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2024年高考用什么试卷?
2023年辽宁省高考将使用《新高考卷二》。
2023年辽宁省高考实行“3+1+2”模式,不分文理科。 “3”表示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 “1”和“2”为选修科目。 其中,“1”表示从物理或历史中选择一门首选科目,“2”表示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额外选择两门科目。
2.2024年辽宁省高考政策改革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 ”,构建高素质艺术专业人才选拔评价体系,有效促进人才选拔科学与公平公正的有机结合。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深化艺术类专业招生改革,完善艺术类专业考试。 办法,规范和加强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必须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坚持育人原则,坚持正确育人方向,践行核心价值观,“五育”并举,增强文化自信,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辽宁省2024年高考大学录取分数线,科学选拔人才高等学校为维护教育公平,适应现代化全面建设国家需要高素质艺术人才,深化考试内容改革,改进考试方式,提高评价标准。 以高考文化课程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为基础,参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化招生,注重学生综合素质,提供人才支撑建设文化教育强国。
二、主要内容
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 文化素质采用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职业能力采用艺术专业考试成绩。 艺术专业考试分为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一考试)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学校考试)。
(一)文化课程和艺术专业考试
1.文化课程统一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辽宁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化高考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9]9号),辽宁省统一考试科目省高考考试科目是语文、数学、外语。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选考科目(考生选择3个选考科目时,首先选择物理和历史两科中的一科作为第一志愿考试科目,然后再选择两科中的一科)物理、历史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选择化学、生物、思想政治教育两门科目中的一门(地理4门科目中可以选择2门作为复试科目)。 申请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院校相应专业的学科要求。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文化考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 文化课统考时间另行通知。
2.艺术类专业省统考
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由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领导。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组织督导,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和相关高考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省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与高考报名时间相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根据《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考试本科专业目录》(见附件1),对于“组织职业能力考试的艺术专业”辽宁省2024年高考大学录取分数线,自2024年起,我省将音乐、舞蹈、表演分为(导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设计、书法等六门科目实行省统考。 戏曲考试由教育部统一协调,具体安排稍后公布。 考生报考的艺术类专业属于辽宁省统考范围,必须参加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 对于“不组织职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自2024年起,不再组织职业能力考试。 高校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直接择优录取。 招生专业由招生院校安排在相应的录取批次中,并执行相应的批次录取规则。
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采取全省统一命题、集中统一考试的方式。 各科目省统考科目及分数、内容和形式、考试范围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省级艺术设计、书法统一考试安排在各市标准化考试中心,由各市负责组织实施; 音乐、舞蹈省统考安排在沉阳音乐学院,由沉阳音乐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表演(导演)类为播音主持省级统一考试安排在辽宁大学,由辽宁大学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各科省级统一考试一般在每年11月至次年1月举行。 具体时间安排稍后通知。
我省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行“考试与考核分离”方式,对各学科实行省级统一考试。
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项目纳入体育专业考试招生,不允许通过艺术专业考试报名。
3.艺术类专业学校考试
学校考试:学校应严格按照教育部下发的特殊类型招生通知书及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学校考试。
对于我省省统一考试覆盖且对应的艺术类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省统一考试成绩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成绩(部分独立本科艺术院校和部分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除外)。教育参考(少数高校实施)。 对确需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等学校应当对通过省统一考试的学生组织学校考试。 高等学校应当在艺术类专业招生程序中明确告知考生必须参加所在地省级统考的学科及对应关系。
高等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校考试时间,不得与省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考试时间及其他安排相冲突。 原则上应在省统考成绩公布后安排。 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学校考试应当在学校所在地安排、组织。 2024年起,省外高校不再接受我省学校考点。
(二)招生情况
1.志愿者申请表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考生报名表填写时间与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表填写时间相同。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符合艺术类专业资格的考生可填写相应的艺术类专业。 艺术志愿者共有三批。
本科预审:包括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含少数院校参照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和省招考委员会批准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本科审批:包括除预先批准的高校艺术类专业以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 本科批次录取分为两个阶段。 采用我省统一考试成绩、执行全省统一申请原则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批次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并行自愿提交; 除第一阶段本科批次录取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第二阶段本科招生实行有序自愿备案。
高职(专科)批次:包括所有高职(专科)院校。 艺术类高职(专科)招生分两个阶段。 采用我省统一考试成绩、执行我省统一备案原则的艺术类专业进入高职院校(专科)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并行自愿备案; 除第一期高职(专科)批次外,其他艺术类专业均纳入高职(专科)第二期批次录取,并实行有序自愿报送。
2.入学
(一)在我省招生的艺术院校(专业)必须按照物理、历史学科分开招生计划。 我省将根据物理、历史学科分别选拔招生。
(二)文化课、专业课招生控制分数。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科学界定文化课程分数控制分数和省统考合格分数线。 省统考合格分数线原则上按上一年度录取本科生人数的2-4倍确定。
(三)艺术类并行申请按照以下综合成绩提交,其中文化类成绩包含高考加分:
艺术设计类、书法类:综合成绩=文化课程成绩/文化课程总成绩×100×60%+专业课程成绩/专业课程总成绩×100×40%。
戏剧影视导演:综合成绩=文化课程成绩/文化课程总成绩×100×70%+专业课程成绩/专业课程总成绩×100×30%。
音乐、舞蹈、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播音主持、戏曲: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成绩×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成绩×100×50 %。
对于“不组织专业水平考试的艺术专业”,如果安排在艺术批次招生,则综合成绩为文化课程成绩。
艺术类专业招生批次设置及志愿者设置详见艺术类专业每年招生规定。
3.其他
(一)涉及省艺术统考的专科专业参照本科专业执行。
(二)教育部相关文件调整涉及省统考专业的,我省将按照有关规定调整相关政策。
(三)本方案自2024年起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实施。
(四)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年度招生录取实施办法执行。
本方案由辽宁省高中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高考试卷类型
1.新高考试卷一(全国统一题)
考试科目(9科):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政治、地理、生物、化学
2.新高考卷二(全国统一题)
考试科目(9科):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政治、地理、生物、化学
3.国家论文A(全国统一问卷)
考试科目(4科):语文、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注:云南省对旧高考实行新教材。 高考不再区分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 文科和理科的考生都需要提交一套数学试卷。
4.国家论文B(国家统一题)
考试科目(4科):语文、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注:安徽、山西、黑龙江、吉林省已实施旧高考新教材。 高考不再区分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 艺术和科学考生都通过一套数学试卷进行测试。
5.北京卷(独立提案)
考试科目(9科):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政治、地理、生物、化学
6.上海卷(独立提案)
考试科目(9科):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政治、地理、生物、化学
7.天津卷(独立命题)
考试科目(9科):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政治、地理、生物、化学