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依据《关于推进统计专业人员职称体制变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出席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条件遵守以下执行: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拒绝统计作假、弄虚造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要求出席继续教育。
(四)报考出席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有国家教育部委认可的大学结业(含中学、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文凭。
(五)报考出席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下述条件之一:
1.大学结业并取得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2.具有学院本科文凭,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有高中大专文凭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有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有硕士学位。
(六)报考出席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下述条件之一:
1.具有学院本科文凭2024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取得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有博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或学院硕士文凭或学士学位,取得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有硕士学位,取得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文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文凭、年限条件的2024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可以报考出席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七)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文凭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委认可的文凭学位。
(八)报名中、高级的相关专业工作期限其截至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