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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20高级经济师(农业经济)评审报送21年3月31日截止

来源:网校头条网络整理 2023-10-12 17:08:24

摘要:广东省2020年中级经济师(农业经济专业)评审材料报送截至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要求各省、省直各有关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评审材料;申报人员(含破格申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须按规定出席2020年度国家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公布的合格标准。

以下是通知原文: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中级经济师农业经济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晋农人发〔2020〕13号

各省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人事(党员)处、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变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628号)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度全国中级经济师农业经济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2020年度全国中级经济师农业经济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广东省中级经济师农业经济专业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施行。

二、评审范围

申报人员须是我省各种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从事农业农村经济管理和经营管理工作且从事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凡不属农业经济专业类别的不予受理。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聘用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薪资(从机关流动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除外)。下述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离休人员(已申领退职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职年纪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公职人员遭到政务处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遭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三、申报评审办法

中级经济师农业经济专业职称评审推行考核结合的评价方法,申报人员(含破格申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须按规定出席2020年度国家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公布的合格标准。

四、申报评审条件

(一)品德条件

坚持德才兼具、以德为先的原则,凡申报中级经济师农业经济专业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热爱“三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敢于变革创新,在农业农村经济管理和经营管理工作实践中起推动作用;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清廉自律,忠于职守,诚实守信。

(二)学历条件

须具备学院专科及以上学历。对常年在基层乡镇、农村从事农业经济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业绩突出的人员,学历要求可放宽到本科。

(三)资历条件

任农业经济师高级技术职务满5年,即2015年末前任现职;研究生结业获得博士学位后2024年农业经济师考试,任农业经济师高级技术职务满2年,即2018年末前任现职。常年在基层乡镇、农村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以本科学历申报的人员,须任农业经济师高级技术职务满10年。

企业及非公组织中的农业经济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农业经济师高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时间,可按相应任职时间估算。

(四)业绩成果条件

能系统把握农业经济工作专业理论、方法、技巧和相关新政法规。才能设计施行农业经济项目或经营活动方案,促使农业经济活动有序合规展开。工作业绩较为突出,才能指导助理农业经济师、农业经济师等参与农村经济工作的各种从业人员合理合规举办工作。有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能够举办农业经济工作新政、实务研究,创新经营管理理念和专业技巧。

申报中级经济师(农业)的专业技术人员须起码提供2份任农业经济师高级技术职务以来本人独立完成的有价值的督查报告,并经本级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分管领导签字并盖私章)。同时,须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起草的本级“三农”经济工作新政性文件或研究成果,对当地经济发展起重要指导作用,被政府转发,或代政府起草的专业新政性文件,不多于5个,独立完成字数不多于1.5万字,须提供市级以上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批示的文单和文件(打印件),每位原则上应不多于2000字。

(2)主持或参与2项市级及以上农业基础设施、技术改建、经济技术合作、技术交流项目,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

(3)主持或参与制订行业发展规划、企业发展规划、农业经济新政、重要经济制度、行业标准以及其他重点课题研究,得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批准认可(须提供市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领导批示的文件和文单打印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编撰小型系列国家或部颁标准及规范。

(5)获省厅级及以上软科学研究课题成果奖(等级内额定人员)。

(五)学术技术条件

任农业经济师高级技术职务以来,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市级或市级以上本专业学术期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3篇(发表在同期同刊的多篇论文,只估算1篇;只发表有3篇论文且为同一年度的2024年农业经济师考试,只估算1篇)。

(2)经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本专业及相仿专业有学术价值的一部专著(含合著),本人完成字数不多于10万字,且在市级或市级以上本专业学术期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3)主持编撰全省、省通用教材,且本人撰写部份不多于20万字,且在市级或市级以上本专业学术期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六)工作能力要求

对任现职期间的专业技术能力,须撰写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并作为工作能力评价及答辩的主要根据。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主要内容:

(1)基本情况。包括学历、学位、现职称及任命时间,工作简历等;

(2)学术研究情况。包括近些年来对本专业前沿科学、农经管理经验、实用技术和实践督查剖析等研究成果,说明主要观点,并加以探讨(发表或未发表的学术观点均可);

(3)岗位业绩综述。主要对本人所获得的奖项、研究课题及成果、完成的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荣誉等进行综述,非常要说明社会、经济效益。

