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电话,是全国政法干警招考培训制度改革试点院校、国家“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工程职业院校”、教育部“1+X”证书制度首批试点院校、教育部“ICT产业创新基地”首批合作院校、湖北省“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A级立项建设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湖北省高校党建工作试点院校、湖北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便捷招考定点院校。学校根植司法行政行业,立足“警务”专业,不断优化布局调整。现设有7个专业群、28个专业,其中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司法国控专业(警务专业)7个。为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拟向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公开招聘8名编外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人数
招聘人员应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要求,本次招聘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非在职教师8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基本情况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品行良好网校头条,愿意履行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单位工作纪律,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年龄、身体条件,能维持正常工作;
5.具有与任职要求相适应、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应聘人员须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8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或讲师职称的,年龄可在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后出生)。
3、专业要求: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哲学等相关专业。
4.有思政课教学经历或教学竞赛获奖者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1.因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处分,或者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目前正在服刑(惩戒)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
3.因犯罪受到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4.原工作(就业)单位不同意报考;
五、现役军人;
6.在读学生不得持低等级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报考;
7.曾犯考试违规行为,已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立案期内的;
8.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能受理申请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及内容
1.遵守武汉警察学院教学标准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相关教学、管理规定。
2、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实行警务管理,本次招聘的专职教师须承担辅导员工作不少于一年,并遵守学院辅导员相关管理规定。
3.承担学院安排的各类思政课教学工作,每年完成教学课时300余小时,完成课程的实践教学任务。
4.完成专业科学研究、教学研究、课程建设等相关任务。
5.参加政治学习、科研教研会议和教研室活动等。
6.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参加社会实践等人才培养工作。
7.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聘用期限及相关福利
聘期3年,考核合格可续聘,工资待遇按学校聘用人员有关规定面议,包五险一金。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0日17:00。资格审查及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武汉警官职业学院非公务员专职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1),连同资格审核所需材料一起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2024年非公务员专职教师招聘应聘人员+姓名+毕业学校)。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核所需材料:报名表、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件、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书等。以上材料请按照报名办法所列要求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违反师德师风,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信息者,责任自负;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联系人:张老师,电话:。
六、考核方式
1、学校组织考核小组,通过自我介绍、试讲、答疑、操作等方式进行考核面试。
2、试讲内容由学院根据岗位需求确定,试讲时间为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及格分数为60分,达到及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3、如同一职位面试成绩相同,学校将组织补考,补考成绩高者优先排序,补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 体格检查和调查
1.体格检查
1、按招聘岗位计划数,按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成绩前8名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考核。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湖北省指定三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3、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结论为准。学校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学校同意可申请复检。复检仅限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申请复检,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4、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于怀孕的女性应聘人员,应遵照医生建议推迟可能影响胎儿健康的体检项目,待孕期结束后补考相关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2. 调查
1.考试重点审核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品质、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电话,审查其聘用资格。如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如考生因自愿退学、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而被取消入学资格,学校可按总成绩排序决定其入学名额填补。
8. 就业
(1)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并纳入聘用期限,实行岗位管理,遵守学校关于聘用人员薪酬的规定。
(2)录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岗的,取消录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分排序更换人员,并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有关事项和手续。
附件1:武汉警官职业学院非编制工作人员个人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