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级经济师基本任职条件:
(1)经济专业人员高级经济师评选条件,应当热爱祖国,违反我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备坚固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了解并把握国外外现代化的经济管理发展趋势和科学方式。具备较高的新政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才能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决策性意见,在推进经济管理和提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成绩明显、贡献突出;
(3)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考评合格;
(4)除符合闽人发(2002)152、154号文件所规定的英语免试条件者,均须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英语考试;
(5)能指导经济师的工作和学习;
(6)应当结合本员工作,努力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办法,把握新信息,不断提升业务技能、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应接有关规定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7)任现职以来,在即将出版发行杂志或省、设区市晚报理论版(均需有CN或1SSN增刊,下同)独立发表2篇以上经济专业论文;在县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可以递交2篇未经发表、但独立编写具有相当水平的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小结。
(8)荣获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安装工程师或国际商务师)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荣获博士学位或学院专科结业,取得经济师(安装工程师或国际商务师)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
二、破格评审初级经济师的报送条件
为激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确有真才实学,在经济岗位上工作成绩明显、贡献突出的专业骨干人员,可破格评审初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
(1)不具有规定文凭人员报送条件
取得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高级经济师评选条件,但未达到学院硕士文凭人员,除符合上述正常报送条件的(1)一(7)条外,需要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①取得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在县级以上出版部委即将出版过个人本专业著作(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不含编辑出版);
②取得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在即将出版发行杂志上独立发表4篇经济专业论文(含正常晋升的2篇在即将出版发行杂志独立发表的专业论文);
③获得“全国员工自学成才能手”荣誉头衔;
④已通过评审或确认取得经济师、工程师资格,又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经济(国际商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2)不具有规定阅历人员报送条件
学院大专以上文凭、取得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满3年以上,符合上述正常报送条件的第(1)一(7)条及任现职以来,获省、部级以上嘉奖奖励的优秀企业家、优秀经营者、省劳动模范。
备注:经济系列初级职称的评审,报送材料需经我办初审同意后,报市职改办委托省有关评委会评审。
三、其他问题说明
1.单位在报送材料和推荐材料即将上报前,应将报送人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含7天),群众有异议的,应进行核实。所在单位应在报送人员的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标明“经公示(公示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材料真实,符合XX职务任职资格报送条件,同意推荐。”
2.代表作的要求:文凭破格晋升对象应提供2篇即将发表的论文作为代表作;其他报送对象应提供1篇即将发表的论文作为代表作(其中县属企事业单位的报送对象可提供1篇未经发表的工作小结或论文)。
3.考评答辩:报送破格晋升初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除已通过全省经济师(国际商务师)资格考试者外,均应出席答辩。
4.本年度评审被否决的,在下一年度评审时,如有补充新的评审材料,可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