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1、学校严格执行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
2.学校学业招生计划可以调整为专业学位用,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为学业专业用。全日制计划与非全日制计划不得相互调整。
3.各学院、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原则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计划安排招生,录取过程中如有调整,须根据生源等情况充分论证,并报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
4.保留录取资格的考生,纳入当年招生计划。
2. 重考分数线
1.我校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线)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招生计划、生源地等情况,准确明确了学校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业要求。
2.我校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同一报名条件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对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执行统一的基本要求。
3.对第一志愿人数充足的专业,我校将采取定额复试方式,定额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如合格人数比例不足,将根据实际合格人数组织复试,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复审资格审查
1.复试前,考生须将毕业证原件(本科应届毕业生提供往年成绩单)、居民身份证(本科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准考证、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测评表等材料扫描件按照各学院具体要求上传至指定网站。以上文件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未经资格审核而参加复试的考生网校头条,其复试成绩无效。
2.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发[2023]2号)等有关文件和教育部下发的核准加分名单执行。
3、退役大学生士兵项目应征者入伍前须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明》、学历证明等原件扫描件。
4. 复试形式
1、我校所有首选复试均以现场方式进行,调整后的复试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综合考虑,以现场或远程方式进行。
2.同一院校同一专业原则上采用相同复试方式,对确需采用混合复试方式的专业,相关院校应统筹安排不同方式参加复试的考生,确保考试流程、导师组组成、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3.如以远程方式进行复检,相关操作要求、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等将另行通知。
5. 复试内容
重考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综合素质测评(含外语听说测试)、心理测试、同等学历考生附加考试(仅限同等学历考生需要附加考试的考生)。
1.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满分100分,及格标准50分,不合格不予录取)
专业基础知识考试需要对考生进行客观评价,考试科目以学校、学院公布的信息为准。
①现场复试法
考试采用现场笔试形式山东科技大学2024年录取分数线,考试时间原则上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考试时间和考场由学校统一分配。监考老师均为各学院选派的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正式教师,监考老师实行回避制度。
②远程重测法
每位学生的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相关院校制定适合网络考试的“分项制”题库,综合考虑考试题目总量、难易程度等因素,制定量化评分标准,制定足够数量的题库,考生随机抽取并即时作答。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学()、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等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均包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内容,一般占不低于30分,计入重考成绩。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及格分5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考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知识、科研活动和综合能力,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专业外语和外语口语能力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采用专场问答和综合表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外语听说测试包括听力理解、会话能力等。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考试在全面评估考生德智体美劳素质的基础上,重点考核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内容,并通过考生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过往学习成绩、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的综合考察。
3.心理测试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未参加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附加考试(每科满分100分,及格标准为5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同等学历复试的考生复试须至少选修两门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本科核心课程。同等学历考生的复试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复试方式由各学院确定。同等学历复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复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律)、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历考生无需参加复试。
六、复试具体安排
时间安排将由学校协调确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7. 体格检查
新生报到时进行体检,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 调整
1.基本要求
1.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达到报考第一志愿及转A类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转专业考生第一志愿原则上应与转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转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全国统一科目与转专业全国统一科目相同。
4. 数学1、2、3与英语1、2可以正向调整,但不能反向调整。例如,数学1可以调整为数学2,英语1可以调整为英语2,但不能反向调整。数学3与经济学综合能力(396)相同。
5.各调整专业接受首选专业具体范围请参见各学院调整工作流程。
6.第一志愿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转出本护理专业的,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区域护理专业学科门类(类别)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护理专业的考生转入护理专业的,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区域非护理专业学科门类(类别)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程护理专业间转专业按护理专业内部转专业政策执行。
7.报考第一志愿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学、审计学等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在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初试成绩达到转入地转出专业和转入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请互转,但不得转至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转至上述专业。
8.报考第一志愿法律硕士(非法律)专业的考生不得转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转本专业。
9.调整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行,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复试。
10.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转学。
1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申请转入普通计划的考生,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甲类地区相关专业学科类别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转入我校专业复试要求,符合条件者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专业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条件的,可申请插班入学,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插班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
12.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从有针对性就业机会的在职人员中招收。
(二)调整程序
1.所有转学考生(包括单位外转学、单位内部转学、“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转学)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招生转学服务系统”填报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按流程确认操作。
2、凡未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招生调整服务系统”录取的考生,其学业成绩无效。
3. 每次转学系统开通时间不少于12小时,对于报考初试同专业、同科目的转学考生,将根据学院第一志愿专业学业要求及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复试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转学申请的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标准确定复试名单。
4.我校按照教育部、山东省等上级有关规定合理设置志愿锁定时间,锁定时间解除后,考生可继续填写其他志愿。
九、入场
1. 根据以下公式计算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第一次考试总成绩/N)*60%+(第二次考试总成绩/2)*4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①N=考生所报专业初试各科目总成绩/100
②考生复试总成绩为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2.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计划,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原则对学生进行排序,研究确定各专业录取人选名单。
3.全日制考生、非全日制考生按总成绩排序,按照相应招生计划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插班考生按总成绩排序,按照相应招生计划录取。
4.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等。
5.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同等学力附加测试、思想品德测评、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根据各学院招生计划和上报的拟录取生信息,确定学校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7.复试录取阶段,各院校将在本院校网站设立专题专栏,准确及时地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目成绩等)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准确及时地公布特殊方案、单独考试、享受初试加分或优惠政策等特殊类型招生信息。
8、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名单。名单如有变动,须说明变动情况,并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10. 其他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并经签字确认后按要求提交,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复试过程的诚信。复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山东科技大学2024年录取分数线,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审核,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若与上级部门相关政策不一致,以上级部门相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