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伍学生报到程序应确保所提交材料准确无误。入伍学生可参考以下报到说明:
1、登录全国军队招考网,填写相关信息。学费报销、国家助学贷款还款信息请参见《申请表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高校招考生预登记表》。填表后生成《高校招考生预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电子版、《高校招考生预登记表》存根、《高校招考生学费报销及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女大学生征兵,并对材料进行初审(详见学校通知);
2、经审核无误后,学生打印《登记表》一份、《申请表》两份。《登记表》中的“主要经历”项需申请人本人填写清楚,“学校对申请人在校期间表现及受教育程度的评价”项需由所在学院或部门辅导员或学生工作负责人填写并签字盖章。《申请表》第二页“申请人签名”栏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名。
3、将填妥的《登记表》和《申请表》以及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寸标准照片6张交到学校武装部。如户口已迁到学校,需到保卫部户籍科开具证明。
4、学校武装部发放并打印入学证明和报名表存根。学校武装部将统一会同学校相关部门协调办理报名表后续审核手续。
5.《普通高等学校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及国家助学贷款偿还申请表》。
1.网上报名阶段:6月
1.凡有意报名的高校学生(含本专科生、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持有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高中毕业生),请于8月5日前登录“全国招生网”实名注册,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成功后,请下载打印《普通高等学校应征入伍登记表》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及国家助学贷款偿还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和《申请表》)。
3、凡申请入伍我校学生,须将《入伍报名表》交至学校人民武装部(保卫部)秘书处,同时报到登记备案。《入伍报名表》须自行妥善保管。
4、如《报名表》所填写的入伍地点不是本学校,而是户籍所在地,请将《报名表》交至当地武装部队相关部门。
2.初审及检查阶段:
1.已完成“网上报名阶段”的学生请保持自身沟通渠道畅通。
2.学生应根据当地武装部、学校人民武装部的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学生携带学生证,高中毕业生携带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考试。(巴南区初审、考试时间一般为7月中旬)
3.经兵役管理机关和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确定为预招生的学生,领取《报名表》。
3.体检及政审阶段:8月
1.已完成“初审”并被确定为预聘人选的学生请保持沟通畅通。
2.学生根据当地武装部和学校人民武装部的通知英语作文,应征学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持学生证,高中毕业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审核无误、加盖印章的《报名表》,到报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直接参加体检。
3.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开展联合政审工作。
四、入伍审批:已完成
“体检政审阶段”体检、政审均合格的学员,由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给《入伍通知书》。保持通讯畅通,等候交接运输女大学生征兵,统一运送至部队服役。
5. 申请保留学籍:9月
1、参军学生离校前应持《入伍通知书》到学校教务处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研究生参军应到研究生处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2.退伍后返校时,需到教务处办理相关复学手续,如需变更学籍,需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3.普通高等学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并退伍的在校生(毕业生),在完成本科学习3年以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总成绩加分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学费补贴及助学贷款补偿
1.符合学费资助条件的学生一、持《入伍通知书》《申请表》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加盖公章;
2、其次:学生持《申请表》到学校财务处相关科室计算学费补偿和助学金(删除“和助学金”)贷款还款费用;
3.最后:向学生处提交两份文件: ①《应征入伍大学生学费补偿及国家助学贷款偿还申请表》(原件); ②《入伍通知书》复印件(A4纸)。 提交文件时间:以当年市教委要求时间为准(一般为当年11月),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可于次年提交。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解答,报名需要的材料有报名表和申请表以及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果还在读书,需要写清楚在读证明,如果毕业后有机会晋升,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华录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