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解放军学校招生工作条例》(政监发[2007]389号)、《军队学校招收普通中专高中毕业生实施细则》(政监发[2008]19号)和教育部、原总政治部《关于严格规范军队学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监发[2015]64号)和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2019年军队学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军训发[2019]120号)有关规定,现就军队学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军队院校2019年招收我省普通高中毕业生有关事宜。
一、军事院校入学基本条件
1.参加2019年高考的应届及往届高中毕业生。
2.报考按一本线录取高校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一本线20分(含20分);报考按二本线录取高校(仅限部分武警院校)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二本线。
3.未婚,年龄17周岁以上,20周岁及以下(截至2019年8月31日)。
4.参加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结论全部合格。
二、军队院校招生政治考核
1.时间安排:6月21日前
2.组织领导:政治考核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协调,县(市、区)人武部会同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考生报考地派出所、考生报考地中学具体组织实施。各人武部会同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安部门组成考核小组,由人武部领导任组长。各军分区(警备区)要加强对考生政治考核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3.标准条件: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原总政治部《军队学校录取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
4.实施方法:
①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接到通知后,应立即通知拟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参加政治考核,逾期不予受理。
②各县(市、区)人武部对拟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进行登记,下发《考生须知》(附件1),指导考生如实填写《军事院校录取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评估表》(附件2),并会同考生就读中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其学业表现、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等进行调查。
③考生就读中学应当对考生在校表现进行考核;考生报名处派出所应当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县(市、区)人武部应当及时汇总审查结果,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明确的考核结论,考核组长签字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就读中学、教育机构或者工作单位不在同一地区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名处县(市、区)人武部负责,考生报名处县(市、区)人武部应当予以配合。
5.结论使用:政审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论由县(市、区)人武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由县(市、区)人武部组织复议。考核结论合格的考生到当地人武部领取《军队学校招收普通中学毕业生政审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考核结论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面试、体检。
三、关于军队院校招生面试、体检
1、时间地点:6月25-26日,面试与体检同步进行。设福州、泉州两个面试体检点。福州点主要负责福州、莆田、南平、宁德、三明、平潭6个地区考生的面试体检,地点为联勤保障部队第900医院第二住院部(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2号);泉州点主要负责厦门、泉州、漳州、龙岩4个地区考生的面试体检,地点为联勤保障部队第910医院(泉州市丰泽区花园路180号)。
2、具体安排:①25日上午,福州市考生在福州现场体检;泉州市考生在泉州现场体检;②25日下午,宁德、南平市考生在福州现场体检;厦门、龙岩市考生在泉州现场体检;③26日上午,莆田、三明、平潭市考生在福州现场体检;漳州市考生在泉州现场体检;④26日下午采取弹性面试安排,各地区考生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到指定系统医院参加面试和体检。 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场的,可于6月26日下午到所在地区面试体检点参加面试体检,截止时间后不再组织面试。
3.标准条件: ①面试。按照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原总政治部干部2008年印发的《军队院校入学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附件3)的内容和要求进行。 ②体检。按照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印发的《军队院校入学普通高中毕业生体检标准》(军警[2016]305号)进行。
4、实施方式:按先面试、后体检的顺序组织实施。
①省军区招生办将面试人员统一组织成组,下设面试组和评审组。每个面试组由3人组成,主要通过目测、指挥调整、语言交流等方式考察了解应聘人员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评审组负责对有争议的面试结果进行评审。
②面试结束后,面试工作人员应立即填写面试表并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结果。面试表由各组负责人签字并当场交还应聘人员(面试工作人员不得将面试表带出面试现场),并在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表》“面试结论”栏内签署面试结论。应聘人员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军校招生条件,可当场申请复议,由复议组进行复议并告知应聘人员复议结果,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③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通过面试的考生将参加体检,不通过面试的考生将不参加体检。
④体检由省军区招生办协调,福州联勤保障部队第900医院、泉州联勤保障部队第910医院负责体检。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装甲专业合格、测绘专业合格、雷达专业合格、水面舰艇专业合格、潜艇专业合格、潜水专业合格、空降专业合格、特种作战专业合格、防化专业合格、医学专业合格、油料专业合格、其他专业合格和不合格,实行主考官负责签字制。
