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懂法懂法并具备大学结业以上文凭者,均可报考出席经济专业高级资格考试。
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的报名条件不同,相对来说,高级经济师的报名条件要没这么严格。
【拓展资料】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推行全省统一考试机制,由全省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卷、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高级资格、经济专业高级资格。出席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荣获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经济师考试的要求,由人事部统一领取合格证书。
二、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告》(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结业生出席本年度经济专业高级资格考试初级经济师考试的要求,在报考时仍未荣获文凭证书的,须持就能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结业的有效护照(如师生证等)和学院出示的应届结业证明,根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考出席考试。
三、报名时间通常为7-8月末(详细以当地人事考试部委发布的时间为准),各地区集中在6-8月末进行,详细各地区报考时间请参考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公布的信息。
四、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申领报考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委、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出席考试。
五、1993年1月,人事部下发了《人事部关于印发及其的通告》(人职发[1993]1号),决定在经济专业人员中推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机制。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和部份专业经理部委负责,日常工作由设在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详细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推行。
六、其中《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分为公商管理、农业、商业管理、商业营销、税务、物资、财政、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行社、价格管理、饭店管理、工商行政、建筑经济等18个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