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介绍
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文全称,简称CSE。报考及免试条件
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
(一)凡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养和道德品行,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出席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学院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学院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7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学院大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学院大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6、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二)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具有中级或正中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课目。
(三)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专科结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省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符合考试报考条件的台湾、澳门和香港市民,可以申请出席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在报考时须递交本人身分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则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期限的证明等材料。大陆市民还须递交《台湾市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条件
凡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养和道德品行,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出席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学院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学院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三)具有学院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课目介绍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大纲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各市、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施行,通常应根据专业类别考试。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实务》2个课目。
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根据专业类别推行全省统一考试,考试课目分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3个公共课目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1个专业课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为矿山安全、金属非金属煤矿安全、化工安全、金属炼钢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专业(不包括消防安全)7个专业类别。
考试时间
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位课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安全生产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2.5小时。如采用电子化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可酌情减短。
报考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网站()由报名人员本人完成报考填写,报考时须如实补报本人相关信息,并递交报考信息,上传相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报考具体安排详见各市(区、市)有关文件。
成绩和证书管理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施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出席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课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推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出席全部4个课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课目,免试1个课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课目,免试2个课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课目,方可取得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考试合格后,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应急管理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用印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已取得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出席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的,由各市(区、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收回资格证书,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注册登记
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根据专业类别进行注册。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相应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类别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审核工作。各市、自治区、直辖市的应急管理部门和经应急管理部授权的机构,负责其他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审核工作。
应急管理部负责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一审工作,具体工作由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施行。(考试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通知或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