⑤体检合格考生名单将于6月27日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于6月28日上午8:00前到体检现场办理复检手续,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复检合格考生名单将于6月29日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5、要求:各地考生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逾期不参加者,不再组织报名。原总政规定体检项目所需费用全部免收,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四、军事院校招生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原总政治部122号、123号文件和《军队学校招收普通初中、高中毕业生实施细则》(政统发〔2008〕19号)精神开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继续实行远程网络招生,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对经军队学校招生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依据成绩和报考偏好,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做好军校招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是提高招生质量的重要保障。各地级市、县(市、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军分区(警备区)战备建设部门、县(市、区)人武部、联勤保障部队第900、910医院要对国防建设、军校和考生高度负责,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严守工作纪律,确保军校2019年面向我省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军校招生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东南边疆”(ID:)和“黄埔一V军校信息”(ID:)。
附录:
1.“考生须知”
2.《军队院校入学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评估表》
3.《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表》
4.《军事学校入学体检表》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军区战备建设局
2019 年 6 月 14 日
附件1
考生须知
1.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军队院校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参加过2019年全国高考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按一本线录取的高校,高考成绩须不低于一本线以下20分(含20分);报考按二本线录取的高校(仅限部分武警院校),高考成绩须不低于二本线。未婚,年龄在17周岁以上20周岁以下(均截至2019年8月31日)。参加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结论全部合格。
2. 6月21日前军校招生条件网校头条,拟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应到报考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报名并接受政治考核。政治考核于6月21日18时结束,逾期不再组织考核。
3.凡报考军校考生,均应参加由省军区招生办和省教育考试院联合组织的军校入学面试和体检。考生应及时到当地武装部领取加盖政治考核结论章的《军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考核表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和体检。原总政治部规定的体检项目所需费用一律免收,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4.我省2019年军队院校招考面试体检设两个面试体检点:福州点主要负责福州、莆田、南平、宁德、三明、平潭等地考生的面试体检,面试体检地点为联勤保障部队第900医院第二住院部(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2号);泉州点主要负责厦门、泉州、漳州、龙岩等地考生的面试体检,面试体检地点为联勤保障部队第910医院(泉州市丰泽区花园路180号)。考生请于25日前到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办事大厅高考成绩认证查询系统打印个人高考成绩单。 现场考察分数不低于(含等于)二线的考生可进入考试。
5、面试及体检安排在6月25日至26日。具体安排:①25日上午,福州市考生在福州现场体检;泉州市考生在泉州现场体检;②25日下午,宁德、南平市考生在福州现场体检;厦门、龙岩市考生在泉州现场体检;③26日上午,莆田、三明、平潭市考生在福州现场体检;漳州市考生在泉州现场体检;④26日下午,各地区考生须严格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和指定系统医院参加体检,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场,可于6月26日下午到本地区体检点参加体检,逾期不再组织体检。 上午参加体检的考生不能吃早餐,下午参加体检的考生可以吃一些不油腻的清淡食物。
6、报到时,考生须携带《军队学校普通中专以上毕业生考入军队院校入学政治评估表》、身份证、准考证、个人高考成绩单、近期一寸红底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
7、面试时,考生须在面试工作人员指导下,认真填写所在县(市、区)、考生编号等基本信息和报考军校动机,附上本人照片,并按面试工作人员要求填写全部面试项目。每位考生只能获得一份《面试表》和《体检表》,考生应认真填写,不得错填、漏填、涂改。
8、面试结束后,符合资格的考生须请面试组长在《面试表》面试结论栏签署面试意见,并持本人《准考证》和相关表格到体检现场参加体检。
9.体检前,考生应根据体检现场入口处的公告牌,核对体检项目是否齐全,体检项目不齐全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社会秩序,严禁大声喧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找人代检、涂改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考生如对体检流程及项目有不清楚之处,可向体检工作人员咨询,体检工作人员有义务及时给予合理解答。
10、考生完成体检离开体检现场时,应主动将《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审表》、《面试表》、《体检表》(简称“三表”)交由工作人员收走。严禁考生私自带走“三表”,违反者视为不合格。体检合格考生名单将于6月27日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浏览网页时按Ctrl+F可快速搜索)。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于6月28日上午8点前到原体检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11.面试体检时,每指定面试体检点允许一名考生由一名家长陪同,但家长不得进入面试体检区。考生及家长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无有效证件或所需证件不齐全者不得进入面试体检区。整个招生期间,考生或家长如发现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行为,可随时向省军区招生办、省教育考试院举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公布。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应立即与省军区招生办联系(省军区招生办电话:-)。
12.军校招生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东南边疆”(ID:)和“黄埔一V军校信息”(ID:)。
注:1、政审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级,政审成绩不合格者,不参加面试、体检;
2. 此表格存放于候选人的档案中。
阐明:
1、面试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面试四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面试结论为不合格。
2. 如果面试不理想,面试官必须说明具体原因。
3. 此表格将存入候选人的档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