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部署,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部[2024]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1. 申请条件
符合2024年省内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的考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重点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一)候选人及其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在实施区域内,候选人在上述区域连续户口3年以上,计算户口居住时间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2)已在户籍所在地县级高中学校连续注册3年并实际在校学习。
招收“高校专项计划”学生的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名条件,并在招生简章中载明。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达到省级高考招生委员会确定的相应录取分数线。
已于往年获准参加特别项目但放弃录取或退学的考生,将不再具备报考特别项目的资格。
二、招生院校、专业及实施地区
(一)招生院校和专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高校为教育部直属相关试点高校,招生学校、招生规定、招生专业等具体情况请参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地方专项计划”招生的高校由我省部分本科高校承担,招生专业主要为支撑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的理工科专业以及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农林医科、师范专业。 招生学校及计划数详见附件1。省招生办公室将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我省实施专项计划的高校和具体专业。
(二)实施区域。我省2024年专项规划实施范围为我省原中央苏区、欠发达革命老区、民族自治县和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共30个县(市、区)(附件2)。
三、报名办法及志愿者报名
(一)录取办法。“高校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录取批次内,实行单独抽签、单独立档录取,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前完成。原则上,被录取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得低于同批次相关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纳入本科批次,实行单独抽签、平行志愿立档录取办法。
(二)填写报名表。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报名申请,经资格审查并公示合格后,方可在填写普通高考报名表时选择“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政府专项计划”。报名时间及要求请查阅省招生办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网上报名工作文件。
四、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核公告
1. 申请方法
1.“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考生须于4月25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并于4月19日至25日期间凭报名账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广东省普通高中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广东省普通高中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高校专项计划”资格。
2.“地方特色项目”报名。4月19日至25日期间,考生可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普通高中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地方特色项目”报名。
3.信息采集。“广东省普通高中报名系统”将采集考生本人及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市、县(市、区)等信息,以及考生高中三年就读学校、在校情况等。
(1)考生须上传本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首页、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页电子版(页码须加盖公章,下同)。如因行政区域合并、名称调整等原因导致考生填报的户口信息与考生户口本信息不完全一致,考生须上传两者属于同一地区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否则视为虚假信息。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必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被提名人父母不具备法定监护资格的,须提供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页电子版及法定监护资格证明电子版。
(3)报考时,如学生学业信息在《广东省普通高中报名系统》中显示与实际情况不符,考生须上传加盖实际就读高中公章的学习经历证明电子版。
2.资格审查及公布
“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考生报名地负责审核,采取网上审核方式。“广东省普通高中报名系统”将相关数据与公安部门、学籍管理部门对接,提供辅助审核建议。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报名信息、辅助审核建议以及考生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完成审核,并增加审核意见。
1.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4月19日至27日,报名点完成对考生的资格初审。报名点须指派专人认真审核考生填报的信息和考生上传的户口本、学习经历等证明材料。如不予受理,须说明具体原因。如撤回申请高考2024,要求考生重新提交材料的,须说明需补充材料的内容高考2024,并提醒考生在4月27日前重新上传材料并送审。逾期未重新提交材料送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初审合格审查完成后,中学报名点在校内公示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县(市、区)招生办报名点在校内公示初审合格的青少年社会考生名单。
(二)资格审查
4月30日前,相关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对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5月10日前,相关地级市招生办公室将对本市所有符合资格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的未尽事宜,相关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机构)将予以说明。
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招生办联合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2.资质公开。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地级市招生办公室在辖区内公示考生名单。公示信息包括经审查合格的考生姓名、性别、就读学校、户籍所在地,以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姓名、户籍所在地。各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站公示信息保留至年底。
对公示有异议的考生,由地级市招生办进行调查核实。经地级市招生办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填报高考申请时不得填写专项计划申请。录取完成后,省招生办将在网站上公示全部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名单也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
五、违法违纪处理
对专项招生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冒充虚假户籍、学籍等个人信息,未能如实填写法定监护人信息,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生,视为国家教育考试作弊,取消其专项招生、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并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其3年内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对违规违纪的相关学校、单位和公职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6.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城市、高校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实施地区相关中学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公众号、信息推送等形式,通过举办主题班会、家长会,或发放、推送考生报考指南、填报须知等材料,让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内容,及时解答考生疑问,动员和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考生积极报考特色项目。
(二)严格资格审查。各有关市州要充分认识做好专项计划工作的重要性,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严把考生资格审查关。一是要严把资格条件。要按照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网校头条,认真审查考生户籍、学籍及相关材料。自2024年起,各有关市州招生办公室在审查时须通过报名系统导出考生数据,并会同当地公安部门认真核实考生户籍是否在实施地满三年,并于5月12日前将核实结果(附考生名单)正式报送省招生办。二是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办事。 各有关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各有关中学报名点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考生资格审核,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做好考生资格公示工作。要督促各报名点提醒考生登录报名系统了解审核结果。对撤回修改补充材料的,要及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补齐。三是妥善处理各类问题。对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疑虑的考生,要及时向考生解释疑虑。
(三)强化问责监督。各相关城市、报名点、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高校招生“三十不准”“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严格落实国家、省、学院、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范围、内容、方式、时间等,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利益者的监督。各相关城市、报名点要履行审核责任,对审核结果负责。省招生办要严格按照备案规定向高校报送考生档案,负责监督高校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规定。对符合录取规定的考生,高校不得拒绝录取。新生入学后,高校要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
请各市教育局及时将此通知转发至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各级高中。
附录:
1.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地方专项计划”招生计划
2.2024年实施广东省重点高校专项计划县(区、市)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
2024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