结合工作实际,提供主持参与的研究项目、行业标准、论文、论著、省以上范围通用的教材、荣誉奖励等作为专业技术工作报告的支撑材料。

(七)考评条件

申报评审中级经济师农业经济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出席年度考评和任职届满考评,任现职以来年度考评合格及以上累计不高于5次(博士不高于2次)。年度考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初任职期限不作估算,考评合格期限可累计估算。对获得优秀或受上一级政府及部门专项技术工作嘉奖奖励的(含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状获得者、学术技术带头人、先进工作者等),将作为评审的重要根据。

(八)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应该适应岗位须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出席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出席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定中级经济师农业经济专业的参考条件。

(九)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业绩贡献非常突出,符合除学历和任职资历以外其他“申报

评审条件”,但是在任农业经济师高级技术职务以来,具备下述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农业经济中级经济师:

1.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获得市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国家级最高行业奖项二等奖。

2.获得市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国家级最高行业奖项三等奖或市级最高行业奖项最高奖两项以上。

3.研制的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产值500亿元以上。

4.主持完成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基金)及市级重点工程项目。

(十)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认定

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根据职称评审申报渠道,将其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技术成果印证材料报对应中级评委会初审认定相应职称。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专业技术人员不受用人单位岗位职数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二)推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组建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递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心态、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按照评议组意见,开具鉴别意见。鉴定意见须标明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技术等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用人单位签章。

(三)逐级初审申报。属于市直部门、省属小型企业或人事档案由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申报人员,由各主管部门、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或省人力资源市场初审后报送。

属于下述情况的申报人员,由各省人社局初审后,报送各省农业农村局,由各省农业农村局复核汇总后报送。

1.各县属单位的申报人员。

2.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进行申报。其中人事档案已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开具鉴别意见,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所在市人社部门初审;其中未申领人事档案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开具鉴别意见,直接报所在市人社部门初审。

六、申报要求

(一)用人单位要依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推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程序、个人申报材料、单位鉴别意见”三公示。公示期不多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

(二)严肃申报工作纪律,推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本着“谁初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别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则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取消当初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并计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列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年限为3年;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未依法履行职责的,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以批评教育,并责成采取补救举措,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申报材料。

个人报送以下材料:

1.申报人单位三公示结果证明材料。

2.省级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开具县级人社部门的初审意见函,市直单位申报人员开具主管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初审意见函。

3.《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包括职称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A4纸双面复印、胶装,一式5份。

4.《山西省中级经济师(农业)职称评审综合考核表》,A3纸复印,一式10份(附电子版,Excel格式)。

5.《山西省中级经济师(农业)职称评审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字数不超过5000字,A4纸复印,独立装订,一式10份(附电子版,WPS格式)。

6.职称评审相关印证材料打印件装订本1套(目录及所有打印材料装订成册,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签章确认)。主要包括:学历、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及首次兑现高级职称薪水的薪水表,职称英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不作限制性要求),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奖励证书、论文专著(论文封面、目录和内容,专著封面、目录和封皮,网上检索页)等,近5年内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评表、专业工作嘉奖奖励证书,职称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

单位主要报送以下材料:

1.《山西省中级经济师(农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花名表》(附电子版)。

2、《山西省中级经济师(农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初审表》(报电子版,Excel格式)。

3.《2020年中级经济师(农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情况统计表》。

4.申报人员个人近日红底2寸免冠相片2张(电子版为近日彩色白底2寸免冠正面照,格式png、jpg、jpeg,规格35mm*53mm,象素413px*626px,文件名为身分证号)。

(四)其他事项

1.专业教龄估算。从本人档案中原始记载的实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之当初算起,实算至2020年末。如:要求专业教龄满20年,为2000年末前从事本专业工作;要求专业教龄满10年,从2010年末前从事本专业工作。

2.职称英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的限制条件,可提供相关资料作为评审的参考根据。

3.申报材料管理。所有申报材料在评审结束后,以市为单位集中保存2年,市直材料保存1年,除《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外,其它材料一律不退本人及所在单位,如有须要请自留。《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于评审会结束后三个月之内到省农业农村厅发放。申报材料必须依照要求格式复印、装订,各种表格格式,请登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下载(网址:)。

4.时间安排。全国报送材料截至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要求各省、省直各有关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评审材料。单位材料由各省、省直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填写、收集;个人材料用A4纸质档案袋,由各省、省直单位人事部门统一缴纳、核实,所有表格纸质版、电子版同时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评审材料。

报送材料地址:西安市新建路59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西楼

咨询电话:0351—、0351-

附件:2020年度全国中级经济师(农业)职称评审个人及单位附件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2月30日

说明:因考试新政、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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