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荣获硕士学位,取得财经类专业高级资格后,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二)荣获博士学位或硕士结业文凭后,取得财经类专业高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
(三)荣获硕士结业及以上文凭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高级资格满5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四)荣获硕士结业及以上文凭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高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五)荣获博士学位或硕士结业文凭后,取得财经类专业高级资格满3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或荣获大专结业文凭后,取得财经类专业高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且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标准、规范的主要草拟人;2、公开出版专业专著,且独立编写5万字以上;
(六)具备高中普通班文凭或荣获大专结业文凭满10年,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且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取得财经类专业高级资格满8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2、取得非财经类专业高级资格满8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3、取得非财经类专业高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七)已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考试报考条件中山东高级经济师评审加分情况,“财经类专业高级资格”系指经济师(含国际商务师)、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社会科学系列助理研究员和讲授财经类课程的讲师。对于通过全省统一考试取得的国家规定可直接任命经济师职务的职(执)业资格,可视为经济师资格,相应证书可视为经济师资格证书。对于报送初级国际商务师的人员,在报考时须持有国际商务师资格证书,其中“财经类专业高级资格”和“经济师资格”均特指“国际商务师资格”,“从事的经济专业工作”特指“国际商务工作”。专业工作期限估算到考试曾经明年。四、评审报送要求报送人员需持有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经济理论与实务》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山东高级经济师评审加分情况,以及评审所要求的其它材料,方可出席初级经济师资格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