按照专业、考试科目相近的原则接受插班生。

1. 调整条件

1.初审专业(学科)及本科专业要求

我校电气工程专业、电力工程专业2023年均招收插班生,根据我校电气工程专业、电力工程专业硕士生培养要求(主要为电力行业培养高端人才),各专业插班生学科、专业背景要求如下。

(1)转电气工程专业的考生学科、专业背景须符合以下条件:

初试专业为专业学位类型电气工程专业(专业代码),或学术学位类型“电气工程”学科(专业代码前4位数字为0808);全日制本科学历为工学类。

(2)转攻动力工程专业的考生学科及专业背景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初试专业须为专业学位类型“能源与动力”专业(专业代码前4位为0858),或学术学位类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专业代码前4位为0807);全日制本科学历须为工科专业。

②初试专业为“机械工程”、“材料与化学工程”、“资源与环境”、“土木与水利”、“生物与医学”五大能源动力相关专业,或学术学位类型“控制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等“能源动力”相关学科;全日制本科专业有能源与动力、自动化、核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工与制药、机械、电气、土木工程、材料等。

注:调整专业不招收非全日制本科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资格的考生。

2. 初试科目及分数要求

(1)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课、英语(上)或英语(下)、数学(上)或数学(下)、专业课(能源动力相关工程课程)。

(2)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专业的全国基本初试成绩要求(A类)。报考专科专业的考生,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专科专业学科类别(类型)全国基本初试成绩要求(A类)。

沈阳工程学院2024年录取分数线_沈阳工程学学院录取分数线_沈阳工程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

(二)评选规则

对通过调整报名审核的考生,按照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沈阳工程学院2024年录取分数线,确定复试资格(初试总成绩相同者,按商务1成绩排序,商务1成绩相同者,按商务2成绩排序,商务2成绩相同者,按外语成绩排序)。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三、转审及复审程序

1.申请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众网站: ,教育网站: )的“全国硕士招生转学服务系统”提交转学申请;

2、我校将在36小时内向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我校复试沈阳工程学院2024年录取分数线网校哪个好,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接受我校复试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具体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四、调整、复试办法及录取标准

沈阳工程学院2024年录取分数线_沈阳工程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_沈阳工程学学院录取分数线

1.调整及重测方法

调整及复试具体办法请参见《沈阳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2. 录取标准

对复试通过、总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并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络调整服务系统”接受我校录取通知书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 调整咨询

咨询电话:(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件:

联系人:徐先生

名师辅导 环球网校 建工网校 会计网校 新东方 医学教育 中小学学历



星级网校推荐

排行推荐 频道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